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小學建設管理規則 討論稿

2023-02-05 15:09:07 字數 3310 閱讀 5067

浙江省希望小學和希望幼兒園專案實施管理辦法

浙江省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專案由浙江省青少年發展**會(以下簡稱浙江省青基會)負責實施,專案建設資金由捐贈資金和地方人民**匹配資金共同構成。為規範實施專案,參照中國青少年發展**會《希望小學建設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捐款募集

第一條募集資金應遵循合法、自願的原則。

第二條廣泛接受海內外各界人士和團體的捐贈。

第三條接受捐贈應履行捐贈手續,開具公益事業捐贈統一票據,捐方可憑票據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第四條接受捐贈時,可與捐方就捐贈內容進行協商,並簽署捐贈協議。

二、專案管理

第五條資助物件:

1、以浙江省內的鄉(鎮)中心小學、村完全小學或教學點為主,可包括九年一貫制學校,建成後分別冠名為希望小學、希望學校或希望樓。

2、浙江省內的鄉(鎮)公辦幼兒園,建成後冠名為希望幼兒園。

3、根據捐方意願,可在省外援建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

第六條資助標準:

1、援(新、擴、改)建一所希望小學、希望學校或希望樓,原則上不低於50萬元(95%為工程建設款,5%為實施管理經費)。

2、援(新、擴、改)建一所希望幼兒園,原則上不低於30萬元(95%為工程建設款,5%為實施管理經費)。

第七條資助條件:

1、專案應符合縣(市、區)教育長遠規劃和鄉鎮(街道)總體布局。

2、學校存在危房,或因學生規模擴大急需新、擴、改建或修繕。新、擴、改建或修繕包括教學和教學輔助用房、行政教學辦公用房、生活服務用房,以及操場、圍牆等相關配套實施。

3、除浙江省青基會提供的資助資金外,專案建設資金的不足部分由地方人民**匹配。向浙江省青基會申請援建的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可同時接受其它社會捐贈。

4、立項後,需成立專案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縣(市、區)人民**分管教育的副縣(市、區)長,縣(市、區)教育局、團縣(市、區)委等單位的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團縣(市、區)委,負責捐款的落實、工程進度報告、資料彙總和對捐方的服務等協調聯絡工作,縣(市、區)教育局為專案選址、工程建設和竣工驗收的責任部門。

第八條資助物件的產生:

1、凡有符合條件的學校,由團縣(市、區)委填寫《專案申請書》(附件1),報浙江省青基會。

2、浙江省青基會通過審核和實地考察確定受助學校。

浙江省青基會對確定的受助學校下發《符合資助條件通知書》(附件2)後,縣(市、區)人民**與浙江省青基會簽署《專案協議書》(附件3)並填寫《專案規劃設計書》(附件4)。

3、專案的確立以縣(市、區)人民**與浙江省青基會共同簽訂的《專案協議書》為準。

第九條資助專案的管理:

1、從浙江省青基會下達《符合資助條件通知書》之日起到簽署《專案協議書》的時限不得超過4個月,提交《專案竣工報告》(附件5)的時限不得超過18個月。

2、在浙江省青基會下達《符合資助條件通知書》後,當地因不可預見的自然或因行政區劃變更、教育布局調整等因素,致使必須對原學校作出調整的,團縣(市、區)委需向浙江省青基會作出書面說明,並提交新的專案申請書。浙江省青基會審核通過後,發文取消原立項專案,並對新專案履行立項手續。

3、縣(市、區)人民**作為簽約方代表,對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專案的管理(包括規劃、設計、進度、資金、質量和施工安全等)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第十條資助資金的管理:

1、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專案的資助資金實行報賬制,金額以《專案協議書》中約定的資助金額為準。浙江省青基會在收到《專案竣工報告》且審查合格後,向團縣(市、區)委一次性全額劃撥資助資金。

2、在浙江省青基會劃撥的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專案資金中不得列支建設費用以外的其他費用。

三、校牌與愛心碑記

第十一條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建成後應懸掛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校牌並樹立愛心碑記。包括:

1、校牌。校牌需安裝在校門或學校主體建築上。

2、愛心碑記。在校內樹立愛心碑記,銘記捐方捐資助學的義舉。

碑記文字標準格式為:

xx希望小學(幼兒園)是由xx捐款xx萬元,地方人民**匹配***萬元建設而成。學校占地***x平方公尺,建築面積***x平方公尺,可容納***名學生就讀。工程於***x年x月開工建設,***x年x月竣工。

為感謝和銘記xx捐資助學的義舉,特立此碑,以昭後人。

浙江省青少年發展**會

xx縣(市、區)人民**

年月日3、其他標識。根據捐方意願並結合學校實際,在學校主體建築上安裝或篆刻「xx希望樓」字樣。

第十二條浙江省青基會援建的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除使用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名稱外,仍同時使用原學校名稱。

四、監督

第十三條團縣(市、區)委自收到《符合資助條件通知書》次月起,應及時向浙江省青基會匯報專案建設工程的進展情況。

第十四條浙江省青基會不定期赴現場監察專案的建設情況。

第十五條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應隨時接受捐方的現場考察和監督。

五、資助專案的撤銷

第十六條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撤銷資助專案:

1、在浙江省青基會下達《符合資助條件通知書》的4個月內,縣(市、區)人民**無法簽署《專案協議書》且未提交報告予以說明。

2、未按協議書規定時間提交合格的《專案竣工報告》。

3、發生其他違法違規、違反本辦法規定或違背協議書條款的情形。

第十七條專案撤銷後,浙江省青基會根據本辦法另行確定受助學校。

六、學校管理

第十八條建成後的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由當地教育部門進行管理。學校應積極參加浙江省青基會組織的公益活動。

第十九條受助學校應在投入使用和每年新學年開學時,組織一堂「公益教育課」,向學生介紹希望工程,宣傳捐方的捐資義舉,培養學生的公益意識。

第二十條若因縣(市、區)教育布局調整或其他原因,必須撤併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時:

1、縣(市、區)人民**提出撤併的理由及捐贈資產、校名的處置方案,報浙江省青基會。

2、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的撤併應堅持捐贈資產不丟、牌子不丟的原則。動產部分應併入新的學校;不動產部分應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處置後併入新的學校。不能處置的不動產部分,應用於學校所在地的公益事業。

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的校產併入新學校後,新學校仍以原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的名稱冠名或一所學校兩塊牌子。

3、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撤併後,新學校無法再保留原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名稱的,應在新學校為原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的捐方重新樹立愛心碑記,記述原希望小學、希望幼兒園捐方的事蹟及本校的變遷過程。

七、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修訂權在浙江省青基會。

附件1:《專案申請書》

附件2:《符合資助條件通知書》

附件3:《專案協議書》

附件4:《專案規劃設計書》

附件5:《專案竣工報告》

附件1:

檔案編號:

專案申請書

學校名稱

縣(市、區)團委(蓋章)年月日

教學案例建設標準 討論稿

淮安資訊職業技術學院教學案例建設標準 討論稿 一 教學案例定義 案例一詞譯自英語 case 原意為狀態 情形 事例等。案例是乙個實際情境的描述,在這個情境中,包含有乙個或多個問題,一般也包含有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案例應有如下幾個特徵 案例是乙個事例的表述 案例要有完整的情境 背景 情節以及對問題的思...

關於商務合同編號規則的通知 討論稿

合同分類編號規則 討論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合同檔案基礎管理工作,提高合同標準化管理水平,規範合同編號及存檔,特制訂本規則。第二條本規則除特別指明外,適用於以公司名義簽訂的所有合同。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綜合管理部負責本規則制訂 修改 實施指導及監督,各單位合同 檔案的管理人員負責本規則的具體實施...

工程檔案管理規定 討論稿

發布日期 編制部門 審核批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工程專案檔案管理工作,使之為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服務,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公司工程專案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第二章檔案管理機構 第三條工程專案檔案直屬技術中心管理部歸檔。第三章檔案材料的形成與歸檔 第四條工程設計 施工 竣工 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