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寫作技巧

2022-12-17 09:24:03 字數 3670 閱讀 5738

行政公文,是公務文書的簡稱,是人類在治理社會、管理國家的公務實踐中使用的具有法定權威和規範格式的應用文。它是特殊規範化的文體,具有其它文體所沒有的權威性,有法定的製作許可權和確定的讀者,有特定的行文格式(注意:比模式更進一步)並有行文規則和辦理辦法。

我國公文一律按照***辦公廳2023年2月18日發布、2023年11月修訂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寫作和辦理。

公文寫作的要求很高,尤其是要求起草者具有工作實踐的基礎,懂得工作中許多微妙的關節,而在具體起草中要求較好的文字語言工夫。公文語言總的要求是莊重、平實、概括。公文語言功夫的核心是選詞。

選詞一要根據所反映的客觀實際需要,二要符合明晰、確切、簡練的標準,三要根據具體的語言環境,為避免上下文重複而選擇不同的詞語,注意文中所涉及物件和閱讀物件。多用書面語和文書用語,少用形象和描繪性詞語和口語,不用方言土語,十分規範。

需要特別提出公文結構用語。一是開頭用語,用來表示行文目的、依據、原因,伴隨情況等。如:

為(了)、關於、由於、對於、根據、按(遵、依)照、據、查、奉、茲等。二是結尾用語。如:

為要(荷、盼)、是荷、特此通知(報告、函告)等。三是過渡用語。如為(對、因、據)此、鑑於、總之、綜上所述等。

四是經辦用語。如:經、已經、業經、現經、茲經、辦理、責成、試行、執行、貫徹執行、研究執行、切實執行等。

五是稱謂用語。有第一人稱:我、本;第二人稱:

你、貴;第三人稱:該。等等。

國家行政公文有12類13種,即命令(令);議案;決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覆;函;會議紀要。

公文主文結構,是指除了公文格式(外部組織形式即文頭、主文和文尾及其各項設定)之外的公文核心部分。這一部分的寫作,是公文寫作的難點。

一、標題

1.規範式:三部分,即:發文機關+事由+文種

——用於重要、莊重的公務

2.靈活式

a二部分:一是發文機關+文種

(以上標題下可加時間)

二是事由+文種

三是「**+始發機關及原通知標題」

b一部分:只有文種

——常是不大重要的公務,帶周知性

★帶發文機關的標題下面如寫發文時間,則須用括號,公務須是重大的、莊重的。文後不寫落款及時間。

二、正文

1.主送機關(面向機關全體人員或者社會群體的,公務是周知的、重大的,常常不寫;注意工作實際中組織關係)

2.正文

a.原由:一是依據:

#情況:敘述時間、單位、地點、人物和事件等;常用「目前…」類時間狀語;簡介人物及事蹟

#檔案:常用「根據…」;往往是一句話

#意義:議論:常用「是…」

#作用:常用「將使…」

二是目的:常用「為…」

原由部分可省略,或只省略依據、目的之一。

b事項:(內容多而重要的分條列項即列出層義,或用小標題或用句子表達)

1.並列式。常見。

一般寫的是公務的橫向的、靜態的情況。各部分相互之間無緊密聯絡,獨立性強,但共同為說明主旨服務。能夠省略某一部分。

這種方法的好處是概括面廣,條理性強。

並列式內容之間的序碼可用數字式,也可用分段式;段中並列的內容可用數字、分號(;),也可用句子並列式。

要求重輕有序:重要的放在前邊,依次類推。

2.遞進式。一般寫的是公務的縱向的動態的過程或者事理。各部分層層遞進,每

一部分也不可缺少,前後順序也不能顛倒。這種方法的好處是邏輯嚴密,能說明問題。

在一篇公文中,兩種方法可以互相交叉,即以一種方法為主,在某一部分即某一層次中用另一種方法。

注意:自此以下常運用序碼。順序是一、(一)、1、(1)共四層。

不重要內容分項可用分段甚至加分號(;)的形式。

c結尾:(可以不要)常見有:

一是各文種專用語如:「請予批准」、「特此通知」等。

二是希望、號召類。

從12類13種行政公文中選擇出3種社會生活中常用的模式化如下。

請示模式

請示是向直接上級請求指示、批准的公文。必須事前行文,一事一文。上級應在一定的時限內批覆。

【標題】一般由發文機關、事由、公文種類三部分組成。如:《×××學校關於創辦《校園文學》報的請示》。可以省去發文機關。

【主送機關】接受請求的直接上級機關,在標題下面一行頂格寫起。

只寫乙個,如需同時送其它機關,應用抄報(在文末左下角寫明)形式。

【正文】1。請求緣由。一寫情況依據(往往用「目前」開頭),二寫目的說明(用「為。。。」開頭)。

2。請求事項。分層分項寫清具體要求,並說透理由,提出充足的事實和理論根據。同時,依據實際情況,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作為上級機關進行判斷和指示的參考。

3。結尾。只是一句祈使性的話:「當否,請批覆」或「以上如無不當,請批准」。

【附件】可有可無。是隨同請求的有關材料、圖表或其它檔案。在正文之後(隔一行)註明附件名稱和順序。

【印章、發文時間】

報告模式

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報告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和答覆詢問的公文。一般事後、事中行文。不要求上級批覆,行文較長。

報告和總結、調查報告的寫法大同小異。常見單位部門的總結同時用於會議,成為報告。

【標題】一般是:「事由+報告」。

【主送機關】與請示相同。

【正文】種類繁多,正文內容有差異。為學習方便,把報告大致分為二種:

一是綜合性報告正文,或稱總結性報告。**及機關單位都要在大會上作此種工作報告。

1.情況簡述:工作時間、地點、背景、條件或各項工作的開展情況。這種開頭稱為概述式。此外還有結論式(議論判斷)、說明式(用「為了…」)等。百字上下。

2.成績做法:這是主體。可以簡要敘述一下工作過程。成績常常通過數字、比較、事實來表現。安排形式有條陳式、小標題式、階段式和貫通式。

3.經驗教訓:要有觀點、看法和規律,又要有具體的典型事例以及理論分析。常常佔五分之一篇幅。

4.今後計畫。往往寫成今後的工作計畫。常常佔三分之一篇幅。

各級各類行政機關每年都要作這種總結式的報告。

二是專題性報告正文。著重匯報某項工作或某個問題,特點是專項、特殊,一事一報。

1.概述情況。講清工作開展情況,或問題發生的原委,事項的起因和經過。

2.說明理由、做法和反映。或取得的成績和經驗,或分析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或說明工作做法,或寫出群眾反映。

3.提出意見。寫基本看法,解決問題的建議和辦法。

報告要用事實說話,以敘述為主,敘議結合。

【結尾】一般用「特此報告」,「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執行」等習慣用語,有的不寫。如有附件,與請求相同寫法。

最後寫發文機關或個人,蓋章,寫發文時間。

通知模式

通知是批轉下級公文、**上級或不相隸屬機關公文、發布規章、傳達事項和任免幹部所用的公文。它是最常用的行政公文。根據其作用分為五種:

發布性通知、批轉性通知、事項性通知、會議通知和任免通知。

【標題】靈活,甚至只有「通知」這一部分(內容不大重要又是周知的)。但批轉性通知的標題按照《辦法》「準確簡要」的規定,省略文種,即:「批轉(或**)+(始發機關)原文標題」。

【主送機關】直接上級。

【正文】

發布性通知和批轉性通知的正文:「主體(發布或**的檔案)+批語」。如:「現將《***辦法》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事項性通知:原由+事項+結語(特此通知)

會議通知:名稱、時間、地點、內容、人員、報道時間和地點、需帶材料等;

任免通知:格式固定

【附件】可有可無

【發文機關】標題中有發文機關並且標題下有發文時間的不署。

【發文時間】用漢字小寫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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