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制度

2023-01-12 19:36:06 字數 2222 閱讀 7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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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建立健全多層次的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指導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區(崇川區、港閘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範圍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堅持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實行個人(家庭,下同)繳費與財政補助相結合、以保障住院和大病門診醫療為主的制度。

第四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單獨籌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利息收入併入**。

第五條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負責擬定政策、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醫保中心)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集、給付、管理等業務經辦工作。

崇川區、港閘區**和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具體負責本轄區內城鎮居民參保的組織實施工作。

財政、教育、衛生、民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相關工作,共同推進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事業健康發展。

第二章實施範圍和保障物件

第六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範圍和保障物件為:具有市區戶籍、無從業工作單位、無承包經營土地、且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全體城鎮居民(含被徵地農民),包括在校學生和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以下統稱參保居民。

在市區各類學校(含幼兒園、托兒所,不含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其他醫療保障的部、省屬高校,下同)就讀的在校學生(含在託幼兒,下同),不受戶籍限制,均可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第七條具有勞動能力的參保居民實現就業後,應當按照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同一結算年度內,自轉保之日起,按照就高原則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章醫療保險**籌集

第八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個人繳費與財政補助相結合的辦法統一籌集,統籌標準為成年居民每人每年320元、在校學生和不在校的未成年人每人每年90元。個人繳費標準和財政補助辦法如下:

(一)超過法定勞動年齡(男60周歲、女5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居民,由個人繳納120元,財政補助200元。

(二)在法定勞動年齡段(18周歲及以上,男59周歲、女49周歲及以下)的其他非職工居民,由個人繳納200元,財政補助120元。

(三)在校學生和18周歲以下不在校的未成年人(以下統稱在校學生和未成年人),由個人繳納30元、財政補助60元。

(四)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職工家庭,以及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人員家庭(以下統稱低保、特困和重殘人員家庭),成年居民由個人繳納80元,財政補助240元;在校學生和未成年人由財政全額補助。

戶籍關係從異地遷入市區的城鎮居民,遷入未滿2年的,不享受財政補助,統籌費用由個人全額負擔;滿2年的,從下一結算年度起按本辦法規定享受財政補助。

第九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資金,在校學生和未成年人全部由市級財政負擔;成年居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6:4的比例分擔。

財政補助資金按照核定的參保人數和分擔比例列入年度預算安排,直接劃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專戶。

第十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結算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個結算年度開始前兩個月為居民參保登記、繳費期。

2023年啟動時,登記、繳費期為5月25日至6月25日,醫療保險待遇自7月1日起享受。

第十一條屬於參保範圍的城鎮居民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登記、繳費手續。其中,成年居民和不在校的未成年人,應當以家庭為單位,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和社群勞動保障服務所、站(以下統稱勞動保障服務機構)統一辦理;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統一辦理。

辦理登記、繳費手續時,應當提供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嬰兒出生證明等資料;低保、特困和重殘人員家庭需提供相應證件,其中,低保、特困家庭應提供《南通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南通市特困職工證》,重殘人員除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外,還須提供傷殘等級達到1~6級的《南通市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

第十二條負責參保登記工作的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和學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將參保人員資訊資料報送市醫保中心。

市勞動保障部門通過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和學校,向每個參保居民發放《南通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病歷》和社會保障卡等就醫證卡。

第十三條參保居民應當按照結算年度和規定的繳費期,一次性繳納由個人負擔的醫療保險費。

在校學生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由所在學校統一代收;成年居民和不在校的未成年人,可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到市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銀行儲蓄網點或者所在地勞動保障服務機構繳納;但涉及保險關係和繳費標準變更的,必須到所在地勞動保障服務機構辦理。

寶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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