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聘用管理制度

2021-03-03 21:47:22 字數 3901 閱讀 9056

檔案層階: 三階檔案

檔名稱: 人員聘用管理制度

檔案編號

檔案版次: a0

制定日期: 2011-3-14

1、 目的:招聘錄用更規範化、制度化,及時有效地為公司取得人力資源,為各部門合理選才、備才,確保人員招募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 範圍:此檔案適用於公司所有應聘人員及在職員工。

3、 定義:

3.1 內公升制:是指從組織內部選拔合適的人員來擔任組織中的各項空缺職位。

3.2 外招制:是指通過外部招募等渠道,及其廣泛的人才**滿足組織的需求,得到急需的人才。

4、權責:

4.1 人力資源課:負責各部門人力需求之掌控,招聘資訊與招聘渠道之建立,所有人員之初步面試與工廠內招制管控,以及錄用人員之新進手續辦理。

4.2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需求之提報、人員需求申請及其相關招聘面試事項及處理。

5、作業內容:

5.1作業流程圖:

5.2 提出招聘需求:

5.2.1 需求人力時,需求部門以《人力需求申請表》的形式提出,普工的《人力需求申請表》交行政管理中心主管核准後交人力資源課。

工程師、副課長級以上人員的《人力需求申請表》交行政管理中心主管核准後還需由總經理核准,再交人力資源課。

5.2.2 工廠基層員工須符合初中以上文化,18~35周歲之條件,其他人員(質檢、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等)以需求部門之要求條件為準。

5.3.3 各部門提報之申請應以工作實際情況為基準,若需擴充人員或增加臨時用工時,須附部門內工作分配表並呈報總經理核准。

5.3 建立招聘渠道並發出招聘資訊:

5.3.1 人力資源課根據各部門提交之「招聘申請單」及其它相關要求安排適當的招聘渠道,發出招聘資訊,以便募集到相應的人員供選拔錄用。

5.3.2 「內公升制」:

5.3.2.1 本著挖掘員工潛能、給內部員工提供良好的提公升機會的原則,人力資源課視需要進行內部招聘,並制定相關內部招聘公告。

5.3.2.2 內部應聘人員填寫個人簡歷,經人力資源課篩選合格後交予需求部門主管進一步面試。

5.3.2.3 內部晉公升、轉調人員經面試合格後,由新任單位部門主管填寫〈員工異動申請單〉逐一送呈,交人事辦理。

內公升制的原則:

a 其工作經驗/文化素質和管理能力等必須要符合崗位要求,發揮的作用比原來大。

b 調到新崗位時應原薪試用一月以上,經評估合格後方可調薪。

5.3.3 「外招制」:

5.3.3.1 公司多數招聘職位都採用「外招制」,通過各大人才市場、社會招聘廣告、刊登網上招聘、委託招聘等方式取得廣泛的人才資源。

5.3.3.2 外部招聘可分為批量性與非批量性兩類,作業員一般通過批量性招聘培訓的形式,而質檢員、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則採用非批量性招聘方式。

5.3.4 內部推薦:

5.3.4.1 凡經公司人員推薦進廠,新人入廠時推薦人員須填寫「員工擔保書」,註明其姓名、部門、職務、進廠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並呈相關權責人員批准後交人力資源課統一安排。

5.3.4.

2 推薦人必須擔保被介紹人在廠內從業半年以上,如未達半年離職或被介紹人因違反規章制度造成嚴重過失時,介紹人需負連帶責任並酌情予以處分。應在填寫個人經歷專長表時,在「介紹人」一欄,寫明介紹人姓名。

5.4 初步篩選:

5.4.1 參加現場招聘時,招聘負責人須憑應聘人員的簡歷與其綜合素質進行初步面試,符合條件者開立「複試通知單」進行統一複試。

5.4.2 所有直接來廠應聘及人才招聘會複試之人員均須交驗本人相關證件原件,經判定無誤後方可進行面試。

5.4.3 人力資源課須對外來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合格者通知各部門主管/經理進行複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輪複試。

5.4.4 所有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及自動離職的人員不得再次進廠,人力資源課及各部門於人員面試時須嚴格控制。

5.4.5 正常離職人員欲再度回廠工作者,至少要有三個月以上的時間間隔,且面試表現出管理及技術方面有重大進步,經副總經理級以上批准方可再聘入廠。

5.5 人員複試:

5.5.1 對經過初步篩選合格的人員,各部門應根據其職務的不同採取不同的複試方式,如筆試、面談、實際操作等,並依職務不同填寫部門主管面試品評表,詳細記錄面試結果。

5.5.2 特殊情況時,應聘人員需呈公司權責人員複試。

5.6 錄用決定:

5.6.1 工廠一般操作員由人力資源課面試合格並於其人事資料表表上簽名確認,交由行政經理核准即予以錄用。

5.6.2 組長及技術員級別(含)以上之管理與技術人員須由各需求部門主管複試,並在部門主管面試品評表內註明考核狀況及評語、薪資待遇評估等。

5.6.3 面試完畢,各部門須將所有應聘人員的資料返回人力資源課,由人力行政主管確定薪資等級,告之公司相關政策,依權責呈報總經理核准其薪資及福利待遇,凡課級以上人員錄用定薪必需經執行董事批准。

並新進責任制人員一律按雙方商定的薪酬降級試用。

5.6.4人事安排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5.7 辦理錄用及報到手續:

5.7.1 人事交待報到事項。

5.7.2 錄用人員必須於規定日期到工廠報到,上交身份證影印件3份、學歷證書影印件1份,1寸免冠照6張,體檢合格證明至人力資源課辦理相關手續,手續完畢後告知其作息時間和就餐時間及地點等。

5.7.3 報到後,由人力資源課發給新進人員工作證等物品後,安排宿舍,告知購買廠服(具體規定見「廠服管理制度」),並通知宿舍管理員帶領到宿舍及發給鑰匙等物品。

5.7.4 依「教育訓練管理制度程式」進行職前培訓,培訓合格者由人力資源課通知各部門文員帶領新進人員到部門報到上班。

5.7.5 (副)課長級以上,需一周或兩周實習期,實習期間不掛任何職務,待實習期滿後,再行分發至各部上崗。

5.8新進人員進廠任職一律先行試用,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依「員工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合格後,方可正式錄用。

5.9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任用為本公司的員工,如已任用者亦立即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5.9.1 員工利用公司的職位之便從事其它商業活動謀取私利。

5.9.2 員工兼職或受僱於其它公司。

5.9.3未滿國家法定年齡要求者。

5.9.4被剝奪公民政治權利未復權者(公安網上核實)。被通緝在案者(公安網上核實)。

5.9.5曾犯刑事案件,經判決拘役以上之罪,刑期未滿者(公安網上核實)。

5.9.6挪用**或藏私,被處罰有案者。

5.9.7有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劑惡習者。

5.9.8參加不法組織或違反國家法律者(公安網上核實)。

5.9.9精神病患者及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患病者

5.9.10特殊關係的迴避:

5.9.10.

1公司堅持舉賢避親的人事原則。不得錄用或調動親屬到自己所轄工作範圍內工作。向公司內任何單位推薦自己的親屬或好友,應向行政部提前申明。

已存在的親屬關係的員工,不得在同一部門工作,並應迴避有業務關聯的崗位。

5.9.10.2員工應避免工作之外與業務關聯單位的經營往來,不得利用工作的影響力在業務單位安排親屬、接受勞務、技術服務或獲取其它利益。如實在無法避免,應事先向公司申報。

5.9.10.3違反上述兩項者,公司可對當事人處理調崗、調職或勸退處理

6.留人獎勵辦法:(此條例以行政部公告為準)

6.1獎勵物件:符合公司招聘條件的基層作業員經介紹人(行政部人員除外)

6.2獎勵方式:在職期間無重大過失,且滿三個月的作業員,介紹人獎人民幣200元。

6.3作業流程:

6.3.1辦理程式:面試並填寫相關表單→辦理相關入職手續→滿期核對相關人員→財務複核→發放獎金。

6.4獎勵時間:以行政部公告時間為依據。

7.招聘人員時限規定

注:特殊情況是指人才淡季、公司急劇擴張、多部門同時有較大的人力需求或同等崗位的核心技術類人才需求。

8.相關檔案:

8.1教育訓練管理辦法

9.使用記錄:

9.1人力需求申請單

9.2人事資料表。

9.3 面試通知單。

9.4 部門主管面試品評表

9.5 人事異動申請表。

人員聘用管理制度

1 總則 為規範公司的人員招聘錄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人員需求申請與審批 2.1 總監級的人員需求,由總經理室決定。2.2 經理級的人員需求,由副總 總監填寫 人員增補申請 審批表 提出人員需求,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准。2.3 主管級的人員需求,由用人部門經理 總監填寫 人員增補申請 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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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員 一 總則 為規範公司的人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分為以下幾點 二 招聘的實施 1 公司所有人員的招聘統一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實施。2 為廣納賢才,引進更多更好的人才,促進公司員工素質的提高,應多渠道 廣泛地開展招聘工作。3 為更好地應對不斷變化的市場環境和滿足公司發展所需人才,將根據公司不同時期...

人員聘用和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員工聘用管理,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總部及各分支機構的所有員工。第二章錄用 第三條錄用人員需提供身份證 外地戶口人員提供當地暫住證或其他有效證件 學歷 學位證 原單位 離職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並應在入職兩周內提交上述證件。第四條員工錄用後,應到公司安排的醫院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