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哪些問題

2021-03-04 02:54:05 字數 677 閱讀 7700

勞動合同的簽訂提醒

(1)應在法定時間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不得扣押勞動者的相關證件,要求勞動者交納保證金、押金等;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9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件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第

一、第二款: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一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合同無效的法律風險;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因此,企業應盡量避免勞動合同出現法定無效或部分無效的情形。如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的事項

一 符合雙十條件的話,在簽訂合同時,最應注意的事項是什麼?符合雙十條件,是指在本單位已經工作了10年以上,離退休年齡不到10年,男的60歲退休,在單位已經工作10年以上,首先單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這時候要書面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要收集單位同意和你簽訂合同的證據。如果沒有證據,到時候單位說不再續簽...

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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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的問題

隨著 勞動合同法 的實施,國家對勞動者權益保護力度的加強,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越來越強,但是企業作為勞動合同的一方,在與員工簽訂 勞動合同 時也應注意相關問題,以便保護企業的合法利益。以下是企業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的一些問題 一 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不得收取定金 保證金或扣留有關證件 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