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的問題

2021-03-03 22:01:53 字數 1797 閱讀 7069

隨著《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國家對勞動者權益保護力度的加強,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越來越強,但是企業作為勞動合同的一方,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也應注意相關問題,以便保護企業的合法利益。以下是企業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的一些問題:

一、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不得收取定金、保證金或扣留有關證件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對違反以上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理;用人單位擅自扣留、抵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暫住證的,由公安部門處理。

二、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企業與職工之間為明確雙方在勞動關係中的權利和義務而訂立的協議。勞動合同不僅是勞動者權益的保障,也是用人單位權益的保障。實踐中很多企業嫌麻煩,或者擔心將來與勞動者發生爭議,勞動合同的存在會對其不利等原因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實質上這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勞動合同同樣可以作為用人單位維護自身權益的有效途徑,勞動合同是否訂立和如何訂立,對於預防和減少勞動糾紛的發生,保護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有重大影響。而且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在法定的期限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否則應向勞動者承擔賠償、支付雙倍工資或視為訂立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等民事責任。

三、有關試用期的規定

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約定試用期的期限,但不得超過以下法律規定的期限:(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此外,還應當注意:(1)試用期是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不能把試用期計算在勞動合同期限以外。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試用期只適用於初次就職或再次就業後改變崗位(工種)的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改變工種的,可以重新約定試用期,不改變工種的,不再約定試用。(3)試用期不得延長。

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發現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不能通過延長試用期繼續進行考察。(4)如果用人單位出資對職工進行了各類技術培訓,在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但是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5)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不構成違約,用人單位不能向勞動者索賠。(6)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應當為試用期內的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四、保密條款的規定

五、競業禁止的規定

六、培訓和最低服務年限的規定

用人單位為了自身的發展,就要對員工進行必要的技能教育和培訓。但是由於接受培訓後的員工因其工作能力和勞動力價值公升高,被其他用人單位「挖走」的事情時有發生。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減少因此遭受的損失,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與之訂立培訓協議,並對勞動者參加培訓後的最低服務年限加以約定。

所謂最低服務期限是勞動者因接受用人單位給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諾必須為用人單位服務的最低期限。對該事項作出約定應注意:

(1)明確約定安排、提供培訓相關費用的支付。(2)培訓協議中最低服務年限要盡可能與勞動合同期限一致,因為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果是雙方續訂勞動合同的,必須平等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強迫對方。因此,當勞動合同期限與最低服務年限發生衝突時,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就容易被侵害。

(3)明確約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費用的計算方式。(4)用人單位在平時應注意儲存提供培訓所花費用的憑證。

七、關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

八、關於員工違約的規定

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的事項

一 符合雙十條件的話,在簽訂合同時,最應注意的事項是什麼?符合雙十條件,是指在本單位已經工作了10年以上,離退休年齡不到10年,男的60歲退休,在單位已經工作10年以上,首先單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這時候要書面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要收集單位同意和你簽訂合同的證據。如果沒有證據,到時候單位說不再續簽...

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哪些問題

勞動合同的簽訂提醒 1 應在法定時間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第二款之規定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第一款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2 ...

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事項

一 合同期限 1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2 有關試用期的規定 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一年以內的,試用期不超過1個月 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2個月 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二 工作時間 一般採用定時制 8小時 若不採用定時制的,則應同時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批覆 三 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