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方管理制度

2021-05-25 07:38:30 字數 938 閱讀 1315

松山區域專案監理管理制度

目的為了保證對本工程專案的監理單位進行更好的協調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範圍適用於本工程專案中的所有監理活動

專案監理機構及其設施

一、專案監理機構

1、專案監理機構的監理人員應專業配套數量滿足工程專案監理工作的需要。

2、總監理工程師應由具有三年以上同類工程監理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應由具有一年以上同類工程監理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

3、確定專案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4、監理人員不可一人擔任多個專案的監理工作,同時不能兼顧多個專業的監理工作。

5、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並提出審查意見。

二、現場監理主持召開監理例會

1 、檢查上次例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成事項原因。

2 、檢查分析工程專案進度計畫完成情況,提出下乙個階段進度目標及其落實措施。

3、檢查分析工程專案質量狀況,針對存在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4 、檢查與協調現場安全、保衛、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5、監督、檢查各單位對計畫和合同執行的情況,掌握和控制施工進度,根據工程緩急及時平衡人力物力和裝置**。

6 、檢查工程後續工序,布置安排工序之間的交接,及時解決現場的施工矛盾,做好各方面的協調配合。

三、監理工作和資料的審查

1、監理必須認真編寫監理月報、階段監理報告、專案監理工作總結及監理日誌,本公司工程部現場代表將不定期進行抽查,若發現監理單位不重視,不編報,每缺一項處罰監理責任人200元。

2、監理必須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整理驗收資料,有節點驗收。

3、監理人員必須對所監理工程中所有的隱蔽工程進行見證。

4、監理人員必須對所監理工程中的關鍵部位進行旁站。

四、現場監理的管理

1、監理專業人員必須配套必要的平行檢驗工具,實行日常平行檢驗。

2、現場監理人員自己解決伙食、住宿及車輛問題。

監理管理制度

在施工期間,承包人委派現場的專案經理 專案執行經理 技術負責人一天內離開工地現場超過4小時,必須向發包人駐現場代表請假並獲得批准後方可離開 專案經理離開期間,專案副經理履行專案經理的義務。發包人緊急情況下召集上述人員處理有關事宜時,上述人員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超過半小時的,承包人承擔每次每缺...

監理管理制度

三 專案監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一 開 復 工報告審批制度 工程總體開工報告由建設單位報請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此項工作完成後,當單位工程的主要施工準備工作完成時,施工單位提出 工程開工 復工報審表 ta2,經監理工程師審查 現場檢查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並報建設單位。二 施工圖核對制度 開工前,在收到施...

相關方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區域內各種外來協作專案的安全管理,造就安全健康環境,規避外來協作專案實施過程中的安全風險,預防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相關方 專案單位 公司相關管理職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