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個人資訊補充表

2021-03-03 21:01:32 字數 678 閱讀 7787

姓名編號□□-□□□□□

填表說明

1.對於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建立居民健康檔案時,除填寫個人基本資訊表外,還應填寫此表。在隨訪中發現個人資訊有所變更時,要及時修訂。

2.監護人姓名:法律規定的、目前行使監護職責的人。

3.監護人住址及監護人**:填寫患者監護人目前的居住位址及可以隨時聯絡的**。

4.初次發病時間:患者首次出現精神症狀的時間。

5.既往主要症狀:根據患者從第一次發病到填寫此表之時的情況,填寫患者曾出現過的主要症狀。

6.既往**情況:根據患者接受的門診和住院**情況填寫。若未住過精神專科醫院或綜合醫院精神科,填寫「0」,住過院的填寫次數。

7.最近診斷情況:填寫患者最近一次所患精神疾病的診斷名稱,並填寫醫院名稱和確診日期。

8.患病對家庭社會的影響:根據患者從第一次發病到填寫此表之時的情況,若未發生過,填寫「0」;若發生過,填寫相應的次數。

輕度滋事:是指公安機關出警但僅作一般教育等處理的案情,例如患者打、罵他人或者擾亂秩序,但沒有造成生命財產損害的,屬於此類。

肇事:是指患者的行為觸犯了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但未觸犯《刑法》,例如患者有**傷人毀物等,但未導致被害人輕、重傷的。

肇禍:是指患者的行為觸犯了《刑法》,屬於犯罪行為的。

9.關鎖情況:關鎖指出於非醫療目的,使用某種工具(如繩索、鐵鍊、鐵籠等)限制患者的行動自由。

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個人資訊補充表

姓名編號 填表說明 1.對於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建立居民健康檔案時,除填寫個人基本資訊表外,還應填寫此表。在隨訪中發現個人資訊有所變更時,要及時修訂。2.監護人姓名 法律規定的 目前行使監護職責的人。3 監護人住址及監護人 填寫患者監護人目前的居住位址及可以隨時聯絡的 4.初次發病時間 患者首次出現...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評估表

姓名 編號 患者監護人姓名監護人住址轄區村 居 委會聯絡人 精神疾患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情況既往 情況 門診住院 與患者關係監護人 1無2有 疾病名稱 與患者關係 診斷 確診醫院 確診日期 效果既往主要症狀 1妨礙或攻擊他人2毀壞物品3追逐異性4無故外走5縱火6自傷或自殺 發病對家庭社會的 7...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家屬培訓內容

686專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家屬培訓內容 一 何為精神疾病 精神病指嚴重的心理障礙,患者的認識 情感 意志 動作行為等心理活動均可出現持久的明顯的異常 不能正常的學習 工作 生活 動作行為難以被一般人理解 在病態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殺或攻擊 傷害他人的動作行為。二 精神疾病的分類 特點和症狀 一 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