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56拒絕制度

2023-01-27 14:57:04 字數 5647 閱讀 9577

鞍山金和礦業****

安全管理制度

(一)2023年1月

鞍山金和礦業****

安全管理制度

(二)2023年1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章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1、對任何部門,特別是上級部門的冒險性或違反安全要求的一切任務,本公司必須堅決抵制,拒絕執行。

2、車間主任對公司上層領導指令的任務,必須全面衡量,對含有冒險作業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首先明確表態拒絕執行;重新制定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方案後,再接受任務。

3、全體職工,人人有權拒絕班組長,車間主任及上級領導的冒險作業指令,有權拒絕任何人的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首先堅決拒絕執行,然後提出符合安全要求的意見,在確認修改後的指令符合安全標準,再執行,切忌盲目性。

經公司會議研究決定,制定檔案與資料的識別控制制度,現下發到各單位,望遵照執行。

1、目的

保證員工工餘時間的安全和健康,避免工餘時間發生事故。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鞍山金和礦業****單位和員工。

3、職責

3.1 安全環保部

3.1.1 負責制定《工餘安全管理制度》和《工餘安全生產提公升計畫》。

3.1.2 負責員工工餘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檔案的存檔。

3.1.3 負責工餘重大傷害事故的調查分析。

3.2 公司工會

3.2.1 負責在工餘時間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文體、外出)的安全。

3.2.2 負責工會在工餘時間開展各項活動中發生的事故調查分析。

3.2.3 做好員工工餘安全的宣傳工作。

3.3 保衛部

負責礦區內發生的交通、火災、治安傷害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3.4 車間、部門

3.4.1 負責本單位員工工餘時間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3.4.2 負責本單位員工工餘傷害事故的調查分析。

3.5 黨群工作部

負責工餘安全的宣傳、報道工作。

3.6 人力資源部

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時,應有工餘安全知識教育的內容。

4、工作程式

4.1 工餘安全管理

4.1.1 由安全環保部、公司工會制定《工餘安全生產提公升計畫》,並傳達給各部門。

4.1.2 車間、部門應按照公司《工餘安全生產提公升計畫》的要求,制定本單位的《工餘安全生產提公升計畫》。

4.1.3 工段應掌握員工的住址和****,實行跟蹤管理。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切實做到防患未然。

4.1.4 公司工會應在礦區內設立圖書閱覽室和活動場地,為員工提供乙個學習和鍛鍊身體的活動場所,讓員工在工餘時間緩解工作的疲勞,放鬆自己。

4.1.5 教育職工做到互愛連鎖,家庭關愛。從家庭和幸福責任感等方面,喚起員工對安全的重視。通過叮嚀、囑咐、相互關心生活這種最一般的日常接觸,提高員工的工餘安全意識。

4.2 員工工餘要求

4.2.1 員工在工餘期間應做到「五個自覺」和「五個嚴禁」。

4.2.1.1 五個自覺內容包括:

a) 自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b) 自覺加強學習,掌握崗位技能;

c) 自覺提高自身素質;

d) 自覺參與健康向上的集體和社會活動,遵紀守法;

e) 自覺培養健康的生活方式。

4.2.1.2 五個嚴禁內容包括:

a) 嚴禁酗酒、滋事、違反治安管理;

b) 嚴禁參與賭博、吸毒、販毒;

c) 嚴禁通宵打麻將和夜不歸宿;

d) 嚴禁**、傳播**物品和參加任何色情活動;

e) 嚴禁參加非法活動,做到遵紀守法。

4.2.1.3 員工在工餘期間應休息好,保持充足的睡眠,保證正常上班,不因工餘期間的意外狀況影響安全和生產。

4.2.1.4 員工在工餘期間活動時應注意安全,若發生事故,應立即向單位領導匯報。

4.3 工餘安全宣傳

4.3.1 黨群工作部、公司工會負責工餘安全宣傳工作,可通過標語、黑板報、宣傳欄、演示文稿、通訊稿等形式來實現。

4.3.2 安全環保部、保衛部應在工人的行走路線邊設立安全警示標語牌。

讓每一員工在工餘之時、在有意識與無意識之中受到潛在的安全意識宣傳教育,在有形與無形當中、在接受與非接受之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4.3.3 安全宣傳資料應傳閱或張貼,包括家庭和礦區。

4.3.4 各單位應利用宣傳板報,每季出版一期有關工餘安全的教育內容。

4.4 工餘安全培訓

4.4.1 各車間、部門在開班前會及安全例會時,應將工餘安全教育的內容融入其中,提高員工的工餘安全意識。

4.4.2 人力資源部在制定培訓計畫時,按照《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的要求,應將工餘的安全培訓內容包括在內。建立《工餘安全培訓臺帳》。

4.4.3 工餘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a) 交通安全知識;

b) 工餘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c) 法律、法規;

d) 如何預防工餘意外;

e) 發生工餘意外事故後的報告和自救、處置方法。

4.5 工餘安全生產提公升計畫

4.5.1 安全環保部應根據工餘發生的事故、事件及意外事故的案例,進行統計,分析、掌握發生工餘意外事故的原因和規律,制定年度《工餘安全生產提公升計畫》。

4.5.2 車間、工段應根據公司《工餘安全生產提公升計畫》的要求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年度《工餘安全生產提公升計畫》,並組織員工學習。

4.5.3 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公司《工餘安全生產提公升計畫》的要求做好員工的工餘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4.6 工餘事故管理

4.6.1 員工在工餘時間內發生傷害事故,應立即向單位領導匯報,傷害程度為輕傷的,單位應在24小時之內向安全環保部匯報。

傷害程度為重傷以上的,員工或單位領導應在一小時內向排程中心和安全環保部匯報,排程中心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

4.6.2 工餘時間內發生的一般傷害事故,由車間組織調查分析。

4.6.3 在礦區內發生交通、火災、治安傷害事故的,由保衛部組織調查分析、處理。

4.6.4 在工餘時間開展各項文體活動中發生的傷害事故,由公司工會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完成《工餘事故分析報告》。

4.6.5 重大傷害事故由安全環保部組織調查分析。按照《事故、事件報告、調查與分析管理制度》的要求執行。

4.6.6 各單位和部門應及時將調查分析報告報送安全環保部備案。

4.7 工餘風險評價

安全環保部、公司工會、保衛部按照《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管理制度》的要求,負責對工餘活動進行風險評價。

5、相關制度

5.1 《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

ab-sd-p-05-24-2010

5.2 《事故、事件報告、調查與分析管理制度》

ab-sd-p-13-65-2010

5.3 《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ab-sd-p-04-20-2010

6、相關記錄

6.1 《工餘安全提公升計畫》

ab-sd-p-jl052-2010

6.2 《工餘安全培訓臺帳》

ab-sd-p-jl053-2010

6.3 《工餘事故分析報告》

ab-sd-p-jl054-2010

一、危險源識別的原則:

1、合法性原則

2、實效性原則

3、有限範圍原則

4、方法的科學性原則

5、適宜性原則

6、預防性原則

7、輸出性原則

8、真實性原則

二、危險源識別的使用範圍

危險源識別範圍應覆蓋公司礦山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的全過程。具體包括:

1、所有的生產、經營過程。

2、新建、擴建、改建生產設施,採用新工藝的實施及管理中的預先危害因素識別。

3、在用裝置或執行系統的危害因素識別。

4、退役、報廢的系統或有害廢棄物質的危害因素識別。

5、化學危險品危害因素的識別。

6、工作人員進入作業場所各種危害因素的識別。

7、外部提供產品、服務中危害因素的識別。

三、危險源的分類

1、按時間分為:過去、現在、未來三種時態。

2、按嚴重程度分類:正常、異常、緊急情況。

3、按照危害型別分類:

機械危害、物理危害、生物性危害、人機工程危害、化學危害、行為危害。

四、危險源識別方法

危險源辨識為單獨或聯合使用下列常見方法:

1、安全檢查表法

2、預先危害因素識別法

3、現場觀察法

4、座談法

5、安全調查表法

五、危險源識別的步驟

危險源識別的一般步驟為:

1、調查確定危險源。通過調查、了解、收集過去的經驗及事故情況,結合現場檢查、判斷等辦法來確定危險源並進行分類。

2、識別危險轉化條件。

3、進行危險分級。危險分級是確定危險程度,提出應重點控制的危險源。危險源等級可分為以下四級:

a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多人**或引**災、**,造成裝置、廠房設施毀滅性破壞者,或雖事故程度不太嚴重,但事故頻率高,經常造**員**和影響生產者。

b級,可能造成一人死亡或雖未死亡但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終身致殘重傷)的傷害,或造成區域性停產乙個班以上者。

c級、可能造**員區域性喪失勞動能力(癒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重傷)的傷害,或造成生產中斷乙個班以上者。

d級、可能造**員微傷、輕傷、或傷癒後能在原崗位工作的一般性重傷的傷害,並未造成生產中斷。

4、制定危險預防措施。從人、物、環境、管理等方可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六、危險源風險評價管理規定

1、危險源劃分的依據,是根據引發事故「四要素」為依據,即: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缺陷,環境條件。

2、危險源風險評價級別確定的規定

(1)a級由公司確定,並對b級進行審查批准

(2)b級由廠礦確定,並對c級進行審查批准

(3)c級由廠礦車間確定,並對d級進行審查批准

(4)d級由廠礦車間班組長確定,並開會討論後上報車間審查批准。

3、危險源評價管理程式

(1)由班組按工種和作業內容進行討論確定本班組危險源。

(2)危險源確定後進行分級,並由班組討論控制措施,彙總上報車間。

(3)車間將所屬班組上報危險源彙總後,召開技術人員、班組長、老工人參加的研討會,對班組確定的危險源、控制措施、責任人是否妥當,進行認真研討後上報分公司。

(4)由廠礦長主持,召集有關部門、有關人員對廠礦危險源進行綜合論證確定後,並研究具體危險源管理辦法上報公司。

(5)公司總經理主持,召集有關部門、人員對廠礦上報的危險源進行綜合論證,評價確定重大危險源,並制定具體管理方法,上報安委會。

4、危險源管理分工

a級——由公司總經理負責,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檢查,安全部門負責監督管理。廠礦由礦長負責,車間主任負責管理,班組長負責日常管理。

b級——由廠礦長負責,相關職能部門檢查,安全部監督管理,車間主任負責管理,班組長負責日常管理。

c級——由車間副主任負責,車間安全組及隊長、班組長負責檢查,安全組負責監督管理,班組長負責日常管理。

d級——由班組長負責,崗位工人負責檢查,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管理。

七、危險源管理責任制

(一)有關責任人職責

1、公司總經理的職責

(1)組織領導開展全公司礦山系統的危險源分級控制管理,檢查危險源管理辦法及有關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

(2)督促廠礦或職能部門對a級危險源進行檢查,並對所查出的隱患實施整改措施,同時,了解全公司a級危險源的分布狀況及存在重大缺陷狀況。

(3)審閱和批示有關單位報送的危險源隱患彙總表,並督促或組織對其及時進行整改。

安全生產拒絕管理制度

一 總則 為保障從業人員生命安全權益,根據 安全生產法 第四十六條 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 檢舉 控告 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 檢舉 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 強令冒險作業而降低其工資 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

員工拒絕權力管理制度

1.目的 確保員工對存在安全環境健康隱患的作業環境中工作,具有拒絕權,保障員工安全工作的權益。2.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員工有合理的理由認為其處於或可能處於危險作業的情況下,有權拒絕執行其工作任務,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四十六條 4.1合理的理由 本制度的合理的理由...

拒絕的技巧

在工作和生活中,拒絕別人可能一句簡單的 不行,我沒空 就能解決問題,但是這種方式有時候會傷害到別人。拉脫維亞著名心理專家艾瑞瑪 妮可緹娜提供給大家7種不傷害別人的拒絕方式。1.聽起來很有趣,但是我現在有太多的事情要做。如果你在表達對某件事情有異議時,用讚美開頭,會讓人的心理防禦降低,然後用正當理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