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診斷標準

2023-01-20 07:24:06 字數 7561 閱讀 3642

醫院感染診斷標準(試行)

醫院感染定義:醫院感染(nosocomialinfection,

hospitalinfection或hospitalacquiredinfection)是指住院病人在醫院內獲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間發生的感染和在醫院內獲得出院後發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開始或入院時已存在的感染。醫院工作人員在醫院內獲得的感染也屬醫院感染。

說明: 一、下列情況屬於醫院感染

1.無明確潛伏期的感染,規定入院48小時後發生的感染為醫院感染;有明確潛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時起超過平均潛伏期後發生的感染為醫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與上次住院有關。

3.在原有感染基礎上出現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膿毒血症遷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體基礎上又分離出新的病原體(排除汙染和原來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兒在分娩過程中和產後獲得的感染。

5.由於診療措施啟用的潛在**染,如皰疹病毒、結核桿菌等的感染。

6.醫務人員在醫院工作期間獲得的感染。

二、下列情況不屬於醫院感染

1.**粘膜開放性傷口只有細菌定植而無炎症表現。

2.由於創傷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產生的炎症表現。

3.新生兒經胎盤獲得(出生後48小時內發病)的感染,如單純皰疹、弓形體病、水痘等。

4.患者原有的慢**染在醫院內急性發作。

醫院感染按臨床診斷報告,力求做出病原學診斷。

呼吸系統

一、上呼吸道感染

臨床診斷

發熱(≥38.0℃超過2天),有鼻咽、鼻旁竇和扁桃腺等上呼吸道急性炎症表現。

病原學診斷

臨床診斷基礎上,分泌物塗片或培養可發現有意義的病原微生物。

說明:必須排除普通感冒和非感染性**(如過敏等)所致的上呼吸道急性炎症。

二、下呼吸道感染

臨床診斷

符合下述兩條之一即可診斷。

1.患者出現咳嗽、痰粘稠,肺部出現溼羅音,並有下列情況之一:

⑴發熱。

⑵白細胞總數和(或)嗜中性粒細胞比例增高。

⑶x線顯示肺部有炎性浸潤性病變。

2.慢性氣道疾患患者穩定期(慢性支氣管炎伴或不伴阻塞性肺氣腫、哮喘、支氣管擴張症)繼發急**染,並有病原學改變或x線胸片顯示與入院時比較有明顯改變或新病變。

病原學診斷

臨床診斷基礎上,符合下述六條之一即可診斷。

1.經篩選的痰液,連續兩次分離到相同病原體。

2.痰細菌定量培養分離病原菌數≥106cfu/ml。

3.血培養或併發胸腔積液者的胸液分離到病原體。

4.經纖維支氣管鏡或人工氣道吸引採集的下呼吸道分泌物病原菌數≥105cfu/ml;經支氣管肺泡灌洗(bal)分離到病原菌數≥104cfu/ml;或經防汙染標本刷(psb)、防汙染支氣管肺泡灌洗(pbal)採集的下呼吸道分泌物分離到病原菌,而原有慢性阻塞性肺病包括支氣管擴張者病原菌數必須≥103cfu/ml。

5.痰或下呼吸道取樣標本中分離到通常非呼吸道定植的細菌或其它特殊病原體。

6.免疫血清學、組織病理學的病原學診斷證據。

說明:1.痰液篩選的標準為痰液塗片鏡檢鱗狀上皮細胞<10個/低倍視野和白細胞》25個/低倍視野或鱗狀上皮細胞:白細胞≤1:

2.5;免疫抑制和粒細胞缺乏患者見到柱狀上皮細胞或錐狀上皮細胞與白細胞同時存在,白細胞數量可以不嚴格限定。

2.應排除非感染性原因如肺栓塞、心力衰竭、肺水腫、肺癌等所致的下呼吸道的胸片的改變。

3.病變侷限於氣道者為醫院感染氣管-支氣管炎;出現肺實質炎症(x線顯示)者為醫院感染肺炎(包括肺膿腫),報告時需分別標明。

三、胸膜腔感染

臨床診斷

發熱,胸痛,胸水外觀呈膿性、或帶臭味、常規檢查白細胞計數≥1000×106/l。

病原學診斷

臨床診斷基礎上,符合下述兩條之一即可診斷。

1.胸水培養分離到病原菌。

2.胸水普通培養無菌生長,但塗片見到細菌。

說明:1.胸水發現病原菌,則不論胸水性狀和常規檢查結果如何,均可作出病原學診斷。

2.應強調胸水的厭氧菌培養。

3.鄰近部位感染自然擴散而來的胸膜腔感染,如併發於肺炎、支氣管胸膜瘻、肝膿腫者不列為醫院感染;診斷操作促使感染擴散者則屬醫院感染。若肺炎系醫院感染,如其併發膿胸按醫院感染肺炎報告,另加註括號標明膿胸。

4.結核性胸膜炎自然演變成結核性膿胸不屬於醫院感染。

5.病人同時有上呼吸道和下呼吸道感染時,僅需報告下呼吸道感染。

心血管系統

一、侵犯心臟瓣膜(包括人工心瓣膜)的心內膜炎

臨床診斷

病人至少有下列症狀或體徵中的兩項且無其它明確原因可以解釋:發熱、新出現心臟雜音或雜音發生變化、栓塞性改變、**異常表現(如淤斑、出血、疼痛性皮下腫塊)、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臟傳導異常,並合併有下列情況之一:

1.外科手術或病理組織學發現心臟贅生物。

2.超聲心**發現贅生物的證據。

病原學診斷

臨床診斷基礎上,符合下述三條之一即可診斷。

1.心臟瓣膜或贅生物培養出病原體。

2.臨床診斷基礎上,兩次或多次血液培養陽性。

3.臨床診斷基礎上,心臟瓣膜革蘭染色發現病原菌。

二、心肌炎或心包炎

臨床診斷

符合下述兩條之一即可診斷。

1.病人至少有下列症狀或體徵中的兩項且無其它明確原因可以解釋:發熱、胸痛、奇脈、心臟擴大,並合併有下列情況之一:

⑴有心肌炎或心包炎的異常心電圖改變。

⑵心臟組織病理學檢查證據。

⑶影像學發現心包滲出。

2.病人1歲至少有下列症狀或體徵中的兩項且無其它明確原因可以解釋:發熱、胸痛、奇脈或心臟擴大,呼吸暫停,心動過緩,並至少有下列情況之一:

⑴有心肌炎或心包炎的異常心電圖改變。

⑵心臟組織病理學檢查證據。

⑶影像學發現心包滲出。

病原學診斷

臨床診斷基礎上,符合下述兩條之一即可診斷。

1.心包組織培養出病原菌或外科手術∕針吸取物培養出病原體。

2.在臨床診斷基礎上,血中抗體陽性(如流感嗜血桿菌、肺炎球菌),並排除其它部位感染。

血液系統

一、血管相關**染

臨床診斷

符合下述三條之一即可診斷。

1.靜脈穿刺部位有膿液排出,或有瀰散性紅斑(蜂窩組織炎的表現)。

2.沿導管的皮下走行部位出現疼痛性瀰散性紅斑並除外理化因素所致。

3.經血管介入性操作,發熱》38℃,區域性有壓痛,無其它原因可解釋。

病原學診斷

導管尖端培養和/或血液培養分離出有意義的病原微生物。

說明:1.導管管尖培養其接種方法應取導管尖端5cm,在血平板表面往返滾動一次,細菌菌數≥15cfu/平板即為陽性。

2.從穿刺部位抽血定量培養,細菌菌數≥100cfu/ml,或細菌菌數相當於對側同時取血培養的4-10倍;或對側同時取血培養出同種細菌。

二、敗血症

臨床診斷

發熱>38℃或低體溫<36℃,可伴有寒戰,並合併下列情況之一:

1.有入侵門戶或遷徙病灶。

2.有全身中毒症狀而無明顯感染灶。

3.有皮疹或出血點、肝脾腫大、血液中性粒細胞增多伴核左移,且無其它原因可以解釋。

4.收縮壓低於12kpa(90mmhg),或較原收縮壓下降超過 5.3kpa(40mmhg)。

病原學診斷

臨床診斷基礎上,符合下述兩條之一即可診斷。

1.血液培養分離出病原微生物。

2.血液中檢測到病原體的抗原物質。

說明:1.入院時有經血液培養證實的敗血症,在入院後血液培養又出現新的非汙染菌,或醫院敗血症過程中又出現新的非汙染菌,均屬另一次醫院感染敗血症。

2.血液培養分離出常見**菌,如類白喉桿菌、腸桿菌、凝固酶陰性葡萄球菌、丙酸桿菌等,需不同時間採血,有兩次或多次培養陽性。

3.血液中發現有病原體抗原物質,如流感嗜血桿菌、肺炎鏈球菌、乙種溶血性鏈球菌,必須與症狀、體徵相符,且與其它感染部位無關。

4.血管相關敗(菌)血症屬於此條,導管相關動靜脈炎計入心血管感染。

5.血培養有多種菌生長,在排除汙染後可考慮複數菌敗血症。

三、輸血相關感染

常見有病毒性肝炎(乙、丙、丁、庚型等)、愛滋病、巨細胞病毒感染、瘧疾、弓形體病等。

臨床診斷

必須同時符合下述三種情況才可診斷。

1.從輸血至發病,或從輸血至血液**現病原免疫學標誌物的時間超過該病原體感染的平均潛伏期。

2.受血者受血前從未有過該種感染,免疫學標誌物陰性。

3.證實供血員血液存在感染性物質,如:血中查到病原體、免疫學標誌物陽性、病原dna或rna陽性等。

病原學診斷

臨床診斷基礎上,符合下述四條之一即可診斷。

1.血液中找到病原體。

2.血液特異性病原體抗原檢測陽性,或其血清在igm抗體效價達到診斷水平,或雙份血清igg呈4倍公升高。

3.組織或體液塗片找到包涵體。

4.病理活檢證實。

說明:1.病人可有症狀、體徵,也可僅有免疫學改變。

2.愛滋病潛伏期長,受血者在受血後6個月內可出現hiv抗體陽性,後者可作為初步診斷依據,但需進一步進行確證試驗。

腹部和消化系統

一、感染性腹瀉

臨床診斷

符合下述三條之一即可診斷。

1.急性腹瀉,糞便常規鏡檢白細胞≥10個/高倍視野。

2.急性腹瀉,或伴發熱、噁心、嘔吐、腹痛等。

3.急性腹瀉每天3次以上,連續2天,或1天水瀉5次以上。

病原學診斷

臨床診斷基礎上,符合下述四條之一即可診斷。

1.糞便或肛拭子標本培養出腸道病原體。

2.常規鏡檢或電鏡直接檢出腸道病原體。

3.從血液或糞便中檢出病原體的抗原或抗體,達到診斷標準。

4.從組織培養的細胞病理變化(如毒素測定)判定系腸道病原體所致。

說明:1.急性腹瀉次數應≥3次/24小時。

2.應排除慢性腹瀉的急性發作及非感染性因素如診斷**原因、基礎疾病、心理緊張等所致的腹瀉。

二、胃腸道感染

臨床診斷

患者出現發熱(≥38℃)、噁心、嘔吐和(或)腹痛、腹瀉,無其它原因可解釋。

病原學診斷

臨床診斷基礎上,符合下述三條之一即可診斷。

1.從外科手術或內鏡取得組織標本或外科引流液培養出病原體。

2.上述標本革蘭染色或氫氧化鉀浮載片可見病原體、多核巨細胞。

3.手術或內鏡標本顯示感染的組織病理學證據。

三、抗菌藥物相關性腹瀉

臨床診斷

近期曾應用或正在應用抗生素,出現腹瀉,可伴大便性狀改變如水樣便、血便、粘液膿血便或見斑塊條索狀偽膜,可合併下列情況之一:

1.發熱≥38℃。

2.腹痛或腹部壓痛、反跳痛。

3.周圍血白細胞公升高。

病原學診斷

臨床診斷基礎上,符合下述三條之一即可診斷。

1.大便塗片有菌群失調或培養發現有意義的優勢菌群。

2.如情況許可時作纖維結腸鏡檢查見腸壁充血、水腫、出血,或見到2mm-20mm灰黃(白)色斑塊偽膜。

3.細菌毒素測定證實。

說明:1.急性腹瀉次數≥3次/24小時。

2.應排除慢性腸炎急性發作或急性胃腸道感染及非感染性原因所致的腹瀉。

四、病毒性肝炎

臨床診斷

有輸血或應用血製品史、不潔食物史、肝炎接觸史,出現下述症狀或體徵中的任何兩項並有肝功能異常,無其它原因可解釋。

1.發熱。

2.厭食。

3.噁心、嘔吐。

4.肝區疼痛。

5.黃疸。

病原學診斷

在臨床診斷基礎上,血清甲、乙、丙、丁、戊、庚等任何一種肝炎病毒活動性標誌物陽性。

說明:應排除非感染性**(如:α1-抗胰蛋白酶缺乏、酒精、藥物等)和膽道疾病引起的肝炎或損害。

五、腹(盆)腔內組織感染

包括膽囊、膽道、肝、脾、胰、腹膜、膈下、盆腔、其它組織或腔隙的急**染,含持續腹膜透析繼發性腹膜炎。

臨床診斷

具有下列症狀、體徵中任何兩項,無其它原因可以解釋,同時有檢驗、影像學檢查的相應異常發現。

1.發熱38℃。

2.噁心、嘔吐。

3.腹痛、腹部壓痛或反跳痛或觸及包塊狀物伴觸痛。

4.黃疸。

病原學診斷

在臨床診斷基礎上,符合下述兩條之一即可診斷。

1.經手術切除、引流管、穿刺吸引或內鏡獲取的標本檢出病原體。

2.血培養陽性,且與區域性感染菌相同或與臨床相符。

說明:1.應排除非生物因子引起的炎症反應及慢**染的急性發作。

2.原發性臟器穿孔所致的感染不計為醫院感染。

六.腹水感染

臨床診斷

腹水原為漏出液,出現下述兩條之一即可診斷。

1.腹水檢查變為滲出液。

2.腹水不易消除,出現腹痛、腹部壓痛或反跳痛。腹水常規檢查白細胞》200×106/l,中性粒細胞》25%。

病原學診斷

臨床診斷基礎上,腹水細菌培養陽性。

中樞神經系統

一、細菌性腦膜炎、腦室炎

臨床診斷

符合下述三條之一即可診斷。

1.發熱、顱高壓症狀(頭痛、嘔吐、嬰兒前囟張力高、意識障礙)之

一、腦膜刺激徵(頸抵抗、布、克氏徵陽性、角弓反張)之

一、腦脊液(csf)炎性改變。

2.發熱、顱高壓症狀、腦膜刺激症、及腦脊液白細胞輕至中度公升高,或經抗菌藥物**後症狀體徵消失,腦脊液恢復正常。

3.在應用抗生素過程中,出現發熱、不典型顱高壓症狀體徵、腦脊液白細胞輕度增多,並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⑴腦脊液中抗特異性病原體的igm達診斷標準,或igg呈4倍公升高,或腦脊液塗片找到細菌。

⑵有顱腦侵襲性操作(如顱腦手術、顱內穿刺、顱內植入物)史,或顱腦外傷或腰椎穿刺史。

⑶腦膜附近有感染灶(如頭皮切口感染、顱骨骨髓炎等)或有腦脊液漏者。

⑷新生兒血培養陽性。

病原學診斷

臨床診斷基礎上,符合下述三條之一即可診斷。

1.腦脊液中培養出病原菌。

2.腦脊液病原微生物免疫學檢測陽性。

3.腦脊液塗片找到病原菌。

說明:1.一歲以內嬰兒有發熱(>38℃)或低體溫(<36℃),出現意識障礙、呼吸暫停或抽搐,如無其它原因可解釋,應疑有腦膜炎並及時進行相關檢查。

2.老年人反應性低,可僅有嗜睡、意識活動減退、定向困難表現,應及時進行相關檢查。

3.細菌性腦膜炎與創傷性腦膜炎、腦瘤腦膜反應的區別要點是腦脊液糖量的降低,c-反應蛋白增高等。

二、顱內膿腫(包括腦膿腫、硬膜下和硬膜外膿腫等)

臨床診斷

符合下述兩條之一即可診斷。

1.發熱、顱高壓症狀之

一、顱內佔位體徵(功能區定位徵),並具有以下影像學檢查證據之一:

⑴ct掃瞄。

⑵腦血管造影。

⑶核磁共振掃瞄。

⑷核素掃瞄。

2.外科手術證實。

病原學診斷

臨床診斷基礎上,穿刺膿液或組織活檢找到病原體,或細菌培養陽性。

三、椎管內感染

包括硬脊膜下膿腫和脊髓內膿腫。

臨床診斷

符合下述兩條之一即可診斷。

1.發熱、有神經定位症狀和體徵或侷限性腰背痛和脊柱運動受限,並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⑴棘突及棘突旁有劇烈壓痛及叩擊痛。

⑵神經根痛。

⑶完全或不完全脊髓壓迫徵。

⑷檢查證實:脊髓ct、椎管內碘油造影、核磁共振、x線平片、腦脊液蛋白及白細胞增加並奎氏試驗有部分或完全性椎管梗阻。

2.手術證實。

病原學診斷

手術引流液細菌培養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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