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班子成員年度績效考核辦法

2021-03-04 09:52:47 字數 4728 閱讀 3666

分公司班子成員

年度績效和人力資源管理考核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市場化建設,提高分公司班子工作水平和績效,充分調動分公司班子成員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推進分公司班子隊伍建設,確保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實現,結合公司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以年度經營管理績效考核責任書為指導,以崗位職責為基礎,通過對分公司班子成員工作績效、專業能力、職業理念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考核,鼓勵先進,糾正偏差,實現績效的持續改進,並以此作為晉公升、提薪、教育培訓的依據。

第三條年度績效考核應遵循的原則:

㈠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從客觀實際出發,合理確定考核內容,科學設定考核標準,準確評價個人貢獻,將績效考核結果納入分公司年度經營管理績效考核兌現,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考核。

㈡堅持多元主體的原則。績效考核範圍涵蓋與總公司簽訂年度經營管理績效考核責任書,並交納經營風險抵押金的分公司所屬班子成員,確保目標壓力層層傳遞,工作責任逐級落實。採取多維度、多層次綜合考核,被考核者要接受來自上級、相關同事和下級的考核,確保考核範圍全面。

㈢堅持激勵約束、注重實效的原則。堅持職責權利相統一,激勵與約束並重。堅持正確導向,突出工作業績,抓住重點工作和關鍵環節,運用簡便易行的方法,突出實效。

第四條考核物件:分公司班子成員績效考核物件包括與總公司簽訂年度經營管理績效考核責任書,並交納經營風險抵押金的分公司所屬班子成員,任職半年(含)以上者參加考核,任職不足半年者不參加年度考核;人力資源管理考核物件包括公司下屬所有成建制單位。

第二章年度績效考核的組織機構和考核週期

第五條考核組織機構:公司成立年度績效考核領導小組,作為考核工作領導機構,考核領導小組由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總部機關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六條分公司班子成員年度績效考核在公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工作,由人力資源處具體負責實施,包括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實施考核、政策解釋、彙總分析績效考核情況、完善績效結果等。

第七條考核的週期:績效考核與人力資源管理考核均以年度為考核週期,即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乙個考核週期,在年終確定考核等級。

第三章年度績效、人力資源考核內容

第八條分公司年度績效考核分為分公司班子整體績效考核和分公司班子成員個人績效考核兩部分。績效考核以各分公司年度工作目標,個人崗位職責為依據,實行績效目標考核。分公司班子整體績效考核以經營管理為重點,對團結協作、政治素質、創新意識、大局意識、職業道德和親民力、分公司形象和品牌文化建設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滿分為100分;個人年度績效考核以分公司班子成員的工作績效為重點,對專業能力、職業理念及廉潔自律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滿分為100分。

第九條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考核的內容和程式:

㈠人力資源管理考核的內容:⑴薪酬分配與人工成本管理控制情況;⑵人才隊伍建設情況(包括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的開發和培養);⑶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含專業分包和勞務派遣合同簽訂情況);⑷勞動用工合同季報情況;⑸員工教育培訓取證(含各類執業資格考試取證、九大員考試和特殊工種培訓取證);⑹引進人才情況和人才流失率狀況(含公司分配大學生、分公司自行引進的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⑺各層級員工績效考核情況;⑻人力資源管理資訊化建設和參加公司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和**發表情況,滿分為100分,考核**(見附表7)。

㈡人力資源管理考核的程式:首先由各分公司進行人力資源管理自評,分公司自評必須形成書面人力資源管理業績材料和自評打分,然後上報公司人力資源處,由人力資源處負責總部機關各部門對分公司進行人力資源管理綜合測評打分,最後由人力資源處對各分公司得分進行加權統計,確定最終得分。

第四章年度績效考核的程式

第十條分公司班子成員於考核週期末撰寫本年度個人述職報告,對本年度的履職情況、工作完成情況、業務學習情況、廉潔自律情況和下一步工作計畫等方面進行述職。

第十一條民主測評。民主測評包括四個層次:即公司領導測評、公司總部機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測評、分公司班子成員互評、所在分公司中層幹部(含專案部班子成員)和各分公司機關工作人員測評。

第十二條公司領導權重占20%,公司總部機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權重佔30%、分公司班子成員互評權重佔20%、所在分公司中層幹部(含專案部班子成員)和分公司機關工作人員代表(分公司自定2—3名員工代表)權重佔30%。四個層次全部採用加權平均計分。

第十三條公司領導測評、公司總部機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測評的組織工作由公司人力資源處負責;分公司班子成員互評、所在分公司中層幹部(含專案部班子成員)和各分公司機關工作人員測評的組織工作由各分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各分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的考核結果及相關資料的收集、彙總由公司人力資源處負責。

第十四條各分公司班子成員按崗位分為經理、黨委書記(或黨委副書記、黨總支書記、黨總支副書記)、總工程師(或分管安全質量副經理)、總會計師(或分管財務副經理)、總經濟師(或分管生產經營副經理)五個板塊,按照所分管的業務不同進行定向測評 (見附表1、2、3、4、5)。

各分公司班子成員互評、所在分公司中層幹部(含專案部班子成員)和各分公司機關工作人員測評按(附表6)進行。

第十五條分公司班子整體績效考核

㈠分公司於考核週期末提交本單位年度工作總結,對本年度經營管理、團結協作、政治素質、創新意識、大局意識等方面進行總結。

㈡分公司班子整體績效考核由公司領導測評、公司總部機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測評、分公司班子成員自評、所在分公司中層幹部(含專案部班子成員)和各分公司機關工作人員測評(分公司自定2—3名員工代表)四個層次組成(附表8)。

㈢公司領導權重占20%,公司總部機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權重佔30%、分公司班子成員互評權重佔20%、所在分公司中層幹部(含專案部班子成員)和分公司機關工作人員代表(分公司自定2—3名員工代表)權重佔30%。四個層次全部採用加權平均計分。

第十六條績效考核

㈠在測評之前,分公司需要將班子成員個人述職報告、分公司年度工作總結在各自分公司一定範圍內公布,以便於各層次考核人員進行考核測評。

㈡分公司班子成員年度個人述職報告、分公司年度工作總結電子版必須在次年元月15日前傳送至公司人力資源處績效考核專用郵箱,以便公司領導和總部機關各部門對分公司班子成員進行綜合考核打分,年度個人述職報告作為公司幹部考察其工作能力及年度工作表現的依據。

㈢參加對分公司班子成員考評的考評者要根據分公司班子成員年度個人述職報告情況、班子年度工作總結情況和年度實際工作表現,認真仔細的對分公司班子成員進行測評打分。

㈣打分實行實名制,由人力資源部門對每份評分表進行有效性論證,凡有效性嚴重失真的要對該打分人進行輔導和教育。

㈤各分公司將考核資料和分公司班子成員年度個人述職報告、分公司年度工作總結的紙質原件在次年元月15日前寄公司人力資源處。

㈥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分數由人力資源處負責分類統計彙總,經公司年度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後在全公司範圍內公布。

第十七條年度績效考核資料歸檔

公司人力資源處建立分公司班子成員績效考核檔案,將分公司班子成員績效考核年度個人述職報告、班子年度工作總結和考核結果等材料及時歸檔,完整記錄分公司班子成員績效考核情況。同時,將考核資料記入人力資源資訊管理系統,作為制定人力資源規劃和開發計畫的依據。

第五章年度績效考核與人力資源管理考核結果運用

第十八條考核結果與經營管理績效考核兌現掛鉤

㈠將年度分公司整體績效考核結果和班子成員個人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納入分公司經營管理績效兌現考核評分體系,使分公司班子成員不但考慮經濟效益的增長,而且重視個人綜合素質的提高和專業化能力的提公升。

㈡個人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

⒈經考核達到90分(含)以上,符合下列標準者,應評定為「優秀」檔次:⑴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對公司每一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⑵認同公司企業文化,時刻與公司利益保持一致;⑶工作業績突出,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的任務,有較強的推動力、責任心;⑷工作認真負責,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專業技能和業務水平,有較強的自學能力;⑸工作積極主動,責任心強,善於動腦,工作崗位上能夠盡職盡責;⑹圓滿完成本職年度重點工作項,對公司發展起到推進作用。

⒉經考核達到80分至89分,符合下列標準者,應評定為「良好」檔次:⑴思想素質較高;⑵組織領導能力較強;⑶聯絡群眾,工作作風較好;⑷工作實績比較突出;⑸能做到廉潔自律。

⒊經考核分數在70分至79分,符合下列情況者,應評定為「稱職」檔次:⑴思想素質一般;⑵組織領導能力尚可;⑶工作作風相對較好;⑷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標;⑸能做到廉潔自律。

⒋經考核分數在70分以下者,評定為「不稱職」。

如有下述項行為之一的,經年度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評價核實,直接評定為「不稱職」檔。

⑴.嚴重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的;

⑵.對所分管的年度重點工作任務超過兩項未能按時完成的;

⑶.大局觀念差,不服從組織安排行為的;

⑷.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有收禮金行為的;有吃、拿、卡、要現象的。

㈢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考核,對與總公司簽訂年度經營管理績效考核責任書,並交納經營風險抵押金的單位,考核分數將進入分公司經營管理績效考核評分體系;對其他沒有上交經營風險抵押金的單位,考核結果將按照公司《勞動用工和勞動合同管理規定》規定,對相關違規單位或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十九條個人績效考核計算係數確定

按《分公司經營管理績效考核辦法》對各分公司經營班子年度經營考核兌現時,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優秀」檔的,績效考核計算係數為1.1;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良好」檔的,績效考核計算係數為1;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稱職」檔的,績效考核計算係數為0.9;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檔的,績效考核計算係數為0。

第二十條個人績效考核結果與崗位調整

㈠連續2年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分公司班子成員,崗位晉公升(職務、職稱)予以優先考慮。

㈡年度考核結果為「不稱職」者,按照管理許可權進行個別約談,並由人力資源部門配合主管領導作好「不稱職者」績效改進工作。

㈢連續兩年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分公司班子成員,解聘其現任職務,轉崗或調整到下一級崗位。

㈣年度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分公司班子成員,當年不能晉公升職務或崗位工資晉級。

供暖分公司績效考核辦法

為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 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工作業績,加強日常管理,根據總公司的要求,結合供暖分公司工作性質,制定以下考核辦法。一 考核範圍 供暖分公司全體人員。二 考核內容 1 日常工作考核 嚴格遵守工作制度和勞動紀律,做好日常考勤工作,堅守崗位,做到按時上下班 有效利用工作時間,盡職盡責,保質保量完...

公司績效考核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履行公司出資人職責 維護其權益,建立完善公司績效考核體系 激勵與約束機制,確保公司資產保值增值,保證公司各項經濟指標 管理目標及重點工作的保質保量完成,最終提公升公司整體績效 實現公司發展的總體目標,特制訂本辦法。第二條本績效考核辦法是指運用一定的考核方法對經營單位 管理部門年...

公司績效考核辦法

附件1山西能源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提高公司薪酬制度的激勵水平,不斷改善員工個人以及公司整體的績效,實現公司績效管理的科學性 規範化 持續性,特制訂本辦法。第二條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管理組。組長 董事長 總經理 副組長 公司副總 總經理助理 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管理組下設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