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車輛管理規定

2021-03-04 09:48:43 字數 4789 閱讀 487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動車輛管理,增強幹部和駕駛員安全行車意識和安全工作責任心,預防各類車輛事故,保障以防火、滅火為中心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公安消防部隊車輛管理規定》和《上海市消防總隊關於重大安全事故領導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公安部、市局有關規定,結合總隊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車輛管理工作實行逐級負責制和「誰主管、誰負責,誰批車、誰負責,誰帶車、誰負責,誰用車、誰負責」的責任制,對違反車輛管理規定按逐級負責的原則實行責任追究。

第三條車輛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宣傳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安部七局、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政策、規定;

二、強化車輛管理職能,運用現代管理方法,提高車輛管理現代化水平;

三、制定、完善車輛管理各項規定,使總隊車輛管理規範化、制度化、標準化,並組織部隊貫徹執行;

四、抓好安全行車教育,預防各類車輛事故的發生;

五、實施車輛監理(檢查),嚴格車輛管理各項規定;

六、組織對車輛正確使用與保管,提高執勤保障能力;

七、組織車輛專業訓練,培養合格的車勤人員,提高駕駛員隊伍整體素質;

八、合理使用車輛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第四條後勤部車管處是總隊車輛管理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擬定總隊年度車輛管理工作意見,指導各單位抓好車輛管理工作;

二、開展安全行車宣傳教育,組織各項競賽活動,提高駕駛員安全行車和愛護車輛意識;

三、開展車輛管理工作調研,對各單位執行總隊車輛管理規定的情況進行檢查;

四、完善車輛檔案和資料庫,編制車輛年度計畫,對車輛實力進行統計;

五、指導監督各單位車輛經費使用,並按規定對車輛實行年度技術檢驗;

六、嚴格車輛退役、報廢標準,按配備標準調配好車輛;

七、指導監督駕駛員專業技能訓練和操作培訓,舉辦車輛管理各種培訓班;

八、按規定做好車牌、行駛證和駕駛證的核發、換發、年度審驗;

九、完成上級賦予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各單位行政主管領導是車輛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落實專人從事車管工作,其主要職責:

一、組織落實總隊年度車輛管理工作意見;

二、組織駕駛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以及開展各種安全行車宣傳活動;

三、對本單位安全行車情況進行分析,查詢存在問題,落實整改措施;

四、落實總隊車輛管理規定,對本單位執行規定情況進行督察、檢查;

五、組織實施車輛維修,延長車輛使用年限,使車輛始終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六、抓好駕駛員崗位技能訓練,提高整體素質;

七、開展各項節約活動,採取有效措施,減少油、材料消耗;

八、完成上級賦予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政治部紀保督察處對各單位執行總隊車輛管理規定情況進行督察,隨時予以通報併發《限期整改通知書》,後勤部車管處予以配合。

第二章安全行車管理

第一節安全行車組織

第七條安全行車是安全工作的組成部分。總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全行車教育、管理等各項工作,其各項工作由後勤部車管處組織實施。

第八條各單位及下屬單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的安全行車教育、管理等各項工作。

第九條駕駛員以班為單位組成「安全活動小組」,沒有班的組成若干個「安全學習小組」,班長或小組長負責日常安全行車學習等各項活動。

第二節安全行車活動

第十條各單位和下屬單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定期(各單位每季,下屬單位每月)分析本單位安全行車工作情況,查詢漏洞,研究制訂防事故措施,做好安全行車教育和預防車輛事故發生,分析內容做好記錄。

第十一條 「安全活動小組」或「安全學習小組」,每週進行一次以職業道德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等方面的活動,適時進行必要的考試和競賽,把活動時間、參加人數、內容等詳細記錄在《安全行車學習記錄本》上,以備檢查。

第十二條各單位領導應定期參加「安全活動小組」或「安全學習小組」組織的活動,並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講評指導。同時了解駕駛員的思想動態,身體狀況,關心他們的生活,努力改善住宿條件,科學合理地安排駕駛員的學習和工作。

第十三條安全活動是駕駛員接受安全行車教育的重要途徑,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活動的駕駛員應進行批評教育。

第三節安全行車

第十四條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總隊車輛管理規定,文明駕駛,禮貌行車,自覺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接受交巡警等檢查人員的檢查,著裝整齊、舉止端正,樹立良好的駕駛作風。

第十五條駕駛員持武警證不准駕駛地方牌號車輛,持地方證不准駕駛武警牌號車輛,並按駕駛證準駕車型駕駛車輛。出車前必須認真檢查所駕車輛制動、方向、燈光等機件安全效能是否良好,發現問題及時修理。

第十六條氣壓制動的車輛,儲氣筒內氣壓達不到制動所需壓力時,不准起步;油幫浦制動一定要「一腳靈」。起步前應檢查車輛裝載情況和周圍及車下有無障礙物,在確認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起步行駛;途中不准吸菸、閒談、吃東西和使用手機等;駕駛室不准超員、不准隨意讓人搭車。

第十七條車輛行駛時要集中精力,謹慎駕駛,根據路面情況、氣候、限速規定、牽載、車輛效能掌握安全車速,並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嚴禁超速行駛,嚴禁耍「特權車」、「風頭車」、「霸王車」等行為。

第十八條車輛行駛中嚴格遵守分道行駛和通行權、先行權的規定。按照「一慢、二看、三通過」的原則,通過路口、鐵路道口、人行橫道線、盲區等路段。超越前方車輛時應先示意,待前車讓路後方可超越;在前車不讓路或正在超車或路面情況不好、視線不良等情況下,嚴禁超車。

行駛至險要路段、漫水區域時,應下車勘察路況、確保安全慢行通過。國慶等節假日期間,車輛不准進入彩燈開放禁區(執勤任務的車輛除外)。

第十九條冬季遇風、雪、雨、霧等惡劣天氣,車輛應降低車速行駛,放寬前後車距和左右橫距,路面溜滑盡量避免使用緊急制動,快速轉向或猛打方向。

第二十條嚴格遵守車輛裝載規定,不准超載、超負荷、超寬、超高、超長和遺灑、飄散載運物;裝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時,必須經公安機關批准,懸掛警示標誌和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按指定的時間、路線和速度行駛,車上不得混裝其他物品和搭乘其他人員。

第二十一條遠距離出車時應選派思想、技術、紀律和駕駛作風好的駕駛員駕車,同時應盡量派幹部帶車,提醒駕駛員控制車速,安全禮讓,遵守交通法規,不准催促駕駛員超速行車。嚴禁派實習駕駛員單獨出車。

第二十二條車輛倒車必須遵守「一看、二慢、三倒車」規定,必要時下車看清車輛周圍情況,在確認安全的前提下實施倒車。指揮倒車者應站在車輛左後側。

第二十三條嚴格車輛保養,發現故障迅速檢查並排除,不准車輛帶病行駛,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行車。

第二十四條駕駛員每天應保證八小時睡眠時間;駕車時間超過四小時或長途行駛超過三百公里應自覺停車休息;高溫、炎熱天氣,儘量減少車輛外出,中午十二點至下午二點,除重要工作和執行緊急任務外,不准駕車外出。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應定期對駕駛員安全行車教育和遵章守紀、業務技術考評,對「三差」(駕駛技術差、車輛保養差、遵章守紀差)駕駛員進行重點幫助教育,不能擔任駕駛工作的應調離崗位。

第二十六條各單位應在駕駛員中開展「紅旗車駕駛員」評選和「百日安全無事故」等競賽活動,激勵駕駛員愛崗敬業積極性和安全行車的自覺性。

第三章駕駛員管理

第一節新訓駕駛員挑選

第二十七條新訓駕駛員年度培訓計畫數依據編制和實際需要制訂。培訓計畫人數的挑選、錄取和分配工作,由司令部警務處和支隊司令部負責承辦;新訓駕駛員的訓練實施計畫、教材**、專業技術指導、技術考核等工作由後勤部車管處和汽訓大隊負責承辦。

第二十八條挑選新訓駕駛員原則上從基層產生,其條件:

一、必須具有正確的入伍動機,熱愛駕駛(消防)工作,作風正派、吃苦耐勞、鑽研業務、遵紀守法,並具有較強的事業性和工作責任心;

二、志願服役五年以上的新兵或入伍第

一、二年的士兵;

三、具有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齡須滿18周歲;

五、必須經區、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其標準如下:

1、身高不低於1.65公尺;

2、視力:兩眼裸視各為1.2(5.1)以上,無紅、綠、黃色盲、色弱,無立體盲;

3、聽力:兩耳距秒錶或音叉0.50公尺,能辨別方向;

4、心、肺、血壓正常;

5、四肢運動正常;

6、無各種慢性疾病;

7、無其它妨礙駕駛機動車的生理缺陷或疾病等。

第二十九條挑選新訓士兵駕駛員的程式是:個人志願,群眾評議,基層推薦,支隊審查,總隊審定。

第二節新訓駕駛員初訓

第三十條新訓駕駛員培訓時間不少於6個月,每天訓練8小時,教練車與學員的比例為1:8,訓練期間每個學員實際駕駛里程不少於2500公里。

第三十一條培訓內容、課程參照地方和公安部消防局規定執行,一般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汽車構造、基礎駕駛技能、例行保養、市區道路駕駛技能、消防車專業知識和幫浦浦操作、車輛排故、夜間路面駕駛技能等課目。

第三十二條初訓期間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基礎駕駛技能、市區道路駕駛技能委託地方考核部門進行考核,其他各課由後勤部車管處或汽訓大隊進行考核。初訓結束後,汽訓大隊應對每個新訓駕駛員的思想、作風紀律、技術狀況進行綜合評定,提出使用意見。

第三十三條新訓駕駛員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退回原單位

一、不符合新訓駕駛員條件;

二、因智力、反應遲鈍、缺課、身體不適應等原因難以跟隊學習;

三、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四、培訓考核不及格,經補考後仍不及格的。

第三節駕駛員複訓

第三十四條新訓駕駛員培訓結業後分配到支隊集中複訓二個月,複訓結束經考核合格後分配到基層中隊以老帶新三個月,再經各單位單獨駕駛技能考核合格後方可單獨駕駛執勤消防車輛。複訓車輛用油按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五款執行。

對歷年駕駛里程較少、操作技術生疏的駕駛員也必須進行複訓。

第三十五條複訓內容

一、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總隊車輛管理規定、《公安消防執勤條令》等內容;

二、機械常識、例行保養、車輛日常維修和防凍、防寒知識及基本操作技術;

三、提高道路駕駛技術,特別是晝夜、農村機耕路、惡劣氣候道路情況下的駕駛技能;

四、消防車幫浦浦構造原理、操作技術及故障排除;

車輛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車輛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控制費用開支,使車輛管理和使用做到合理化 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檔案。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集團總部及深圳公司的公司車輛。集團屬下其他單位可以借用本制度檔案,或者在不違背本制度檔案精神的前提下制定相關檔案。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三條車...

車輛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機關公務車輛管理,提高公務車輛使用效益,節約經費,確保運轉有序和行車安全,按照公車管理相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對原有制度進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機關公務車輛,是指機關從事公務活動的用車。第三條車輛管理的內容包括車輛日常管理 排程與使用 維修保養與車輛費...

車輛管理規定

總則 為規範公司車輛管理,合理使用車輛,高效快速的做好生產經營配套服務,節能降耗,安全行駛,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所有車輛管理。第一條公司車輛。公司車輛泛指由公司出資購買,辦理車輛產權歸屬做為固定資產的車輛。現階段以下號牌車為公司車輛 粵 x 粵 xx 粵 xx 粵 x 粵 x 粵 x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