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目標管理考核辦法

2021-03-04 09:31:18 字數 4790 閱讀 9275

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客觀評價公司員工的工作績效,充分調動其履行崗位職責的積極性,完善以目標管理為基礎的績效分配制度,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公司整體經營目標的實現,同時也為員工的薪資調整、教育培訓、晉公升等提供準確、客觀的依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本辦法適用於全司中層以下各級管理、後勤、生產輔助崗位人員,生產人員的考核按其他規定執行;

(二)本辦法所稱部門考核及部門負責人的考核是指基層單位各部門及其負責人。

第二章考核組織

第三條設立公司考核領導小組,成員由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組成。公司考核領導小組是全司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的領導機構,對全司目標管理考核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公司考核領導小組對員工考核申訴有終局裁決權。

第四條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考核工作小組。考核工作小組負責考核工作的實施、關鍵業績指標(kpi)及其他考核指標的審核,對所轄範圍內員工考核成績進行審定,受理員工的考核申訴並作出裁定等。

考核工作小組按如下辦法設定:

(一)公司總部的考核工作小組:組長由分管人力資源副總擔任,成員由各職能部門正職、人力資源部人員組成,轄管公司總部員工績效考核工作;

(二)基層單位的考核工作小組:組長由單位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經營班子其他成員、各科室負責人和人力資源科人員組成,轄管本單位員工績效考核工作。

第五條部門負責人是部門內部目標管理、關鍵業績指標及其他考核指標制定和績效考核的組織者和負責人。公司總部各職能部門對基層單位對口職能部門的關鍵業績指標有指導、複核權。

第六條各層級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本層級各部門內部績效考核的監督、指導工作。

第七條工作目標分為單位目標、部門目標、個人目標三個層次;考核分為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考核三個層次。

第三章目標管理

第八條單位目標

(一)考核工作小組根據公司研究確定的年度工作目標及公司發展戰略規劃,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年度工作目標指標體系;

(二)把本單位目標指標分配到各部門。

第九條部門目標

(一)各部門根據本單位分配到的部門目標指標,制定本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

(二)根據本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制定本部門的月度工作目標;

(三)把部門的目標、計畫分解、落實到人,並確定關鍵業績指標的量化工作(確實無法量化的按定性進行)。

第十條個人目標

(一)員工根據部門分配的目標與計畫制定出本人的年度工作目標與計畫;

(二)根據部門月度目標與計畫,制定本人的月度工作實施計畫。若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足以影響工作目標達成的,部門領導可與員工進行溝通,對本月工作目標作適當的調整。

第四章考核實施

第十一條日常考核

(一)日常考核主要考核員工個人出勤、勞動紀律、工作態度和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

(二)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進行日常工作檢查,主要檢查員工日常出勤、突出表現及違章、違紀和工作完成情況;

(三)日常考核作為員工勤務、工作態度和工作完成情況考核方面的依據。

第十二條月度考核

(一)月度考核以月度目標工作的績效為主,以勤務和工作態度為輔,重點考核目標工作、計畫及上級主管交辦工作的完成情況。

(二)考核程式

部門考核:

1. 每月開始的前3個工作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上月的目標績效完成情況進行自評,並與其直接上級商定本月工作目標;

2. 考核工作小組對各部門提交的月度工作目標、計畫和員工考核情況進行審議,看其是否圍繞單位年度目標的實現和單位領導辦公會布置的事項而制定,目標、計畫、期限以及考核是否科學、合理,符合預期目標;

3. 每月的第一周考核工作小組召開績效考評會議,先由各部門負責人向考核工作小組作上月本部門工作評述,主管領導對該部門工作進行點評,考核工作小組對各部門進行績效評定並對員工月度考核成績進行審定;

4. 部門月度的績效評定得分直接作為部門負責人當月的績效得分。

員工考核:

1. 員工在每月結束前的最後乙個工作日對本月的工作績效、勤務及工作態度進行自評,並與部門領導、直接上級溝通下月工作目標和計畫;

2. 部門領導和員工直接上級對員工考評表中所載考評專案逐項進行核查,提出考評得分;

3. 部門主管領導或直接上級有選擇地和員工進行考核後的面談,肯定工作成績的同時,對不足之處提出改善要求和建議;

4.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員工考評情況,計算其應得績效工資。

第十三條年度考核

(一)年度考核在月度考核內容的基礎上增加員工思想品德和工作能力方面的考評。思想品德和工作能力考評實行定性指標,採取全方位360度形式考評。

(二)考核程式

部門考核:

1.年度結束後第一周,各部門統計本部門年度工作目標績效和勤務表現及工作態度平均得分;

2.部門負責人的年度考評得分為本部門全年工作目標績效、勤務表現及工作態度平均得分與本人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的考評得分之和。

員工考核:

1. 部門負責人統計屬下員工全年工作目標績效和勤務表現及工作態度的平均得分;

2.人力資源部門組織思想品德和工作能力方面的考評工作,考評主體由單位經營班子成員、本部門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組成。

參加部門負責人考評的人員權重比例按如下公式確定:

單位負責人:部門分管領導:單位經營班子其他成員:本單位同級及相關下級人員=3:3:2:2;

參加部門其他員工考評的人員權重比例按如下公式確定:

部門分管領導:本部門領導:本部門同級及相關下級人員= 4:4:2。

3.人力資源部門按照工作績效佔60%、思想品德佔20%、勤務表現及工作態度佔10%、工作能力佔10%的比例進行統計彙總;

4.考核工作小組對所轄管員工的年度考核成績進行審定;

5.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員工年度考評情況,計算其應得年終獎勵。

第十四條特殊情況下的考核規定:

(一)員工經組織調動的,調出單位應依照月度的考評辦法對調出員工進行考評。若員工在公司內部調動,當月考評成績按其所在調出單位和調入單位的時間分段折算;

(二)員工休產假或因工負傷處於法定醫療期內可不參加考評,但員工本年度實際履職時間超過1個月的,其年度考核中的工作業績、勤務及工作態度得分取實際履職時間的考評平均值;

(三)員工非因工負傷或患病處於法定醫療期內以及因事請假的,若請假時間不超過乙個月的,需參加考評;若時間超過乙個月的,則當月不需參加考評,當月績效考核成績為零。

第五章考核等級及結果運用

第十五條考核結果根據得分情況其對應等級如下:

考核成績作為計發績效工資和年終獎勵、員工職務公升降、崗位調整、工資待遇變動、評獎、錄用、合同簽訂、解除、終止等的依據。

第十六條員工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員工月度考核成績與月度績效工資相掛鉤,年度考核成績與年終獎勵相掛鉤;

(二)根據員工的考核成績,月度績效考核或年度考核成績不合格的視為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公司可調整其工作崗位或停崗進行培訓。若調崗或停崗培訓後當月的考核成績仍為「不合格」的,按仍不能勝任工作處理,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公司對新聘用員工依法給予一定期限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前的考核成績必須達到合格及以上,以此作為員工是否符合錄用的必要條件。試用期滿前的考核成績不合格的,按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試用期滿前的考核(要求試用期屆滿前15天組織實施)包括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勤務及工作態度四個方面,其中工作業績佔60%,思想品德佔20%,勤務及工作態度佔10%,工作能力佔10%;工作業績、勤務及工作態度方面的考核成績取試用期各月的平均值;

(四)勞動合同期滿前的考核。如合同期滿前距離上一次年度考核不足三個月的,可把上一年度考核的成績作為勞動合同期滿前的考核成績;如超過三個月的,則按年度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合同期滿前考核成績在「一般」(含)以下的,視情終止勞動合同;考核成績在良好(含)以上的視企業需要可續訂勞動合同。

(五)年度考核成績達不到「良好」(含)以上的不能參加當年各項先進評比,當年不予考慮職務公升遷;成績為「一般」或「合格」的,視情況調整其崗位或降職。

第六章績效監督和申訴

第十七條各單位同級工會對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工作實施的全過程有權進行監督,如發現明顯有失公平、公正、合理的行為可提出監督建議。

第十八條人力資源部門有義務向本單位考核工作小組及時反映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建議。

第十九條單位應及時告知並送達員工考核結果,員工對考核結果存有異議時,應在知道考核結果或收到考核結果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向考核工作小組申請復議,考核工作小組負責對員工的績效考核情況進行調查並作出裁定。

第二十條公司員工如發現考核工作中存在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謀圖私利、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不正當現象的可徑向公司考核領導小組舉報。

第七章保密與公開

第二十一條績效考核知情部門和有關人員負有保守單位個人績效考核相關資訊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未經單位允許,員工的績效考核資訊不得向他人公開。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各基層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經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職代會閉會期間,職代會授權民主管理聯席會議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司領導班子提出的關於本辦法的修正案進行核准,並將修正案提交下一次職代會予以確認。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在公司內部普遍適用,此前其他規定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廣東粵運朗日股份****,不盡事宜可由其適當調整。

附件:1、公司年度目標工作分配表;

2、考核內容和考核人權重分配表;

3、部門負責人月度工作績效考評表;

4、員工月度工作績效考評表;

5、部門負責人年度工作績效考評表;

6、員工年度績效考評表;

7、員工月度勤務表現及工作態度考評標準表;

8、思想品德目標考評標準表;

9、工作能力目標考評標準表

二00九年九月三日

附件1:

單位年度目標工作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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