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職務薪資異動管理辦法

2021-03-04 01:51:39 字數 5321 閱讀 2043

1、目的:

為鼓勵並激發員工之進取心,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吸引、選拔優秀的人才,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本著有能者委以職,有功者授其祿之原則,並為使公司員工職務異動及調薪有所依循,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宇球所有員工職務異動、調薪管理。

3、員工職務異動的需求

3.1、員工因自我發展、能力提公升、豐富職業經驗所提出之需求;

3.2、員工經考核後綜合評估之結果;

3.3、部門組織架構調整之需求;

3.4、職位空缺之需求。

4、員工職務異動的原則

4.1、有利於人力資源之整合、優化,有利於員工職業生涯之發展,有利於公司業務發展之需求。

4.2、人員內部調整、職務異動、薪資調整之制度、政策,須本著公平合理、公開透明的原則。

4.3、職位空缺時,分析職位任職要求,首先考慮內部適合人選做內部調整,再考慮外部招聘。

4.4、人員之調整、職務異動,應以各部門編制職位及人數為基準,遇有缺員時方可辦理。

4.5、各部門編制職位及人數。至少每年應檢討修訂一次,並於每年十二月前(年度預算核定前)提報人力資源部轉呈總經理核定。

4.6、調整各職級應先調整正職再調整副職為原則,其任職至少應滿一年以上,並經考核評定,方可職務異動,無正職編製者亦同。

4.7、公司員工工作努力、業績突出者,均可成為被職務異動的物件,對員工之職務異動應當嚴格把關,公平對待。

4.8、由本人提出職務異動須在原職位工作三個月(含)以上,因組織調整不受此限制。

4.9、符合競聘職位要求者,競聘錄用後,由人力資源部進行異動作業。

4.10、對不符合上述條件但工作表現優異者提出職務異動申請時,由該員原所屬部門負責人、流入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部審核,意見仍不統一者,可提報總監或副總經理審批。

4.11、員工年度內受記過處罰未抵消者,次年不能進行職位職務異動及調薪。

5、員工職務異動的方式

5.1、平級異動

5.2、競聘上崗

5.3、公升職

5.4、降職

6.職務異動較高職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依據):

6.1、具備較高職位所需技能;

6.2、具備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6.3、在職工作表現良好;

6.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課程培訓;

6.5、具備較強的適應能力和發展潛力。

7、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職務異動工資2-5級:

7.1、忠於公司,在公司服務2年以上且表現良好者;

7.2、積極做好本職工作,連續2年因成績突出而受到公司表彰者;

7.3、業務有突出專長,個人年創利30萬元以上者;

7.4、每年數次(3次以上)對公司發展提出重大建議並為公司採納,產生重大經濟效益者;

7.5、非本人責任而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者;

7.6、領導有方,所領導的單位/部門連續2年創利50萬元以上或成績顯著者;

7.7、有其他突出貢獻,總經理認為該給予晉級嘉獎者。對成績特別突出或貢獻特別重大者,在給予職務異動工資同時具備領導才能者,可給予提公升行政職務。

8、職務異動/調薪型別:

8.1、定期:

每年7月,根據績效考核辦法之上年度(上一年8月至當年7月考核平均成績)和組織經營狀況,擇優實施職務異動/調薪計畫。

8.2、不定期:

破格提公升:員工在平時績效考核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或表現優異者,隨時可職務異動/調薪;在年度工作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或表現優異的員工,根據部門經理推薦隨時可職務異動/調薪。

9、職務異動/調薪考評標準

根據員工日常工作中的德、能、勤、績,選擇職務異動員工。具體通過《職務薪資異動考核表》與《職務薪資異動申請表》予以考評。

9.1、德,是指員工的思想覺悟,是否以公司利益為重,兢兢業業做好本職工作;

9.2、能,是指員工的工作能力,考核員工在組織協調、完成工作方面的能力;

9.3、勤,是指勤奮,考核員工是否努力工作;

9.4、績,是指工作成果,是否有成效。

10、員工職務異動範圍

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徵得員工同意後,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根據本人意願申請在部門內部或公司各部門之間換崗。

10.1、(1)部門之間

(2)部門內部

(3)公司(包括通訊、科技)之間

10.2、部門內部異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職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後,具體安排,並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10.3、部門之間異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換崗,經考核後擬調入部門須填寫《職務薪資異動申請表》,由所涉及部門負責人審核並報副總/總監批准後,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11、職務異動等級:

職務異動體系

職務異動級別

事務 體系

文員/助理

/事務員

專員/主辦

/主管副經理/經理

副總/總監

總經理製造 體系

作業員品檢員/物料員

組長 主管

副經理/經理

製造部副總

/製造部總監

製造部總經理研發 體系

技術員助理工程師/組長

工程師/主管

高階工程師/副經理/經理

總工12、職務異動/調薪操作程式。

12.1、職務異動由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出,薪資異動由部門提出;

12.2、凡部門呈報職務異動/調薪者,部門準備下列資料:

①、《職務/薪資異動申請表》

②、《職務異動調薪考核表》

12.3、有必要時,可由總經辦會同人力資源部審核;

12.4、凡經核定的經理級以上職務職務異動人員,人力資源部門將以人事通報形式公布,調薪者,則以書面形式個別通知。

12.5、人力資源部根據職務職務異動或薪資調整的相應級別填寫《職務/薪資異動通知單》,一式兩份,乙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乙份交由本人。

13、員工競聘程式

13.1、由用人部門填寫《人力需求申請表》,經核准後交人力資源部。

13.2、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或依據《薪酬體系》共同確定招聘崗位之薪資待遇。

13.3、對主管以上職位,由人力資源部依據「知識互補、能力互補、氣質互補、性別互補」的原則,召集並成立由用人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等組成的評選小組,在招聘會上對競聘人員進行評估,並提交書面評估報告。

14、職務異動/調薪核定許可權

14.1、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由總經理核定。

14.2、各部門經理、主管由副總經理/總監/總經理核定。

14.3、各部門主管級以下文職/技術人員分別由各部門經理提議,呈副總經理級別以上人員核定。

14.4、製造中心物料員、組長、主管由製造部各分管經理提議,呈製造部總監核定。

14.5、作業員/品檢員由各級單位主管提議,經理複核,呈製造部總監核定。

14.6、員工個人或組織提出異動需求時,均需報人力資源部,由異動前/後兩部門簽署異動意見。

14.7、職務異動/薪資調整審批許可權表

(1) 除研發部之外人員,按下錶進行審批

調整型別

提出 考核/面談

審批 備案

部門/公司之間的調整

本人/需求單位

/人力資源部

原部門/需求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討論確定

經理/行政部負責人/副總經理、總監

/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部門/公司內部的調整

本人/直接上級

/需求單位

/人力資源部

本部門/公司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

經理/行政部負責人/副總經理、總監

/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2) 研發部人員,按下錶進行審批

調整型別

提出 考核/面談

審批 備案

部門/公司之間的調整

本人需求單位

/人力資源部

原部門/需求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討論確定

部門經理/專案部負責人/行政部負責人/副總經理/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部門/公司內部的調整

本人/直接上級/需求單位/人力資源部

本部門/公司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

部門經理/專案部負責人/行政部負責人/副總經理/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15、員工換崗工作交接的時間要求:

為確保被異動人員離崗後,原職位之工作能夠有序進行,被異動員工須按以下時間辦理工作交接:

15.1、主管以上人員或特殊職位(hr人員、財務人員)接到調令之日起7個工作日後方可到需求部門報到。

15.2、一般工作人員自接到調令之日起3日後方可到需求部門報到。

15.3、如確因需求緊急,須經原用人部門、新用人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共同協商,按協商結果執行。

15.4、各級職員接到調職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16、員工職務異動手續的辦理

16.1、部門/公司之間異動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異動手續,安排工作交接,異動人員須憑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工作交接清單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異動手續。

16.2、部門/公司內部人員異動由用人部門辦理異動手續,安排工作交接,經雙方當事人簽名確認後,轉人力資源部完成異動手續。

16.3、職務異動人員須在進入新職位前到人力資源部更換廠牌,廠服。

16.4、相關部門須及時提交相關資料到人力資源部進行人事資料變更及考勤處理。

16.5、《職務薪資異動申請表》 及《職務調薪異動考核表》須在就任新職前一周內提交人力資源部。

17、職務異動員工試用期

17.1、試用原則

除特別人才經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准無試用期外,其餘人員都須試用1-3個月,試用期間表現突出者可適當縮短試用期。

17.2 試用規定

17.2.1、員工職務異動試用期規定(個人申請):

a 副總或總監級以上高階管理人員為5個月

b 部門經理、主管、工程師、技術人員為3個月

c 其它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

17.2.2、由組織變革需求而提出的異動不設試用期,工作性質相同之職位可以不設試用期。

17.3、在試用期內經證明不適合在用人部門工作者,可退回原職位或經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17.4、試用人員原則上每月考評一次,由直接上級負責,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17.5、試用期一般不得請長假(一周以上),特殊情況如:結婚、直系親屬去世、本人重病等情況請長假的將在規定試用期基礎上延長相應的請假時間。

18、 薪酬管理

18.1、員工異動就任新職時由所在人力資源部出具《職務薪資異動通知單》。

18.2、員工新任職位按新職薪酬標準發放。

18.3、員工因職務異動變更職務,其薪酬自職務異動之日起生效。

19、相關**

19.1、《職務薪資異動申請表》

19.2、《職務薪資異動考核表》

19.3、《職務薪資異動通知單》

20、實施日期:

本制度於發布之日正式生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實施中檢討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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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異動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1 1 目的 1 2 型別 1 3 述職報告 2 4 工作交接 2 第二章新員工 2 第三章轉正 3 第四章轉崗 3 第五章晉職 5 第六章晉級 5 第七章降職 6 第八章降級 7 第九章任命 7 第十章調動 8 第十一章離職 8 第十二章附則 11 1 本辦法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