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新管理制度

2023-01-14 15:18:04 字數 4864 閱讀 4033

**集團公司

建設工程監理管理制度

編制:審核:

審定:二o一一年一月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術語

第三章專案監理部組織機構及職責

3.1專案監理組織機構

3.2專案監理部人員職責

第四章技術管理制度

4.1設計交底與施工圖紙會審制度

4.2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核制度

4.3工程開工申請制度

4.4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質量檢驗制度

4.5隱蔽工程、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4.6工程變更審核制度

4.7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4.8施工進度監督及報告制度

4.9監理報告制度

4.10竣工預驗收制度

4.11專案監理部內部工作制度

第五章監理工作質量管理體系

5.1監理服務運作的策劃

5.2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服務運作

5.3工地例會

5.4施工階段的監理服務運作程式

5.4.1工程質量控制

5.4.2工程造價控制

5.4.3工程進度控制

5.4.4安全控制

5.4.5合同管理

5.4.6資訊管理及資訊溝通

5.4.7組織協調工作

5.4.8竣工驗收

5.4.9工程質量保修期的服務

5.4.10與顧客的溝通

5.4.11資料分析及持續改進

第六章附則

附件:施工階段監理工作的基本表式模板

a類表(承包單位用表)

b類表(監理單位用表)

c類表(各方通用表)

建設工程監理管理制度

為了協助建設單位進行工程專案可行性研究,優選設計方案、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審查設計檔案,控制工程質量、造價、工期和安全,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協調建設單位與工程建設有關各方的工作關係等。根據國家《建設工程監理規範》和國家、地方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及億利資源集團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本制度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施工、裝置採購和製造的監理工作。

二、建設工程監理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

三、專案監理部應公正、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工作,維護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的合法權益。

四、專案監理部除執行本制度外,還應符合國家《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50319-2000)及國家、地方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

第二章術語

專案監理機構工程監理所派駐工程專案負責履行委託監理合同的組織機構。

監理工程師取得國家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的監理人員。

總監理工程師全面負責委託監理合同的履行、主持專案監理機構工作的監理工程師。

專業監理工程師根據專案監理崗位職責分工和總監理工程師的指令,負責實施某一專業或某一方面的監理工作,具有相應監理檔案簽發權的監理工程師。

監理員經過監理業務培訓,具有同類工程相關專業知識,從事具體監理工作的監理人員。

監理規劃在總監理工程師的主持下編制、經監理所所長批准,用來指導專案監理機構全面開展監理工作的指導性檔案。

監理實施細則根據監理規劃,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寫,並經總監理工程師批准,針對工程專案中某一專業或某一方面監理工作的操作性檔案。

工地例會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針對工程質量、造價、進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開的,由有關單位參加的會議。

工程變更在工程專案實施過程中,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式對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藝、功能、構造、尺寸、技術指標、工程數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變。

工程計量根據設計檔案及承包合同中關於工程量計算的規定,專案監理部對承包單位申報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進行的核驗。

見證由監理人員現場監督某工序全過程完成情況的活動。

旁站在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施工過程中,由監理人員在現場進行的監督活動。

巡視監理人員對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現場進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活動。

平行檢驗專案監理部利用一定的檢查或檢測手段,在承包單位自檢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獨立進行檢查或檢測的活動。

費用索賠根據承包合同的約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經濟損失,通過監理工程師向對方索取費用的活動。

第三章專案監理部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專案監理組織機構

1、專案監理組織機構及人員配備依據監理委託合同的要求,根據工程的性質、工程規模、工程結構特點、合同工期要求、工程複雜程度、工程承包商管理方式、施工技術特點等因素確定專案監理機構的組織形式、規模和管理模式。

2、監理人員包括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

二、專案監理部人員職責

1、專案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1)對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的實施負全面責任,並定期向工程監理所報告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

3)組織編制工程專案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4)對專案監理部監理人員的工作進行檢查,並根據工程實施的變化情況進行人員的調整。

5)審核並批准承包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施工進度計畫及資金使用計畫。

6)審定單位工程的開工報告,簽發開工令。

7)審查和認定分包合同和分包單位的資質。

8)負責專案監理實施過程中與有關各方的協調工作。

9)主持召開監理例會和專案專題會議。

10)當承包單位發生嚴重違約行為時,經建設單位同意後,發布工程部分停工令。

11)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12)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13)簽署重要工程變更洽商和核定合同外工程款。

14)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15)組織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專案監理工作總結。

16)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有關各方進行竣工預驗收,參與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在認定承包單位完成施工合同規定工作內容並達到合同規定的標準後,向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移交。

17)主持整理工程專案的監理資料。

2、專業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1)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編制本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

2)負責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3)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畫、方案、申請、變更,並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4)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5)熟悉圖紙和有關設計檔案,參加圖紙會審,掌握設計意圖及技術要求。

6)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和請示。

7)根據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

8)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彙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9)核查進場材料、裝置、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檔案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裝置、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簽認。

10)負責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審核工程計量的資料和原始憑證。

11)會同總監理工程師協助業主組織系統的單機除錯和聯動試車。

3、監理員崗位職責

1)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開展現場監理工作。

2)完成規定的有見證送檢試驗。

3)做好監理日記和有關的監理記錄。

4)複核或從施工現場直接獲取工程計量的有關資料並簽署原始憑證。

5)檢查承包單位投入工程專案的人力、材料、主要裝置及其使用、執行狀況,並做好檢查記錄。

6)按設計圖及有關標準,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或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對加工製作及工序施工質量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7)擔任旁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8)執行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和交辦的任務。

第四章技術管理制度

一、設計交底與施工圖紙會審制度

開工前,在收到設計檔案、圖紙後,專案監理部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設計交底和施工圖紙會審,使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了解工程特點和設計意圖,以及對關鍵部位、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質量要求、做法、注意事項能切實理解,避免圖紙中的錯、漏、碰、缺。

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核制度

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專案部填報「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並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監理工程師審核,監理工程師審核批准後,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同意後施工單位方可進行施工。

三、工程開工申請制度

施工單位在各項準備工作已完成,具備開工條件後,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開工報告」經監理工程師核實,認為確實具備開工條件後,報總監理工程師及建設單位審批,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開工意見。

四、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質量檢驗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出廠合格證、准用證等。

(2)具有產品的標準編號、文字說明。

(3)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合格標準。

2、在施工單位對材料(裝置)、半成品(裝置)檢驗合格的基礎上,填報《工程材料/構配件/裝置報審表》,同時附有關資料。

3、監理人員在收到《工程材料/構配件/裝置報審表》48小時內,通知施工單位或供貨單位進行抽樣檢驗,不合格的應立即出書面材料予以退換。

4、未做任何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材料(裝置)、半成品(成品)擅自用於工程的,一切後果和責任由施工單位承擔,監理出書面材料通知有關單位。

5、國外進口材料(裝置)、半成品(裝置)材料以商檢為準,未經商檢不得使用、安裝。

五、隱蔽工程、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1、在隱蔽以前,承包單位應按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進行自檢,並將自檢材料附報驗單在驗收3天前提交監理工程師認可,經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重點部位經專案監理會同建設和設計單位共同驗收簽認。

2、檢驗批施工完畢,施工單位應按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進行自檢,並填寫「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報專業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按主控專案、一般專案和質量檢查記錄進行驗收,並簽署驗收結論。

3、分項工程施工完畢,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填寫「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報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按所含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進行分項工程驗收,並簽署驗收結論。

監理管理制度

在施工期間,承包人委派現場的專案經理 專案執行經理 技術負責人一天內離開工地現場超過4小時,必須向發包人駐現場代表請假並獲得批准後方可離開 專案經理離開期間,專案副經理履行專案經理的義務。發包人緊急情況下召集上述人員處理有關事宜時,上述人員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超過半小時的,承包人承擔每次每缺...

監理管理制度

三 專案監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一 開 復 工報告審批制度 工程總體開工報告由建設單位報請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此項工作完成後,當單位工程的主要施工準備工作完成時,施工單位提出 工程開工 復工報審表 ta2,經監理工程師審查 現場檢查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並報建設單位。二 施工圖核對制度 開工前,在收到施...

監理現場管理制度

吉木薩爾縣城市建設投資 一 編制目的 根據 建設工程監理規範 及吉縣城投公司對監理單位的 工程監理委託合同 的規定,為更好地發揮工程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實施過程中的監督 管理作用,深刻細緻地落實監理委託合同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及義務,確保本工程的質量 安全 進度及滿足施工合同 圖紙設計 相關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