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聘用管理制度

2021-03-04 01:21:34 字數 2580 閱讀 1855

(2023年12月26日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促使公司全體員工端正工作態度、明確工作目標,更好地服從、服務於海滄的開發建設,促進公司各項事業的發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員工考核聘用是指對在職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質量以及工作績效進行綜合考評、考核,並根據考評考核結果、崗位職數及員工的實際工作能力聘任相應的職務或崗位。其主要任務是:通過多層次、多形式的考核促使全體在職員工努力提高政治素養、業務技能、創新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三條總公司人勞部是投總系統考核聘用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制訂員工年度考核聘用計畫,組織、管理、指導投總系統的考核聘用工作。

各部門、直屬公司是本單位員工考核聘用的責任部門,負責制定本單位的考核聘用計畫;組織本單位員工積極參與各項考核聘用工作;配合支援總公司組織的考核聘用工作。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投總系統內簽訂一年期(含)以上勞動合同的職工。

第二章考核聘用物件及程式

第五條考核聘用物件包括以下四個層次:

(一)中層以上幹部;

(二)業務經理級員工;

(三)業務員;

(四)工勤員。

第六條公司實行全員崗位聘任制度,全體員工須經公司考核聘用後方可上崗。

第七條考核聘用期限:業務經理級以上員工聘期為兩年,其他員工聘期為壹年。

第八條中層以上幹部的考核聘任程式:

(一)根據幹部考核計畫,成立幹部年度考核工作組,一般由黨辦、人勞部、企管部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二)考核物件根據考核通知要求,撰寫年度述職報告,並如實填寫《幹部年度考核表》,報送考核工作組。

(三)考核工作組負責組織進行中層幹部個人述職、民主測評、個別談話,並結合考核物件的工作實績,客觀公正地提出考核評價意見。

(四)考核評價意見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檔。聘期內連續兩年度考核為優秀或稱職者,聘期屆滿時可續聘;聘期內若某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不稱職或民主測評結果「基本稱職及不稱職」票超過30%者,則報請總公司研究予以降聘、解聘或到期不再續聘另行安排聘用崗位。

(五)考核物件的聘用、續聘、降聘或解聘,一般於每年四月由總公司研究決定後統一行文聘任,並頒發相應的《崗位考核聘用證書》。

新聘中層幹部原則上應進行任前公示。

第九條業務經理級員工的考核聘任程式:

(一)考核物件根據考核通知要求撰寫個人年度工作總結,並如實填寫《幹部年度考核表》,經所在部門或單位在考核小組意見欄簽屬具體鑑定意見後,報送總公司人勞部。

(二)總公司人勞部負責組織進行民主測評,並結合考核物件的實際表現和工作能力以及所在部門的鑑定意見,客觀公正地提出評審鑑定意見。

(三)評審鑑定意見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檔。年度考核為優秀或稱職者,可予以續聘;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不稱職或民主測評結果「不稱職」票超過30%者,則報請總公司研究予以解聘或另行安排聘用崗位。

(四)考核物件的聘用、續聘或解聘,一般於每年四月由總公司研究決定後統一行文聘用,並頒發相應的《崗位考核聘用證書》。

新聘業務經理原則上應以「三定」(定崗、定員、定職數)職數為依據。

第十條業務員的考核聘用程式:

(一)考核物件根據考核通知要求撰寫個人年度工作總結,並如實填寫《員工年度考核表》,報人勞部備案。

(二)所在部門根據考核物件的實際表現和工作能力,自行對考核物件進行考核,客觀公正地提出考核鑑定意見,並提出具體的續聘、降聘或解聘意見,報總公司人勞部。

(三)總公司人勞部統一彙總所在部門對考核物件的具體考核聘用意見,並於每年四月報請總公司研究決定後聘用,並頒發相應的《崗位考核聘用證書》。

新聘業務員原則上應以「三定」職數為依據。

第十一條工勤員的考核聘用程式:

(一)考核物件根據考核通知要求撰寫個人年度工作總結,並如實填寫《員工年度考核表》,由其所在部門留存。

(二)所在部門根據考核物件的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客觀公正地提出考核鑑定意見,並提出具體的簽訂、續簽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意見,報總公司人勞部。

(三)總公司人勞部根據所在部門報送的具體意見,報請總公司研究同意後,相應地與工勤員辦理簽訂、續簽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新聘工勤員原則上應以「三定」職數為依據。

第三章考核聘用管理

第十二條年度考核工作一般於每年二月份結束,三月份開始向考核物件反饋考核結果。中層以上幹部的考核反饋由總公司分管領導負責;業務經理級員工的考核反饋由總公司人勞部負責;業務員及工勤員的考核反饋由所在部門負責。

第十三條考核物件有權對考核結果向工會或總公司進行申訴或反映。經復議,若考核結論或簽定意見中確有不實或有失公正之處,責任部門必須予以及時糾正。必要時,可予以重新考核確認。

第十四條員工本人持有的《崗位考核聘用證書》為員工接受考核和聘用情況的記載憑證,每年第一季度由總公司人勞部統一收集,連續記載年度考核結果以及崗位聘用情況,作為簽訂、續簽或解除勞動合同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十五條男滿55周歲(含)以上、女滿50周歲(含)以上的在職中層幹部,根據自身情況主動提出不再擔任領導職務的(考核不稱職而解聘者不屬此列),經總公司研究批准後,保留其相應的工資待遇,並另行安排工作崗位。

第十六條除第十五條所述情形外,考核聘用物件的工資按其實際所聘崗位職級工資套定,實行「以崗定薪,易崗易薪」。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管理制度由總公司人勞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管理制度自二00二年二月一日起執行,各直屬

公司可參照執行。

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了統一公司的招聘標準和招聘程式,確保用人需求和招聘質量,引導並規範員工正確辦理手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 勞務關係的全體員工。第三條職責 1 人力資源部進行部門經理 專案部經理的初試,主管副總進行複試,公司總經理進行最終面試並決定。2 人力資源部...

人員聘用管理制度

檔案層階 三階檔案 檔名稱 人員聘用管理制度 檔案編號 檔案版次 a0 制定日期 2011 3 14 1 目的 招聘錄用更規範化 制度化,及時有效地為公司取得人力資源,為各部門合理選才 備才,確保人員招募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2 範圍 此檔案適用於公司所有應聘人員及在職員工。3 定義 3.1...

人員聘用管理制度

1 總則 為規範公司的人員招聘錄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 人員需求申請與審批 2.1 總監級的人員需求,由總經理室決定。2.2 經理級的人員需求,由副總 總監填寫 人員增補申請 審批表 提出人員需求,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准。2.3 主管級的人員需求,由用人部門經理 總監填寫 人員增補申請 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