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反習慣性違章標準

2021-03-04 00:18:50 字數 1570 閱讀 1334

習慣性違章是固守舊有的不良作業傳統和工作習慣,違反安全規程、執行規程等相關規定,長期反**生的具有排它性的作業行為,對公司安全生產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直接威脅公司的安全、穩定生產執行;為規範安全管理,做到過程中杜絕不良行為習慣的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公升,制訂本標準。

本標準由安健環部負責起草並負責解釋。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耿成尤

本標準主要初審人:耿成尤

本標準審核:把明祥

本標準批准:朱潤洲

本標準於2023年05月16日首次發布。

本標準的版本及修改狀態:a/0.

本標準規定了反習慣性違章的內容和習慣性違章的認定處罰,適用於國電宣威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各生產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023年

《安全獎懲辦法國電電力發展股份****

《安全工作規定國電電力發展股份****

略組長: 生產副總經理

組員: 安健環部主任、生產技術部主任、發電部主任、檢修部主任、輸化部主任、燃料部主任

1、行為性違章檢查:安健環部主任負責;

2、管理性違章檢查:生產技術部主任負責;

3、裝置性違章檢查:檢修部主任、輸化部主任負責;

4、誤操作違章檢查:發電部主任負責。

1、根據作業情況,對照《安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查詢違章表現;

2、反習慣性違章檢查要上崗到位,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發現違章,要及時制止,並按規定宣布處理意見。

3、利用安全日活動對作業點違章者、工作負責人或監護人進行重點檢查。工作負責人或監護人對違章沒有及時制止的,視為同等管理性違章。

4、認真排查本單位習慣性違章行為並制定出反習慣性違章措施,同時要吸取兄弟單位事故教訓,排查本班組有無類似習慣性違章,杜絕走過場、應付上級檢查的情況。

5、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同時對違章者的行為、責任單位等進行**。

1、預防是前提:深入開展危險點分析與控制活動,充分發動職工從身邊做起,逐一排列,認真對隱患點提出整治措施。

2、認識是重點:組織班組職工逐條學習並結合事故分析,提高安全意識,自覺抵制習慣性違章行為。

3、堅持是關鍵:堅持反習慣性違章,直到杜絕習慣性違章行為;通過培訓提高職工業務水平。

4、措施是保證:制定規程規範,做到有法可依。

1、違章處罰原則

1.1作業性違章和誤操作違章的責任者主要是違章者本人;

1.2裝置性違章的責任人主要是技術人員、裝置管轄人員或其直接領導。裝置性違章以部門自查為主,對未查出的一般性裝置性違章被上一級專業技術人員和安全監察人員發現,考核下一級專業技術人員和安監人員。

1.3指揮性違章的責任者是違章指揮者本人,有了措施,領導不予以安排消除的裝置性違章就可能演變成指揮性違章。在安全保證體系內,上一級考核下一級,在安全監督體系以公司、部門和科室為單位考核。

1.4管理性違章責任者主要是生產、技術管理人員。管理性違章實行分層次考核,自查自糾,上一級考核下一級。

1.5發電部主任對誤操作負責,檢修部主任、輸化部主任對管轄範圍裝置性違章負責,安健環部主任對行為性違章負責,生產技術部主任對管理性違章負責,公司領導對習慣性違章總體負責。

2、違章處罰規定

見附件《違章處罰規定》。

附件:違章處罰規定

反習慣性違章之我見

習慣性違章作業,是指那些違反安全工作規程或有章不循,堅持和固守不良作業方式和工作習慣的行為。就近年來電力生產發生的事故統計來看,80 以上的事故是由於違章引起的,且大部分又與習慣性違章作業有關。由此可見,習慣性違章的危害性之大,反習慣性違章是當前電力企業確保安全生產的當務之急。筆者結合實際工作認為,...

習慣性違章

許多人身 事故發生的初因往往十分簡單,如濕手觸控開關 登高作業不繫安全帶 非電工隨意接電線,車工不戴護目鏡,電焊工不戴防護面罩,車輛行人闖紅燈,駕駛員不按規定行駛等等,這些均屬於習慣性違章行為。所謂的習慣性違章是指那些在人們身邊經常發生 習以為常 不符合有關安全規定或規程的行為。這是一種長期沿襲下來...

反習慣性違章工作總結

內蒙古華電輝騰錫勒風力發電 安全活動月工作總結 本著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的方針,公司以 反違章專題月 為契機,認真貫徹落實中國華電蒙生 2009 83號檔案精神,在公司範圍內開展了以消滅裝置性違章 杜絕管理性違章 控制行為性違章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月活動。深入開展對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發動公司員工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