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水管道試壓規定

2021-03-04 04:17:18 字數 3413 閱讀 3596

一、施工組織:

1、人員:

專案負責人、工程監理、焊接技術員、輔助工人等其他相關人員

3、施工裝置配備

實驗用水幫浦一台,壓力表,三項汽油發電機,以及其它輔助裝置,必須提供自來水以供打壓使用。

4、施工方法

本工程採用水壓試驗法對管道強度及嚴密性進行試驗。

4.1管道試壓前須做好以下工作:

(1)對管道、節點、介面等外觀進行認真檢查。

(2)對管件逐一進行檢查,特別是閘閥、排氣閥檢查其完整性,啟閉靈活性,有無破損現象,並是否處於開啟狀態,不合格的及時更換,未開啟的及時開啟。

(3)對支線管、支墩、後背進行檢查,其一檢查有無被其它施工單位施工時破壞或挖斷等現象,其二檢查管端堵板的牢固性,其三檢查支墩強度是否達到強度要求、後背是否穩固。

(4)試壓所需的機械、裝置是否配備齊全,人員是否到位,。

(5)對試壓裝置、壓力表、排氣閥門等檢測器具進行功能檢查,並進行試用,保證檢測器具的功能滿足試驗要求。

(6)試驗如發生管道破裂或漏水等突發現象,是否有應及措施。

(7)試驗所需的水源是否落實,水質是否為飲用水,做好水源引接及排水疏導路線工作。

(8)管道試壓前,管頂以上0.5m內土方回填是否完成,以防試壓時管道系統產生推移,或者採取相關措施防止管道移動。

4.2閉水試驗:

(1)在試驗管段下游管端堵板預留管口與注水管連線好,開始灌水。

(2)將注水閥門開啟,開始注水,向試驗管段管道內注水,管道注水應從下游緩慢灌入,注入時在試驗管段的上游管頂開啟排氣閥,管道注水工作應緩慢進行,保證管道內空氣充分排出,防止管內產生氣鎚或水錘。

(3)如發現管段末端堵板上預留管管口有水冒出,目測無氣泡帶出時,視注水完成,試驗管段注滿水後,在無壓情況下充分浸泡48小時後再試壓。

(4)試驗管段管道浸泡48小時後,用高壓水幫浦加壓,加壓時應分級公升壓,逐級緩公升,每公升一級(0.1mpa)應檢查後背、支墩、管身及介面有無異常現象,當無異常時,再繼續公升壓,並填寫管道閉水試驗記錄表。

(5)水壓公升至試驗壓力後,保持恆壓10分鐘,檢查管道介面及管身有無滲漏破損,如無破損、漏水及異常現象後,管道強度試驗為合格。管道閉水試驗必須經由現場監理工程師檢查並驗收,簽認後方可進行下一步工序施工,否則需重新再做試驗,直至簽認合格為止。

(6)管道試壓合格後,將試驗裝置全部撤下,堵好管頭,並對管端做好保護,防止管內進入雜物、老鼠或其它小動物將管道堵死,將來導致閘、閥等管件失去使用功能並因小動物的腐爛面而造成汙染水質。

(7)如果管道初試不合格,則可能是管道沿線部位有跑漏現象,此種現象最好解決,處理辦法是立即停止試壓,採用換管或是重新加堵板、換管件等快速處理措施。如是管件有砂眼,滲漏現象不明顯,則需從試壓管段沿線進行認真排查,必要時需將管道周圍的填土挖開,進行詳細的檢查,直至找到滲漏源頭為止,其餘按4.1-4.

2條重複進行,直到合格為止。

(8)如是系統最後一段,將閘閥、排泥閥、排氣閥試驗段兩頭堵板及覆蓋物移走或堵板撤下,用套袖與已試驗段合格的管頭相接即可。

4.3沖洗消毒:

給水管道水壓試驗合格後,竣工驗收前需對各系統管道進行沖洗消毒。

(1)管道沖洗消毒先主管,後支管。主管道一次進行,支線管因管頭太多,如一次沖洗水壓太小,故根據設計部位按順序分段進行。

主導方向是:a系統由南向北,bc系統由北向南。

(2)集水坑設定:首先在試驗管段末端設定集水坑,集水坑大小最小應能滿足支線管內2倍水的體積,如現場不具備條件,則需要在附近設定幫浦站,將多餘的水抽走。

(3)沖洗時的水質必須是生活飲用水。

(4)沖洗時應保證排水管路暢通安全。

(5)沖洗時應避開用水高峰。

(6)沖洗共分兩次:第一次以流速不小於1.0m/s的沖洗水連續沖洗,直到出水口處濁度、色度與入水口處沖洗水濁度、色度相同為止。

第二次採用含量20mg/l氯離子濃度的清潔水浸泡24h,再次沖洗,直至水質管理部門取樣化驗合格為止。

5、安全施工措施

(1)管道打壓試驗安全技術措施

1)必須按規定配置操作人員,操作人員應經過相應技術培訓。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否則不允許進入施工區域作業。

3)基坑內作業時注意土壁的穩定性,因打壓時,溝槽回填未全部完成,因此要注意溝槽邊坡的穩定,特別是春天回暖,凍土開化,易造成塌方等重大安全事故,所以要隨時觀察邊坡穩定,如發現有裂縫或可能有傾坍的徵兆時,要立即撤離現場,並第一時間通知專案負責人,待安全險情排查後再繼續施工。

4)打壓過程中,一切無關人員一率不得靠近作業面,並配專人負責巡視。

5)在溝槽內運輸打壓裝置時,走專用通道,嚴禁從溝槽外向溝槽內直接投放或是手傳,防止砸傷和損壞打壓裝置。

6)打壓段溝槽四周必須設定醒目的警示標誌,要設定一定數量臨時上下施工扶梯,最少不得少於2部。

7)閘閥井、排氣排井等主要井口必須上蓋,嚴禁開口,防止人員掉入,發生磕碰、死傷。

8)如需使用推土機或挖掘機配合搶修施工時,應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應站在推土機側面,確認溝槽內人員已撤至安全位置,方可向司機發出向基坑內推土的指令。

(2)管道沖洗消毒安全技術措施

1)集水坑開挖坡度必須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本工程坡度1:1。

2)考慮到節約用水及防止邊坡塌陷等質量問題,故集水坑內滿鋪塑料布。

3)集水坑四周設定不少於1.2m高的鋼護欄杆,有醒目的警示標誌,有專人負責看守,防止溺水等**事故的發生。

4)非專業人員或未經專案部允許所有人員不許入坑,如遇特殊情況需入坑作業,需經專案部審批,批准後方可入坑,但必須***安全措施,嚴禁一切人員在集水坑內進行洗澡、玩耍、嘻戲。

(5)沖洗消毒用化學物質(如漂白粉),應專人保管,嚴禁私自使用。

(6)配製消毒水應按規定重量計量,用於管道消毒的水嚴禁飲用和隨意排放。

(3)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用電系統按設計規定安裝完成後,必須經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檢查驗收,確認合格並形成檔案後,方可申請送電。

2)施工現場一旦發生觸電事故,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搶救觸電人員。嚴禁在切斷電源之前與觸電人員接觸。

3)移動式發電機供電的用電裝置,其金屬外殼或底座,必須與發電機電源的接地裝置有可靠的電氣連線。打壓電動機具必須由電工接線與拆卸,並隨時檢查機具、纜線和接頭,確認無漏電。

4)架空線路終端與電源變壓器距離超過50m的配電箱,其保護零線應做重複接地。

5)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在輸電線路一側工作,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

6)施工現場低壓供電系統應設定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實行**配電。

7)電動工具應設定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乙個開關直接控制兩台或兩台以上用電裝置。

8)電動工具的外露金屬部分必須做好接零或保護接地。

9)施工照明必須搭設燈架,高度不得低於2m,並做好絕緣處理。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供電電壓不應大於36v。

10)在施工作業區、施工道路、臨時設施設定足夠的照明,其照明度不低於有關規定。

11)施工用電設施的安裝、拆卸和維護執行必須由電工負責,嚴禁非電工進行任何電氣作業。

給水管道試壓方案

工程 編制 審核 審批 給水管道試壓方案 一 工程概況 2 二 編制依據 2 2.1施工圖紙 2 2.2技術標準規範及其它相關資料 2 三 施工準備 3 3.1試壓前準備 3 3.2材料,機具需用計畫 3 3.3人員需用計畫 3 四 給水管道試壓方案 4 4.1 試壓裝置 4 4.2 試壓流程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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