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異動管理辦法

2021-05-11 16:54:38 字數 5051 閱讀 9938

1.目的和適用範圍

1.1目的:規範員工試用轉正程式,維護正常的人員流動秩序,理順審批流程,規範人事異動管理。

1.2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2.術語及縮略語(略)

3.異動類別及程式

3.1入職試用(實習)

3.1.1被錄用人員到人力資源部完善報到手續後,領取《新員工入職通知單》,第一聯存根,第二聯交保安部,第三聯交部門負責人報到。

3.1.2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部門統一實施新入職員工的入職培訓,部門負責人或部門班組長(入職指弓1人)給新員工進行崗位培訓。3.1.3新員工入職培訓考核合格後進入試用,不合格者不進入試用。車間生產作業員工培訓試用期前1 5天內不得獨自操作各項裝置機械及生產作業工作。

3.1.4試用(實習)開始5個工作日內,如員工因個人原因終止試用(實習),公司無須支付其工資,因試用(實習)不合格被部門辭退則支付每天1 o元的生活費。

3.1.5生產車間新員工進入公司後,培訓試用期為1—4個月,簽訂以完成一定工程任務的《勞動合同》,各部門可根據工作崗位情況約定培訓試用期。

3.1.6試用(實習)期內,如員工因各種原因決定終止試用(實習)期離開公司,應提前3天提出辭職申請,並在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3.1.7員工在試用(實習)期內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考評不合格者,經多次幫

助沒有成效的,普通員工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辭退書面意見報人力資源部

(主管及以上員工由分管領導提出書面意見),人力資源部通知該員工辦理辭

退(解聘)手續,具體程式按辭退(解聘)辦理。

在試用期內不能完全達到工作要求、但可以繼續培訓試用的,部門(車

間)書面提出,人力資源部明確告知繼續考察試用,與之簽訂新的工程任務

合同。3.1.8員工在試用(實習)期內,3 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書》或《勞務用工

協議》或《實習協議書》,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按部門規定執行,試用(實習)

期工資按部門考核實施,試用期員工兩個月內提供相關手續辦理社會保險等

福利待遇及帶薪假期,實習員工不享受公司的社會保險等福利待遇及帶薪假

期。3.1.9對新入職的員工,所在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新員工的指導工作,其他員

工也有義務給予其關心與幫助,使其盡快進入工作角色,不得以任何形式孤

立或以其他不友好方式故意刁難新員工。

3.1.1 0新員工的試用(實習)時間自上崗培訓考試合格正式試用(實習)之

日起計,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實習期在取得畢業證後結束。特招員工經部

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分管領導書面同意後可以縮短或免除試用期。

3.1,11試用(實習)員工辭職或辭退時未發放完的工資,在公司下月發放工

資之時以現金的形式發放(本人可在人力資源部寫委託書委託他人來領取)。

3.2轉正

3.2.1正常轉正

3.2.1.1試用員工在試用期內表現特別優秀、成績特別突出者,試用期滿乙個

月,經試用考評合格,(參見《試用員工考評表》,可由上級主管通知或員工

本人主動提交個人轉正申請(試用期內工作總結)交人力資源部並按轉正評

審程式(轉正評審表)辦理員工轉正手續。

3.2.1.2各部門針對試用期滿工作表現特別突出、已能較好勝任本職工作,經

考評合格(參見《試用員工考評表》,為達成激勵新員工之目的,由人力資源

部負責通知該員工提交轉正申請(工作總結)交人力資源部並按轉正評審程

序(轉正評審表)辦理員工轉正手續。

3.2.1.3各級審批人員應嚴格把關,堅持原則、實事求是、不徇私情。

3.2.2延遲轉正

3.2.2.1在試用期內申請轉正的員工如考評不合格或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

負責人、分管領導有其一不同意其轉正者,不予轉正。

3.2.2.2員工試用期結束後仍不能轉正的除辭退(解聘)外,可經部門負責人、

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分管領導及員工本人同意,延長試用期限,但最長不得

超過三個月。

3.2.2.3對試用期滿未轉正,繼續延長試用期限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及其

部門負責人對其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進行全面的總結,找出工作中存在的差

距,說明延遲轉正原因,以幫助員工盡快進入良好的工作狀態。

3.2.2.4對延長試用期後,經考核仍不能達到轉正要求的員工,立即解除試用

勞動關係,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其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

3.2.3試用員工的考評

3.2.3.1每月卜5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對試用期員工上月的工作考評(參見《試用員工考評表》,隨時掌握試用員工的工作情況,試用期滿、達到轉正條件的人員可以轉正,未滿乙個月的不做考評。

3.2.3.2 試用員工的考評責任人:普通員工由本部門負責人考評;主管及以上人員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考評,考評成績取其平均數。

3.2.3.3試用員工的考評結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告之員工本人並進行改進跟

蹤。3.2.4評定標準

3.2.4.1試用期不合格的考核內容:見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3.3.2之規

定。3.2.4.2考核成績實行1 00分制

80—1 00分:員工成績突出,能較好勝任本職工作,可以轉正。

6 5—7 9分:員工成績平平,能按要求完成本職工作,但還需提高,暫緩轉正。

0—6 4分:員工表現較差,不能完成本職工作,可以辭退。

3.2.4.3相關部門負責人應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價員工在試用期內的成績、表

現、技能、素質、潛能,並認真填寫考評意見。

3.2.4.4綜合上述各項標準及內容,試用期滿、考試合格的員工由部門負責人

填寫《員工轉正評審表》報有關領導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

責與轉正員工談話,併發《新員工轉正通知單》。

3.2.4.5連續兩個月考評均在64分以下的員工必須予以辭退(解聘)。

3.2.5轉正手續的辦理

3.2.5.1試用員工的《員工轉正評審表》經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負責人、

總經理(分管領導)同意後可以辦理轉正手續。

3.2.5.2人力資源部以《員工轉正通知書》的形式通知該試用員工。

3.2.5.3員工的轉正申請、《試用員工轉正考核評分表》、《新員工轉正評審表》

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歸入員工檔案中存檔。

3.2.5.4任何人員不得對試用員工的考評內容和結果進行討論和公開。

3.2.5.5員工轉正後的工資核算從批准後開始計算。

3.3內部調動及換崗

3.3.1內部調動:待擬招聘職位,內部如有合適人員,可有效利用現有人力資

源補充空缺崗位。員工提出調動申請按程式審批後,原崗位內部調整或跨部

門調動。

3.3.2換崗:在部門內或部門與部門之間實行崗位輪換,以提高員工的綜合技

能和降低職業病機率。由部門或個人提出換崗申請按程式審批後,在人力資源部辦理轉崗手續。

部門(車間)內部員工崗位調整,需由部門(車間)書面向人力資源部

報告備案。

3.3.3內部調動或換崗辦理程式

3.3.3.1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調動申請表》或《員工換崗申請表》,參見《員工招聘管理辦法》,填寫完整後,交所在部門及調任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交分管領導審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3.3.3.2人力資源部出具《員工調動通知書》或《員工換崗通知書》,員工持通知書(第二聯)到原部門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工作交接完成後,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在人員調動通知書(第三聯)工作移交確認欄內簽字,通知書第二聯由該部門儲存。

3.3.3.3員工持通知書(第三聯)到調任部門報到,通知書第三聯由接收部門

儲存。3.4晉公升

3.4.1符合以下條件的員工將獲得晉公升和發展的機會:

3.4.1.1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4.1.2個人工作能力優秀,績效顯著,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上等水平;

3.4.1.3對有關職務工作內容充分了解,具備與職務要求相當的綜合能力並體

現出職務興趣;

3.4.1.4參加過擬晉公升職務須接受的系列培訓,成績合格,達到晉公升職務所規

定的工作閱歷要求。

3.4.1.5符合公司《員工獎懲條例》之規定。

3.4.2員工通過考核或推薦選拔,經總經理批准,獲得晉公升(部門主管及以上崗位),由人力資源部發布任命通知,晉公升人員在三個工作日內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同部門內部晉公升在人力資源部領取工作清單(一式二份),在部門負責人的監交下完成交接工作,乙份交部門,乙份交人力資源部,由部門負責人安排其新崗位工作;

跨部門晉公升由人力資源部出具《員工調動通知書》,員工持通知書(第二

聯)到原部門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工作交接完成後,由原部門負責人在員工

通知書(第三聯)工作移交確認欄內簽字,通知書第二聯由該部門儲存。

3.4.3員工持通知書(第三聯)到調任部門報到,通知書第三聯由現任部門保

存。3.5辭職或辭退(解聘)

3.5.1員工感到公司的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其它個人原

因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3.5.2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及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之規定,用人部門或公

司可以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3.5.3辦理程式按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之規定及以下要求進行。

3.5.3.1用人部門提出辭退申請的,由該部門負責人填寫《員工解聘申請表》,

在辭退原因欄說明詳細理由,經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當日送達被解聘人,被解聘人簽字認可。

3.5.3.2離職、被解聘人員在收到《員工辭職(解聘)通知單》後辦理離職手續,並移交工工作,經相關部門、人員簽字完整後,交人力資源部。

3.5.3.3人力資源部接到《離職審批表》後在當月內將員工所辦理的社會保險全部申報停止。

3.5.3.4人力資源部核查離職手續完整無誤後,出具《離職工資結算清單》交資產財務部支付工資。辭職人員的工資的結算日以《員工辭職(解聘)通知單》生效之日止,當月未發放的工資於下月發放工資日時一起以現金形式發放。

3.5.3.5辭職或辭退(解聘)人員未獲批准擅自離司或超過通知時間三天不辦理相關手續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結算工資,公司並將視情節追究其違約責任。

3.5.3.6所有員工的《員工辭職(解聘)通知單》由人事專職負責送達,由各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管部解釋。

4.附則:

4.1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年度持續修改,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4.2本辦法的制定及修訂改進,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總經理批准實施。

5.附件

5.1 cqgrgl0307—01—( )《新員工入職通知單》

人事異動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合理配置人力資源,確保人事相宜,建立規範 有序的人事異動管理機制,促進公司的穩定 健康發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人事異動管理涉及到公司內部員工的晉公升 降職 內部調轉 離職 辭退 退休等項工作。第三條人事異動應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以任職資格為標準,以考評結果為依據,嚴格遵照相關程式,慎重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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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因要提撥人才,培養中高階領導,總經理在適當的時間內告知行政部某部門的人員或經理要輪調到其他部門時,行政部要調出該主管或人員的人事資料表,交總經理,總經理確認後,通知相關人員進行溝通,經溝通後由該經理或人員到行政部拿取 崗位調動申請表 自行填寫後交行政部,行政部按崗位調動申請表內的內容詳細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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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20日北京首信股份 第一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為合理配置人力資源,確保人事相宜,建立規範 有序的人事異動管理機制,促進公司的穩定 健康發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人事異動管理涉及到公司內部員工的晉公升 降職 內部調轉 離職 辭退 退休等項工作。第三條人事異動應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