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性違章特點

2022-10-16 12:00:05 字數 4529 閱讀 9318

第一部分:習慣性違章的涵義

違章行為:違章是人的行為明顯偏離預定的、要求的,或希望的標準、規章制度,它可能導致不希望的時間拖延、問題出現、誤動作的意外事件或事故(皮特)。

習慣性違章:是指在某項作業中長期逐漸形成並被一定群體或個體主觀和客觀所認可的、經常性的違反安全規定、標準的一種行為。

應該說「習慣性違章」是「違章行為」的一種表現形式。

違章性:從廣義上理解,「章」泛指法規、制度、標準及辦法等,上從國家制定的有關標準、行業性標準,下至企業內部制定的廠規、廠紀、管理制度、臨時性防範措施以及裝置使用說明書等。所謂「違」就是不依從,二者合一就是不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方便性:習慣性違章操作一般都跨越或省去乙個或幾個正常的操作程式步驟,作業過程比較方便、省力等,正規的程式則很可能要花更多的時間,比較「繁瑣」,特別是一部分操作技能強的員工在實踐中總結出一套自己的「作業程式」,認為這樣做很實用、方便,便自覺或不自覺地為之。例如,現場抽油機換皮帶作業中,按正規操作要求需要用25分鐘而員工按自己的「土辦法」只須5分鐘。

因此,方便性具有很大的認可市場。

隱蔽性:從理論上和實際上研究表明,違章行為都是不安全的,由於不安全的程度、環境、條件等有所不同,結果就會有兩種模型:違章事故或違章事故,習慣性違章操作屬於違章行為中的違章,是一種被一定群體範圍所接受的「操作程式」,其隱蔽性一般不能一眼識破,認識不到其危害之所在,久而久之習慣成自然,就將其看成是「正確」的操作,使作業人員對這種違章行為喪失警惕性。

頑固性:一般來說人的習慣性與其本身的心理生理、受教育程度、氣質、環境等多方面因素有關,一旦形成一種習慣性的動作方式,往往不容易糾正。習慣性違章只是某一特定人群的習慣行為的一種具體表現方式,只要其安全心理、工作態度不變,習慣性違章行為就會反**生,除非行為人受到事故傷害而改變其行為方式。

而習慣性違章的隱蔽性又對違章的習慣性起到了很大的掩護作用,加劇了習慣性違章的頑固性。

傳染性:由於習慣性違章本身所具有的一些「特點」和「優勢」,很容易被那些安全意識淡薄的員工所接受,一次次都不被發現,一次次能僥倖躲過不出事故,相反還能獲得更多的休息或利益,逐漸削弱了其正確的安全操作方式,不但跟風效仿,還把習慣性違章當成工作「經驗」加以傳播。因此習慣性違章行為的傳染能力具有很強的生命力,會一層影響一層,造成「一脈相承」的後果,危害極大。

誤導性:這一特性與「傳染性」類似,所不同的是指揮者、管理者對操作者形成習慣性違章的影響。如果區長不重視安全,站長就更不重視安全;站長不糾正違章,班長也不願去「得罪人」。

違章得不到及時糾正,員工就認為冒險作業是對的,這無形中對員工安全行為起到潛移默化的誤導作用。從這個角度看,員工的習慣性違章行為在一定的程度上源於領導的安全意識。

阻礙性:具有習慣性違章的員工,通常會在心理上產生對標準的安全規程、新規定的逆反作用,總以為自己的習慣性方式好用、管用,其結果必然嚴重地妨礙安全規程的貫徹執行和落實。如果生產管理幹部固守錯誤的違章指揮習慣,缺乏對新的安全思維方式、新的安全觀念、新的安全管理機制學習或不接受或理解差,勢必會對安全新思維的運用、新的管理機制的貫徹落實起到一定的阻礙作用

潛伏性:習慣性違章可以直接導致事故的發生,甚至能導致惡性事故的發生。另一方面,並不是所有的違章都會發生事故。

因為違章操作僅僅是發生事故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必要條件。正是基於這一點,按照海因里希事故法則推論,只有當違章行為積累到一定數量或在一定環境下,必然會導致事故的發生。因此習慣性違章行為與事故的關係是與一定數量的行為結果成正比例關係的,反映了這種行為的複雜性、時間性。

上述分析了習慣性違章的8種特點,它們之間沒有必然地因果關係,任何一種行為都取決於個人的心理生理素質、對待人生的價值觀、工作態度、文化程度等,或許還與我們的管理方式方法、約束機制不健全等有著直接關係,同時也說明了反習慣性違章的艱巨性、複雜性和長期性。

習慣性違章的主觀原因

習慣性違章的主體是人,人的錯誤思想認識是導致不安全行為的主要根源。由於職工個體的文化層次、社會閱歷、家庭狀況、思想素質等各不相同,造成違章的主觀原因也是多種多樣,大致可分為以下十二種。

1、僥倖心理。自認為自控制能力強,可以駕馭所熟悉的作業環境和作業專案,以前同樣作業都沒有出過事,就把潛在的危險拋之腦後,僥倖認為這次也不會發生事故。但是如果一旦環境、裝置、人員發生變化,就很可能引發事故。

2、麻痺心理。這類情況中員工已開始接受了正軌的培訓教育,思想認識是到位的。但是在單位安全生產形勢較為穩定的情況下,安全思想和警惕性就會不自覺地鬆懈下來,加上周而復始、形式單一的工作內容,例如巡檢取樣、調參碰幫浦等,就容易把安全規程、防範措施淡化,產生輕視已掌握的操作規程的心理,不嚴格按規程辦事,時間一長就養成習慣性違章。

3、取巧心理。這種情況的員工手腳比較麻利、腦子靈活,幹一般性的工作速度快、效率高,為了獲得更多地安逸舒服時間,或有時為了搶時間趕工作進度,圖省時省勁,往往會總結分析投機取巧冒險違章違紀中的「經驗教訓」,簡化操作過程、跨越操作工序等,久而久之養成習慣性違章行為。

4、馬虎心理。有些員工認為自己熟悉工作環境和作業程式,只要掌握主要的操作規程即可,作業時粗枝大葉、不拘細節,他們往往對違章作業所造成已發生的危險比較警醒,對暫時沒有發生的危險、潛伏危險掉以輕心,結果發生意想不到的事故。

5、逞能心理。這種情形主要表現在一些員工崗位技能比較高,有一定工作經驗,理論上有一定水平,操作規程也熟悉,容易產生驕傲自滿思想,認為別人不敢做的事自己卻敢做,顯示自己「技高膽大」。這種「逞能」心理一旦得逞就容易形成習慣心理,形成習慣性違章。

6、蠻幹心理。有些員工有一定的技術能力,但工作方法簡單粗暴,視循規蹈矩、小心謹慎為婆婆媽媽,把遵章守制當成是刻板,憑想象隨意「創新」工作方法,只要能完成任務根本不去想是否違規,是否符合措施要求。這種心理在20世紀八十年代表現比較突出。

7、無知心理。這種情形主要反映在一些新員工和部分文化程度較低的員工身上。由於新員工剛參加工作,沒有社會和工作經驗,需要師傅教和學習;而文化程度低的平時不注意加強學習,缺乏一定的安全技能,自我保護能力差。

這些員工操作規程、規章制度等或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工作起來憑本能、熱情,作業中糊里糊塗違章,糊里糊塗出事,根本不知道錯在**。

8、麻木心理。這種情形主要反映一部分員工因長期、反覆從事同一種作業,工作熱情減退,積極性不高,產生厭倦情緒。工作中常抱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消極態度,工作應付了事,即使發現問題或工具損壞也不及時處理,發現他人違章也不制止,認為「別人違章與『我』無關」,完全處於「被動和放縱」狀態。

9、逆反心理。這種情形主要表現在個別員工因對某些社會現象不滿,或對工作待遇、環境不滿,或與管理人員有個人恩怨,或由於現場指揮人員態度粗暴、方式不當,引起操作人員的反感,明知有危險,賭一時之快,發洩心中的怨氣,故意不按正確方法。

10、從眾心理。這種情形主要是一些員工自身安全知識缺乏、安全意識不強,對問題的認識缺少主見,看到其它職工違章操作「既省力,又沒出事」,還沒被追究和處理,盲目地把違章當成經驗學習、運用,逐漸錯誤的操作方法反而代替正確的方法,形成習慣性違章。

11、奉上心理。這種情形主要是現行的體制約束了一些員工的思想,不敢堅持原則,不敢提意見,對上級的話惟命是從,明明知道是錯的,總想著是領導讓我幹的,就算出了事也有上面頂著,查不到我,具有比較明顯的「明哲保身」的特徵。

12、唯心心理。極少數員工受消極思想影響,抱著「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的錯誤心理,靠慣性作業,憑經驗操作,在主觀認識上就有排斥安全操作的心理。

習慣性違章的客觀原因

1、崗位培訓不到位。由於企業的現行制度無法滿足對員工進行定期的知識更新和技術培訓,或現行的培訓方式方法缺乏針對性,培訓考核機制不健全,員工培訓不能達到滿意效果,表現為:員工對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的操作規程一無所知,在不知情的狀態下違章。

2、作業環境不安全。石油開採行業多為野外作業,裝置工藝複雜,並受多種自然條件影響易發生意想不到的災害。有的工藝設計考慮不充分,不符合人體生理特徵,按正規的操作非常不方便。

此外,隨著生產規模的擴大,部分工藝裝置不能滿足當前生產需要,為保持正常生產「帶病上陣」或「超齡服役」,這些外界存在的問題迫使員工違章操作。

3、管理制度不完善。由於現行制度對下要求多、要求嚴,對上缺乏約束,導致幹部帶頭違章,容易挫傷員工參與安全管理積極性。此外,目前我們還沒有建立「違章作為事故處理」的制度,對暫時沒有造成後果的習慣性違章行為姑息遷就,不抵制,放鬆了對職工安全行為的嚴格要求和教育督導,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4、社會環境不理想。隨著社會的發展,員工參與社會生活的程度在不斷增加,受不良風氣的影響,與高收入人群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思想不穩定,導致員工在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行為走樣;此外,在與同事、朋友、親屬發生一些矛盾及生活中遇到挫折,也會使員工思想情緒波動,在特定的條件和環境下導致行為失調。

第四部分:習慣性違章的防治

習慣性違章的特性決定反習慣性違章是乙個長期複雜的過程,我們在反習慣性違章中著重抓好四個「結合」:

一是防治習慣性違章要與安全風險抵押相結合

二是防治習慣性違章要與安全標準化作業相結合

三是防治習慣性違章要與安全生產檢查相結合

四是防治習慣性違章要與安全文化活動相結合

習慣性違章的防治

一、建立組織

成立反違章領導小組,成員由分管領導、安全科專職、各部門正職及職工代表組成。

成立違章糾查隊,可由安全員及安全監督等擔任,與日常安全管理及監督工作一併開展。

二、完善制度

必須要建立、健全反習慣性違章的各項制度,使預防和糾正習慣性違章規範化、制度化。同時,把這些反習慣性違章規章制度細化到單位、細化到班組,落實到每乙個崗位,做到崗崗有規可循,人人有章可遵,依靠「群防群治」、「綜合治理」全方位遏制習慣性違章行為。

習慣性違章

許多人身 事故發生的初因往往十分簡單,如濕手觸控開關 登高作業不繫安全帶 非電工隨意接電線,車工不戴護目鏡,電焊工不戴防護面罩,車輛行人闖紅燈,駕駛員不按規定行駛等等,這些均屬於習慣性違章行為。所謂的習慣性違章是指那些在人們身邊經常發生 習以為常 不符合有關安全規定或規程的行為。這是一種長期沿襲下來...

如何杜絕習慣性違章

所謂習慣性違章,就是指那些頑固守舊的不良作業傳統和工作習慣,違反安全工作規程的行為,這是一種長期沿襲下來的違章行為,是經常表現出來的違章行為。它實質上是一種違反安全生產工作客觀規律的盲目行為方式,由於沒有認識或隨心所欲,習以為常,習慣成的自然。在日常的生產過程中,習慣性違章行為隨處可見,但如何能夠做...

習慣性違章行為

一 共通性習慣性違章行為 二 維修班 管工 焊工 習慣性違章行為 三 電工習慣性違章行為 四 駕駛員習慣性違章行為 五 採輸氣班組人員習慣性違章行為 六 事故應急救援 一 共通性習慣性違章行為 1.不佩戴准入證 上崗證 檢查證,未穿戴勞保用品 不交出火種,不關閉手機進入集輸場站生產區。佩戴 或出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