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休假管理規定

2021-03-04 09:41:20 字數 3193 閱讀 1081

第一條目的

為嚴肅勞動紀律,規範員工出勤,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適用於總部全體員工。

下屬門店可參照該方案根據具體地方規定及門店具體經營情況進行修訂,並將修訂結果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三條工作時間

(一) 公司實行每週工作不超過40個小時,平均每日不超過8小時工時制;

(二) 每日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中午12:00-1:00為午休時間;

(三) 各下屬門店可實行倒班制,並將具體實施方案上報至總部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四條考勤方式

(一) 員工考勤一律實行指紋機打卡制,且上/下班必須親自到指定的考勤機刷卡簽到/簽退,記錄不全者按曠工處理;

(二) 考勤記錄是員工出勤的權威記錄,必須如實反映,任何人不得更改、刪減考勤資訊,一經發現,當事人立即開除,部門負責人記大過一次,並視情節處以相應扣款。

(三) 公司副總級別以上人員實行彈性工作制,可不以指紋機打卡記錄,但須保持每日正常出勤,不得耽誤工作;其他不能按時打卡的崗位人員需董事長簽批後實施。

第五條考勤管理

(一) 外出公幹

員工因公出不能按時打卡時,需提前填寫《外出公幹登記表》(見附表1),經主管領導批准後轉至人力資源部留存備案。如遇到臨時性工作或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履行手續,應先**徵得主管領導同意並於回到公司的當日補齊手續。未經批准外出或沒有完整的打卡記錄且未履行《外出公幹登記表》手續的,一律視為曠工。

(二) 遲到、早退

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而且未請假視為遲到;在下班時間提前擅自離崗視為早退。員工早晚因忘記打卡造成考勤記錄不全者,需在上班後第一時間填寫忘打卡說明,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未按要求辦理視為遲到/早退。員工遲到或早退違規標準見附件。

(三) 曠工

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按照曠工日三倍工資扣款外,對連續三天(含三天)或月累積曠工五天(含五天)者,一律視為自動離職,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1. 在規定上班時間未請假且上班60分鐘後到崗者,未到下班時間擅自離崗超過60分鐘者視為曠工

2. 未按要求填交《外出申請單》,且未辦理請假手續者;

3. 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擅離職守者;

4. 請假期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者;

5. 未提出出差申請或提出了出差申請但未獲批准而擅自離崗者;

6. 不服從工作崗位調動,未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崗位者;

7. 未經批准,擅離崗位從事與本崗位工作無關活動者。

(四) 加班

1. 因工作量突然增加必須通過加班完成的,員工應服從,除**營銷部外,其他部門均事後進行調休;

2. 對於常態工作量,因個人原因需要在工作時間外完成的不視為加班;

3. 員工加班須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經理—副總(無該崗位跳過)—總經理簽批,並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後生效,無審批手續,該加班申請無效;

4. 加班調休需在本年度內休完。

(五) 事假

1. 員工請事假,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本人申請報相關領導批准後,可以休事假;

2. 事假不能連續超過7日(含7日),全年累計20日,超過者視為主動離職;

3. 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及相關福利、獎金。

(六)病假

1. 員工因病不能正常出勤,經本人申請填寫《請假申請單》,報相關領導批准後,可以休病假;

2. 請病假者,須持公立、市級醫院的有效診斷證明書,否則按事假處理;

3. 經醫院證明,醫療期的員工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法定假期管理

(一) 婚假

1. 員工須提供結婚證明,並且結婚登記日已成為本公司的正式員工的,可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條件的(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共計10天(含公休日);

2. 婚假自結婚證書登記日期起一年內有效;

3. 須提前15天提出書面申請,並進行臨時工作交接後提交人力資源部備案留存;

(二) 喪假

1.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或配偶的父母,主要贍養人、撫養人去世,可以申請3天喪假。

2. 喪假如含公假和公休不順延,須一次性休完,未休完不予補假。

3. 喪假須出示死亡證明影印件。

(三) 產假

1. 符合國家計畫生育政策的公司正式員工**正),可持醫院有效證明申請產假,產假共計98天,符合國家其他政策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2. 產假如含公假和公休不順延,須一次性休完,未休完不予補假;

3. 對不符合國家政策婚育的生育不享受此產假,但可按照事假休息;

4. 須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並進行工作交接後提交人力資源部備案留存;

(四)工傷假

1. 員工工傷的判定以工傷保險相關條款為依據,因個人打架、鬥毆或違反法律法規造成傷殘的,不在此範圍;

2. 發生工傷事故後,員工應於當日通知人力資源部/下屬門店綜合部,人力資源部/下屬門店綜合部會在15日內到指定部門為員工申報工傷保險、辦理工傷鑑定。工傷醫療期時間及待遇的確定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年假

1. 按照入職日期,工作每滿12個月,員工可休年假;

2. 員工累計工作已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二十年的,年休假15天。

3. 根據公司特殊經營情況,年假公司統一在春節調休。

(六)法定公休假參見人行政部通知發文。

第七條請假審批及月度考勤上報流程

(一) 請假審批流程

注:1、員工請假未按照上述流程審批簽字的,一律無效。

2、員工請假無論多少天均需進行臨時工作交接,將經辦事務和待辦事務以書面形式向直接主管匯報,由主管領導安排人員進行交接,並處理相關事務。

(二)月度考勤上報流程

第八條附則

(1)本管理規定經職工代表委員討論,董事長簽批後生效。

(2)對於本管理規定所未明確的事項,按人力資源管理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予以實施。

(3)本管理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附件:考勤違規扣款說明表(按月為單位)

附表一:員工未打卡說明單

未打卡說明

申請日期編號

附表二:

外出公幹登記表

所屬部門登記時間: 年月

備註:每張考勤時間僅為當日1天;2、事由需詳細註明;3、部門經理、主管領導對審批負責。

附表三:請假單

員工請假單

附表四:

附表五:加班申請表

加班申請單

考勤休假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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