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分析會制度

2023-01-06 16:45:02 字數 1525 閱讀 6434

規章制度:________

單位部門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內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濟南熱電****安全生產工作規定(試行)》、《濟南熱電****事故(障礙)調查管理標準》制定本制度。

1、特大、重大、較大、死亡事故等根據國家和總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調查分析。

2、一般裝置事故、熱網事故的調查分析由廠領導組織調查,安教處、生技處等部門有關專業人員和發生事故的車間(部門)領導及其他相關人員參加。

3、對只涉及乙個車間且情節比較簡單的一般事故,也可以由發生事故的車間(部門)領導組織調查分析,安教處、生技處等部門有關專業人員參加。性質嚴重和涉及兩個及以上專業的一般事故,由生產廠長或總工組織調查分析,安教處、生技處部門等有關專業人員參加。

4、重傷事故由廠領導或其指定人員組織安教處、生技處、工會、企管處等部門及有關專業人員和發生事故的車間(部門)領導及其他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輕傷事故由發生事故的車間(部門)領導組織調查分析,性質嚴重時,安教處、生技處等部門有關人員以及工會、企管處部門應參加。

5、障礙異常由發生事故的車間(部門)領導組織調查分析,必要時,安教處和有關專業人員參加。

6、白班或夜班發生事故,下班後進行分析,中班發生事故第二天進行分析,如有特殊情況另行通知。事故分析結束後兩天內事故有關部門將事故報告交安教處備案。

三、考核

按廠綜合考核細則執行。

事故分析處理及報告制度

為加強企業安全管理,一旦事故發生後,能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吸取教訓,防止事故重**生,特制定如下制度:一、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後,(無論是人身**事故或非人身**事故。)負傷者或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匯報礦排程或礦領導。

2、排程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匯報安監站、總工和礦長。

3、礦長接到事故報告後,對於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以及重大非人身**事故,必須立即匯報局排程和局領導。

4、對於輕傷事故,安監站必須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匯報安監局。

5、發生死亡,重大死亡或重大非人身**事故後,礦長必須立即組織人員迅速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6、每月底(或次月初),安監站必須將當月發生的事故進行統計上報安監局。

7、對於不負責任不按規定上報而造成事故的擴大,礦將給予處以200元罰款。

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1、對於輕傷,重傷事故和非人身**事故,由礦長或安監站組織生產、技術、安全、工會人員為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2、對於死亡、重大死亡和重大非人身**事故,安監站要會同上級調查組進行調查。

3、礦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部門、區隊了解有關情況和資料,任何部門、區隊或個人不得拒絕,不得阻礙、干涉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4、事故調查結束後,由安監站召集礦領導、調查組人員、當事人及其部門負責人召開事故分析會。

5、事故分析會議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嚴肅處理,分析事故原因,落實事故責任,提出切實有效的防範措施,吸取教訓,防止事故重**生。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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