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薪酬原則
1、結構優化
1)本公司薪酬由工資、福利、獎勵3部分組成。
2)薪酬結構比例與崗位職能有關,有關制度亦圍繞此結構設計。
2、效率優先
1)薪酬增長幅度應基於公司業績增長幅度。
2)工資定級按職級責任、管理責任、資歷、學歷、行業薪酬水平」等因素確定。
3)工資調整應主要基於任務達成率等因素。
4)福利按「職級責任、服務年限、行業水平」等因素制定。
5)獎勵與「職級責任、月度績效考核」、「年度業績考核」等因素相關。
3、依法納稅本公司所有薪酬均為稅前薪酬,受薪人均應承擔並交納相應個人所得稅。
二、薪酬計畫
1、年度工作會議時,人事負責人會同財務人員給出「公司年度薪酬計畫」並在公司年度發展***予以規定。
2、「公司年度薪酬計畫」內容包括:薪酬總額及結構比例、激勵制度修訂、福利制度修訂。
3、年度薪酬計畫變動範圍應控制在5%--15%(除非營業額有大幅變化)。如計畫及預算有重大變化(變動幅度10%以上),總經理應及時提請召開特別董事會商討相關情況。
三、薪酬報告
1、年度工作會議前,人事行政經理給出「公司年度薪酬報告」交年度工作會議審議通過,報總經理批准,在保密條件下予以公布。
2、年度薪酬報告內容包括:年度考核結果、年度獎勵方案、薪資職級調整方案、全年薪酬分析。
四、爭議解決
1、員工可向部門經理、人事行政部經理詢問自己的薪資待遇與發放情況。
2、爭議的投訴:部門經理、人事行政部(或財務部)經理、總經理。
3、爭議的解釋:人事行政部(或財務部)經理、總經理。
一、定級原則
1、按「職能責任、管理責任、資歷、學歷、行業薪酬水平、本人薪資要求」等因素確定。
2、行業薪酬水平主要依據深圳市勞動局制定的「深圳市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
3、依據實際月度業績評估、年度評估結果進行工資調整。
三、工資調增
1、按公司年度淨利潤增長率確定公司全員工工資總增幅比例
1)淨利潤增長率≥gdp增長率時, 工資增幅=1.5xgdp增長率但不高於30%
2)0<淨利潤增長率<gdp增長率時,工資增幅=1.2xgdp增長率
3)淨利潤增長率<0時工資增幅=0.8xgdp增長率
4)出現虧損時工資增幅=0.5xgdp增長率
2、本人月工資調增額=調增係數*本人上年度考核達成率*本人上年度月工資額;
3、調整時間1)公司年度工作會議後1個月,由部門經理按已批准的「年度發展***」及本制度有關規定提交本部門年度調資方案,報總經理審批,交人事部及財務部於次年6月執行。
2)調整時間從本人上次調整時間起12個月開始計算,特殊情況者(有明確理由)時可提前。
3)期間表現優異者或特殊情況者,可由部門經理提出、總經理審批,臨時調整。
四、核算發放
1、財務部經理按「薪酬管理制度」規定、考勤結果、應扣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等)核算工資表,提交總經理批准後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2、工資計算期為每月1日到30日。工作滿一月者,按全部工資發放,不滿一月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發放。員工標準日工資=月基本工資/21.75天。
3、下列各項金額從每月工資中直接扣除: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由公司墊付款項。
5、次月15日發放工資,若遇節假日提前發放。
6、工資核算及發放人員、員工本人應對工資保密,不得對外洩露。
一、總則
1、分公司管理部負責管理實施
2、每發放月1日開始統計上季度獎金額
3、每發放月10日發放核定後的獎金,節假日順延
4、前期發布考核方案與本方案不一致時,以本方案為準
二、分公司總經理績效辦法
1、業務範疇:**鏈金融業務\分公司經營績效
2、績效辦法實施細則
2.1、達標獎
1)核算週期:自然季度
2)獎金基數:累計稅前利潤
3)獎金比率:區間分級比率
4)計算方式:
5)相關釋疑:
a、累計稅前利潤達成率大於90%才能核算達成獎金
b、稅前利潤以財務報表為依據
c、指標以分公司管理部下發為依據
d、按照累計稅前利潤達成額核算獎金。前季度累計已發獎金額大於或者等於本季度核算獎金額時,本季度不計發達成獎金
e、每季度獎金額按照核算獎金的50%發放。每年末季度以全年稅前利潤額核算獎金,實發獎金按照核算獎金的100%扣除前季度累計已經發放獎金
2.2、風控獎
1)風控獎=(2%-壞賬率%)年平均放款額40%
2)壞賬率%=壞賬額÷年均放款額100%
3)年均放款額=放款總額x1/4+放款總額(1-x)1/2(x為三個月產品放款額佔比)
4)風控獎每半年核算,4月份和10月份為核算月
5)風控獎發放方式為:
a、核算月發放風控獎金的40%
b、第二個核算月發放上一核算月風控獎的40%
c、風控獎隨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d、風控獎的20%計入銷售經理個人跟投**
6)年均放款額和放款總額均為分公司客戶在考核區間及時節點的實際發生額
7)當銷售經理風控獎出現負數時,衝減分公司總經理風控獎
8)壞賬定義:逾期超過兩個月未能還款,經公司評審確認為不良貸款
9)2023年5月01起產生的壞賬均納入計算
三、其他部門績效辦法
1、適用範圍管理部、貸後部、風控部、財務部
2、業務範圍**鏈金融業務
3、績效辦法實施細則
1)管理獎基數=(2%-壞賬率%)年平均放款額20%
2)壞賬率%=壞賬額÷年均放款額100%
3)年均放款額=放款總額x1/4+放款總額(1-x)1/2(x為三個月產品放款額佔比)
4)年均放款額和放款總額均為公司客戶在考核區間及時節點的實際發生額
5)當分公司風控獎出現負數時,衝減關聯部門風控獎
6)壞賬定義:逾期超過乙個月未能還款,經公司評審確認為不良貸款
7)2023年5月01起產生的壞賬均納入計算
3.2、個人管理獎
1)依據考核區間各季度《**部考核評估表》核算個人評估係數
2)個人管理獎=獎金基數部門佔比%個人評估係數
3)關聯部門評估係數為1
3.3、管理獎發放
1)管理獎每半年核算,4月份和10月份為核算月
2)管理獎發放方式為:
a、核算月發放管理獎的40%
b、第二個核算月發放上一核算月管理獎的40%
c、管理獎隨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d、管理獎的20%計入銷售經理個人跟投**
3)當分公司風控獎出現負數時,衝減關聯部門管理獎
四、銷售經理績效辦法
1、適用範圍分公司銷售經理
2、業務範圍**鏈金融業務
3、績效辦法實施細則
1)核算業績獎合同以線上線下提交完整融資資料並放款為標準。
2)業績獎金申請表由分公司提報、分公司管理部複核,財務部審核通過後作為發放依據
3)平台服務費率為年化3.9%
4) 業績獎發放方式為:
a、放款當月發放業績獎金的30%
b、回款當月發放業績獎金的60%
c、次年度3月份發放業績獎的10%
d、業績獎隨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5)金融產品發生變更時,新產品業績獎金辦法以實時發布為準
3.2、風控獎
1)風控獎=(2%-壞賬率%)年平均放款額40%
2)壞賬率%=壞賬額÷年均放款額100%
3)年均放款額=放款總額x1/4+放款總額(1-x)1/2(x為三個月產品放款額佔比)
4)風控獎每半年核算,4月份和10月份為核算月
5)風控獎發放方式為:
a、核算月發放風控獎金的40%
b、第二個核算月發放上一核算月風控獎的40%
c、風控獎隨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d、風控獎的20%計入銷售經理個人跟投**
6)壞賬額、年均放款額和放款總額均為銷售經理個人名下客戶在考核區間及時節點的實際發生額
7)壞賬定義:逾期超過兩個月未能還款,經公司評審確認為不良貸款)
8)2023年5月01起產生的壞賬均納入計算
3.3、晉(降)薪
1)晉(降)薪週期為自然月,每次晉(降)薪額度為500元
2)依據分公司《銷售經理考核評估表》評分結果決定是否晉(降)薪
3)《銷售經理考核評估表》由分總評估填寫,每月3日提交至管理部,管理部評議審核後給出綜合得分後生效,
4)晉薪上限按照人力資源部的規定執行,降薪下限為銷售經理合同薪資
5)銷售經理入職兩個月以上才有晉薪資格,未轉正員工首次獲得晉薪機會時,可以優先轉正
6)《銷售經理考核評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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