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析財務人員現金保管制度

2023-01-20 17:30:02 字數 698 閱讀 3916

現金是流動性最強的資產,無需變現即可揮霍使用,因而現金是犯罪分子謀取的最直接目標。因此各單位應建立健全現金保管制度,防止由於制度不嚴、工作疏忽而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給國家和單位造成損失。現金保管制度一般應包括如下內容:

;(1)超過庫存限額以外的現金應在下班前送存銀行。

(2)為加強對現金的管理,除工作時間需要的小量備用金可放在出納員的抽屜內,其餘則應放人出納專用的保險櫃內,不得隨意存放;

(3)限額內的庫存現金當日核對清楚後,一律放在保險櫃內,不得放在辦公桌內過夜。

(4)單位的庫存現金不准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以防止有關人員利用**私訪問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單位利用**私存形成帳外小金庫。銀行一旦發現**私存,可以對單位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凍結單位現金支付。

(5)庫存現金,包括紙幣和鑄幣,應實行分類保管。各單位的出納員對庫存票幣分別按照紙幣的票面金額和鑄幣的幣面金額,以及整數(即大數)和零數(即小數)分類保管。

紙幣一定要開啟鋪平存放、並按照紙幣的票面金額,以每一百張為一把,每十把一捆紮好。凡是成把、成綑的紙幣即為整數(即大數),均應放在保險櫃內保管,隨用隨取;凡不成把的紙幣是為零數(或小數),也要按照票面金額,每十張為一軋,分別用曲別針別好,放在傳票箱內或抽屜內,一定要存放整齊,秩序井然。

鑄幣也是按照幣面金額,以每一百枚為一捲,每十卷為一捆,同樣將成捆、成捲的鑄幣放在保險櫃內保管,隨用隨取;不成卷的鑄幣,應按照不同幣面金額,分別存放在特別的卡數器內。

現金保管制度

1.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在下班前即時送存銀行。2.除了工作需要的少量備用金可放在出納員的抽屜內,其餘應放入出納員專用的保險櫃中,不得隨意存放。3.限額內的庫存現金當日核實完後,一律放在保險櫃內,不得放在辦公桌內過夜。4.學校的庫存現金不准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5.庫存現金,包括紙幣和硬幣,應實行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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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進一步規範涉案人員的物品管理,根據有關法律 法規制定本制度。二 本制度所指物品是在執法過程中,涉案人員隨身攜帶需依法登記 儲存 扣押的物品。三 對涉案人員物品進行登記儲存 扣押時,需經單位負責人批准,依法填寫涉案人員物品登記儲存 扣押決定書和涉案人員物品清單後,方可執行。四 設立專門涉案人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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