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員工考核管理辦法

2021-03-04 03:53:32 字數 2847 閱讀 680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訂本規定的目的是為了規範員工試用期的考評、培養和管理,通過綜合考評為試用期人員轉正和定級提供決策依據。

第二條本規定的適用範圍為與北京太格時代自動化系統裝置****(以下簡稱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處於試用期階段的全體員工。

第三條試用期是指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規定的乙個時間階段。在此階段,用人部門可全面考察被錄用員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條件,滿足公司崗位需求。同時被錄用者也可進一步了解公司的工作條件及環境,明確崗位職責,了解企業文化,確定自己能否適合或勝任所承擔的工作,從而決定是否繼續保持勞動關係。

在此階段不論哪一方提前三天提出解除勞動關係都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存在任何約束條件。

第二章考核原則

第四條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觀察、記錄為基礎、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強調以資料和事實說話。

第五條對於試用期員工的考評是綜合考評,需要對其任職狀況、勞動態度和工作績效做全面的書面評價。以日常的周、日、試用期結束的期終評議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綜合評價,力求客觀、公正、全面。

第六條對於考核結果、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能力明顯不適應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員工要及時按規定中止試用期。管理者未按公司規定而隨意辭退員工或符合公司辭退條件而未及時提出辭退建議,致使造成不良後果或不良影響的,相關人員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第七條考核內容依照綜合管理部規定的相關素質評估要求進行。

第三章考核責任

第八條各部門經理必須為每一位新入職的員工指定其直接主管。直接主管、部門經理和綜合管理部經理共同承擔考核責任,原則上部門經理為一級考核責任人,對考核的公正、合理全面負責;直接主管為二級考核責任人,主要負責反饋、溝通;綜合管理部為**考核責任人,對考核進行監督、指導。

第九條考核責任人必須就考核結果向被考核者進行正式面對面的反饋溝通,內容包括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改進措施,共同制定下一步學習工作目標或改進計畫。反饋是雙向的,考核者應注意留出充足的時間讓被考核者發表意見。考核者和被考核者雙方都對考核結果負有反饋、溝通的責任。

第十條新入職的員工享有投訴的權利。如果反饋時,被考核者不認可考核結果。在與考核者進行溝通後仍不能達成共識,可向綜合管理部投訴。

投訴的受理者須在一周內做出處理,並將處理意見反饋給投訴人。

第四章試用期考核管理程式

第十一條新入職員工在完成入職培訓後,由綜合管理部正式移交給各工作部門,考核者、被考核者正式進入考核管理程式。

第十二條綜合管理部向被考核者說明其試用期時間區間並提交電子版「日常工作及考勤周統計表」(見附件一),作為考核的基礎資料,每一位被考核者必須認真、如實、準確地進行填寫,並每週以郵件形式按時交給各部門經理、直接主管和綜合管理部。各部門經理作為一級考核責任人必須首先向被考核者說明其崗位規範。

第十三條各部門經理及直接主管需根據被考核者的工作表現認真、如實、準確地填寫「試用期綜合評估表(一)」「試用期綜合評估表(二)」(見附件

二、三)。

第十四條各級考核人都必須與被考核人就「試用期綜合評估表」中的內容進行溝通,填寫「試用期綜合評估表反饋意見表」(見附件四),以實現評估的公平、公正,並使得被考核者達到及時糾正、改進工作中存在問題的目的。

第十五條各部門經理每月將「試用期綜合評估表(一)」「試用期綜合評估表(二)」 「試用期綜合評估表反饋意見表」附帶「日常工作及考勤周統計表」交綜合管理部存檔備案。

第五章員工的轉正管理程式

第十六條轉正型別:

1.提前轉正:新員工在試用期內,因業績出色,綜合評估成績平均分達到90分以上的,經部門經理申請,綜合管理部、總經理部簽署意見同意提前結束其試用期,予以正式錄用。

新員工提前轉正的,其試用期不得少於1個月。

2.自然轉正:新員工在公司規定的試用期滿後,經考核綜合評估成績平均分在61-89分的,應結束試用期,成為公司正式員工。

3.不予轉正: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後,各方面完全不能滿足所在部門要求,考核綜合評估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將直接予以淘汰。進入員工離職管理程式

第十七條轉正程式:

1. 綜合管理部根據考核綜合評估成績確定其轉正型別。

2. 考核面談:員工在試用期結束前五日內,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與被考核面談,面談內容應包括:

(1) 試用期內的工作心得,對所在崗位工作開展、所在部門工作以及公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 對所屬部門同事、領導的意見和評價;

(3) 對公司企業文化建設和團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4) 根據在試用期期間的全部表現記錄及相關部門的意見與被考核者就今後的崗位定級進行溝通,並達成一致意見。

(5) 其他方面意見和建議。

考核面談由綜合管理部形成書面記錄並由面談當事人簽字確認後由綜合管理部存檔。

3.員工在試用期結束前五天正式提交「轉正申請表」,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後,錄用為公司正式員工。

第六章試用期員工的薪酬待遇

第十八條按照公司薪酬體系的規定,試用期員工的薪酬組成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在試用期期間,員工領取的薪酬為正式錄用後所對應崗位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的80%。

第十九條試用期員工的福利待遇將按照各項福利待遇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條本管理制度的最終解釋權屬於公司綜合部。

附件一:日常工作及考勤周統計表

附件二:試用期第月份綜合評估表(一)

附件四:試用期轉正評定表

附件一:

日常工作及考勤周統計表

填表人部門負責人:

注:本表用於工作日常的考勤統計,**又本人填寫,填寫後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並報送綜合管理部備案。

附件二:

試用期第月綜合評估表

部門姓名崗位填報時間

員工試用期轉正評定表

編號部門

姓名填表時間年月日

表一:個人述職部分(請試用期員工本人手填,填好後交到部門經理)

(以上紙張不夠可另附年月日

表二:部門經理/組長評語(此表由部門經理填寫)

試用期員工綜合評價表

試用期員工考核管理辦法

一 總則 為規範集團新入職員工試用考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二 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集團所有試用期員工。三 試用期考核管理 1.新員工被錄用後,試用期一般為1 3個月 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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