人員招聘與任用管理辦法

2021-03-04 09:53:25 字數 3375 閱讀 4989

1.目的:

為企業及時補充提供合格的人選,為公司人力資源規劃和業務的發展提供人力支援,同時為公司使招聘行為更加規範和有效,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公司所有職位的招聘。

3.內容:

3.1 人員需求申請

3.1.1各部門依組織編制提出人員需求申請,由人力資源部核對編制後進行招聘;

3.1.2人員需求申請應比需求日提前至少7天提出申請(以hr接到人力申請單日起開始算);

3.1.3各部門申請需求人員時應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人員增補申請表》上應註明如下內容(缺一不可):

(1)部門各崗位編制人數及各崗位現有人數;

(2)需求人員數量、錄用條件及需求日期;

(3)錄用人員的工作崗位

3.1.4編制內招聘:

(1)作業員、事務員級人力需求申請作業流程:申請人→部門經理級主管→人力資源部;

(2)助工/專(含)以上人力需求申請作業流程:申請人→簽至部門分管副總→人力資源部;

3.1.5編制外招聘:

(1)人力需求申請作業流程:申請人→簽至部門分管副總→人力資源部→行政人資副總→副總裁(總經理) →集團總裁;

(2)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增補申請表修訂部門組織架構。

3.2人力招聘、錄用作業規範

3.2.1需求單位以人力需求單提出人力招聘需求應註明:需求人數、需求時間、資級、性別、年齡、學歷以及其他條件等。

3.2.2若屬超編需補辦人員增補手續。

3.2.3人員招聘渠道:

(1)招聘**、人才中介、內部招聘

(2)學校校招

(3)人才市場

(4)同仁推薦

(5)獵頭公司

3.2.4應聘人員一律由東門進出,進入人力資源部指定的應聘場所,非公司指定人員帶領嚴禁進入其它辦公區或車間。

3.2.5應聘工作結束後,應聘者應該儘速離開公司,不得逗留。人力資源部招聘專員及保安同仁應有效宣導並協助。

3.2.6在面向學校招收時,須事先與學校申明實習期內返校不得超過7天,以報到後不得再有其它返校要求之學校優先。

3.2.7報到時同一地區人員應盡量安排在不同單位,以避免給現場人力調配帶來困擾。

3.2.8應聘者應提交身份證、畢業證或推薦表原件及影印件,經確認後原件歸還應聘者。

3.2.9事務員、作業員任用標準:

(1)學歷:識字,初中(含)以上優先。

(2)年齡:18(含)—45(含)周歲。

(3)身高:女 1.55m(含)以上 ,男 1.60m(含)以上。

(4)4其它:身體健康、吃苦耐勞、視力 1.0(含)以上、無色盲色弱。

(5)符合用人單位之用人標準,若無特殊要求經人力資源部面試合格後錄用,若單位需要參與面試,則由人資、單位主管面試合格後錄用。

3.2.10助工/專任用標準:

(1)學歷:中專以上學歷,符合用人單位之專業要求。

(2)年齡:18(含)-35(含)周歲。

(3)身高:女1.58m(含)以上,男1.60m(含)以上。

(4)符合用人單位之用人標準,經人力資源部及單位主管面試合格後錄用。

(5)其它:身體健康、 吃苦耐勞、無色盲色弱。

3.2.11工/專(含)以上人員任用標準:

(1)學歷:大專三年(國家教委承認之正規大學)以上學歷, 符合用人單位之專業要求。

(2)年齡:18(含)-35(含)周歲(特殊技能可放寬)。

(3)身高:女1.58m(含)以上,男1.60m(含)以上。

(4)符合用人單位之用人標準,經人力資源部及單位主管面試合格後錄用。

(5)其它:身體健康、 吃苦耐勞、無色盲色弱。

3.2.12面談及決行主管。

(1)事務員/作業員面談成員由人力資源部招聘專員擔任,現場由班/組長(含)以上主管擔任,無特殊崗位要求的由人力資源部決行即可,有特殊崗位要求的經人力資源部面試合格後由人力需求單位主管決行;

(2)助工/專、工/專人員需經人力資源部經理及用人單位經理(含)以上主管面試合格後錄用。

(3)職務為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分管副總及用人單位部門最高主管面試合格後錄用,視情況需由副總裁(總經理)、總裁面試。

(4)同意錄用後,事務員/作業員由人力資源部按公司薪資制度決定初任薪,副經理以上及特殊人員提報簽至副總裁決行初任薪。

3.2.13.面試結果處理:

(1)面試合格者,由招聘專員聯絡應聘者,確定報道日期,辦理入職手續;

(2)面試不合格者,由人力資源部納入人才庫備用;

3.2.14招聘作業流程:

通知應聘人員確定面試時間、地點、及用人部門參與面談人員→考試測驗→填寫工作申請表→檢查證件→人資面試→(視崗位)用人單位面試→同意錄用→報到作業

3.3人員篩選作業規範

3.3.1應聘人員須經審核面試合格方得任用(需帶證件)。

3.3.2新進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任用:

(1)年齡未滿十八歲者;

(2)受有期徒刑之宣告未結案者;

(3)有惡劣嗜好者;

(4)經通緝有案未撤銷者;

(5)虧欠**受處罰有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及語言機能行動影響工作者;

(7)體檢不合格者;

(8)非公升學及照顧家庭之特殊原因離職或被公司辭退者;

(9)不符合公司招聘條件者;

(10)證件不齊者;

(11)與原單位未解除合約者;

(12)被公司列入永不錄用者;

3.4報到作業規範

3.4.1按國家法規規定,新進同仁報到作業需提供以下資料,說明如下:

(1)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畢業證原件及影印件 (未畢業之同仁須提供推薦表原件及影印件) ;

(3)特殊要求工種需提供健康證明;

(4)特殊工種須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5)有工作經歷同仁需提供原就職部門離職證明書;

(6)一寸黑白或彩色相片3張;

3.4.2入職手續辦理:

(1)新進同仁報名;

(2)證件收集/審核:審核內容主要針對證件原件、所填寫內容、相片進行核對;

(3)排定部門、崗位到職號及簽訂勞動合同;

(4)新進同仁臨時證發放;

3.4.3新進同仁辦理完入職(入職報到日不計出勤)當天手續後人力資源部將向新進同仁統一介紹公司發展歷程、員工紀律和行為規範等相關內容。

3.4.4人員分配:依人力需求單分配至用人部門,新進同仁辦理完入職手續後由各部文員領至各部門,由各部門主管安排工作。

3.4.5廠服發放:

(1)發放時間:報到10天後由倉儲部統一發放;

(2)作業方式:憑人力行政部開具的領料單至倉庫領取(以2件/人計);

3.4.6作業流程:

被錄用人員帶入→提供報到證件→入職手續→入職培訓→分配部門。

4.相關檔案:

無 5.相關表單:

5.1《人員增補申請表》

5.2《廠服領用單》

招聘任用管理辦法

目的 為規範 8限公司人員招聘,建立科學合理的人力資源招聘制度和流程,特制訂本管理辦法。範圍 遵義市明全超市 全體部門。權責 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擬定 修改人力資源招聘管理辦法及流程,統籌人力資源招聘工作,並組織實施 用人部門於人力資源招聘相應流程環節予以相應配合。有效期 總經理簽發開始生效至修訂或...

7人員任用管理辦法

人員任用管理規範 招聘程式 1.當已核准的 人員增補申請單 送至行政專案,行政專案應立即展開招募工作,以尋找最佳資格的人員彌補職位空缺。2.凡符合資格的應徵人員應先填寫 人事檔案表 以供面談的參考,行政專案及用人部門主管應利用其專業知識進行測試,以發掘最佳的人選。3.員工應徵填寫 人事檔案表 時,必...

人員招聘管理辦法

1.總則 1.1制定目的 建立合理的人員招聘程式,保證公平 公開 有效 合理地為公司招募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新員工,特建立此制度。1.2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招聘管理均適用本辦法。1.3權責單位 1 辦公室負責本辦法制定 修改 廢止之起草工作。2 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 修改 廢止之核准。2.人員招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