砼作業指導書

2022-08-24 20:33:03 字數 4421 閱讀 5508

混凝土施工作業指導書

1、 施工順序

根據施工組織的要求及作業面提供的情況,先施工一區的-3.0公尺地梁及承臺,再施工一區-0.05公尺地梁及承臺,同時施工消防水池及電梯井地梁及承臺,最後施工第二區的-0.

050地梁及承臺。

2、施工工藝流程

圖施工工藝流程圖

2.1.材料要求

主體結構澆築採用商品混凝土,不定時對商品混凝土的開盤鑑定進行抽查,配合比進行檢驗。對不符個要求的混凝土不得使用。

2.2.主要機具

磅秤(或自動計量裝置)、雙輪手推車、小翻斗車、尖鍬、平鍬、混凝土吊斗、插入式振搗器、木抹子、長抹子、鐵插尺、膠皮水管、鐵板、串桶、塔吊、幫浦車等。

2.3.作業條件

(1)澆築混凝土層段的模板、鋼筋、預埋鐵件及管線等全部安裝完畢,經檢查符合設計要求,並辦完隱、預檢手續。

(2)澆築混凝土用的架子及馬道已支搭完畢並經檢查合格。

(3)水泥、砂、石及外加劑等經檢查符合有關標準要求,試驗室已下達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

(4)磅秤(或自動上料系統)經檢查核定計量準確,振搗器(棒)經檢驗試運轉合格。

(5)工長根據施工方案對操作班組已進行全面施工技術交底。混凝土澆灌申請書已被批准。

(6)澆築前應將模板內的垃圾、泥土等雜物及鋼筋上的油汙清除乾淨,並檢查鋼筋的水泥砂漿墊塊是否墊好。如使用木模板時應澆水使模板濕潤。柱子模板的掃除口應在清除雜物及積水後再封閉。

剪力牆根部鬆散混凝土已剔掉清除。

2.4混凝土攪拌:

混凝土開始攪拌時,由施工單位主管技術部門和工長組織有關人員,對出盤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易性等進行鑑定,檢查是否符合配合比通知單要求,經調集成格後再正式攪拌。

2.5混凝土運輸

混凝土自攪拌機中卸出後,應及時送到澆築地點。在運輸過程中,要防止混凝土離析、水泥漿流失、坍落度變化以及產生初凝等現象。如混凝土運到澆灌地點有離析現象時,必須在澆灌前進行二次拌合。

混凝土從攪拌機中卸出後到澆築完畢的延續時間,不宜超過下表的規定。

混凝土從攪拌機卸出至洚築完畢的時間(min)

注:1。摻用外加劑或採用快硬水泥拌製混凝土時,應按試驗確定。

2.輕骨料混凝土的運輸,澆築延續時間應適當縮短。

幫浦送混凝土時必須保證混凝土幫浦連續工作,如果發生故障,停歇時間超過45min或混凝土出現離析現象,應立即用壓力水或其他方法沖洗管內殘留的混凝土。

2.6混凝土澆築與振搗的一般要求:

1)混凝土自吊斗下落的自由傾落高度不得超過2公尺,澆築高度如超過3公尺時必須採取措施,用串桶或溜管等。

2)澆築混凝土時應分段分層連續進行,澆築高度應根據結構特點、鋼筋疏密決定,一般為振搗器作用部分長度的1.25倍,最大不超過50厘公尺。

3)使用插入式振搗器應快插慢拔,插點要均勻排列,逐點移動,順序進行,不得遺漏,做到均勻振實。移動間距不大於振搗作用半徑的1.5倍(一般為30~40厘公尺)。

振搗上一層時應插入下層5厘公尺,以清除兩層間的接縫。表面振動器(或稱平板振動器)的移動間距,應保證振動器的平板覆蓋已振實部分邊緣。

4)澆築混凝土應連續進行。如必須間歇,其間歇時間應盡量縮短,並應在前層混凝土凝結之前,將次層混凝土澆築完畢。間歇的最長時間應按所用水泥品種及混凝土凝結條件確定,一般超過2h,應按施工縫處理。

5)澆築混凝土時應經常觀察模板、鋼筋、預埋孔洞、預埋件和插筋等有無移動、變形或堵塞情況,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止澆灌,並應在已澆築的混凝土凝結前修正完好。

2.6.1柱的混凝土澆築:

1)柱澆築前底部應先填以5~10厘公尺厚與混凝土配合比相同的減石子砂漿,柱混凝土應分層振搗,使用插入式振搗器時每層厚度不大於50厘公尺,振搗棒不得觸動鋼筋和預埋件。除上面振搗外,下面要有人隨時敲打模板。

2)柱高在3公尺之內,可在柱頂直接下灰澆築,超過3公尺時應採取措施(用串桶)或在模板側面開門子洞安裝斜溜槽分段澆築。每段高度不得超過2公尺,每段混凝土澆築後將門子洞模板封閉嚴實,並用箍筋箍牢。

3)柱子混凝土應一次澆築完畢,如需留施工縫時應留在主梁下面。無樑樓板應留在柱帽下面。在與梁板整體澆築時,應在柱澆築完畢後停歇1~1.5h,使其獲得初步沉實,再繼續澆築。

4)澆築完後應隨時將伸出的搭接鋼筋整理到位。

2.6.2梁、板混凝土澆築:

1)梁、板應同時澆築,澆築方法應由一端開始用「趕漿法」即先澆築梁,根據樑高分層澆築成階梯形,當達到板底位置時再與板的混凝土一起澆築,隨著階梯形不斷延伸,梁板混凝土澆築連續向前進行。

2)和板連成整體高度大於1公尺的梁,允許單獨澆築,其施工縫應留在板底以下2~3厘公尺處。澆搗時,澆築與振搗必須緊密配合,第一層下料慢些,梁底充分振實後再下二層料,用「趕漿法」保持水泥漿沿梁底包裹石子向前推進,每層均應振實後再下料,梁底及梁幫部位要注意振實,振搗時不得觸動鋼筋及預埋件。

3)梁柱節點鋼筋較密時,澆築此處混凝土時宜用小粒徑石子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澆築,並用小直徑振搗棒振搗。

4)澆築板混凝土的虛鋪厚度應略大於板厚,用平板振搗器垂直澆築方向來回振搗,厚板可用插入式振搗器順澆築方向托拉振搗,並用鐵插尺檢查混凝土厚度,振搗完畢後用長木抹子抹平。施工縫處或有預埋件及插筋處用木抹子找平。澆築板混凝土時不允許用振搗棒鋪攤混凝土。

5)施工縫位置:宜沿次梁方向澆築樓板,施工縫應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間三分之一範圍內,施工縫的表面應與梁軸線或板麵垂直,不得留斜槎。施工縫宜用木板或鋼絲網擋牢。

6)施工縫處須待已澆築混凝土的抗壓強度不小於1.2mpa時,才允許繼續澆築,在繼續澆築混凝土前,施工縫混凝土表面應鑿毛,剔除浮動石子,並用水沖洗乾淨後,先澆一層水泥漿,然後繼續澆築混凝土,應細緻操作振實,使新舊混凝土緊密結合。

2.6.3剪力牆混凝土澆築:

1)如柱、牆的混凝土強度等級相同時,可以同時澆築,反之宜先澆築柱混凝土,預埋剪力牆錨固筋,待拆柱模後,再綁剪力牆鋼筋、支模、澆築混凝土。

2)剪力牆澆築混凝土前,先在底部均勻澆築5厘公尺厚與牆體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漿,並用鐵鍬入模,不應用料計鬥直接灌入模內。

3)澆築牆體混凝土應連續進行,間隔時間不應超過2h,每層澆築厚度控制在60厘公尺左右,因此必須預先安排好混凝土下料點位置和振搗器操作人員數量。

4)振搗棒移動間距應小於50厘公尺,每一振點的延續時間以表面呈現浮漿為度,為使上下層混凝土結合成整體,振搗器應插入下層混凝土5厘公尺,振搗時注意鋼筋密集及洞口部位,為防止出現漏振,須在洞口兩側同時振搗,下灰高度也要大體一致。大洞口的洞底模板應開口,並在此處澆築振搗。

5)混凝土牆體澆築完畢之後,將上口甩出的鋼筋加以整理,用木抹子按標高線將牆上表面混凝土找平。

2.6.4樓梯段混凝土澆築:

1)樓梯段混凝土自下而上澆築,先振實底板混凝土,達到踏步位置時再與踏步混凝土一起振搗,不斷連續向上推進,並隨時用木抹子(或塑料抹子)將踏步上表面抹平。

2)施工縫位置:樓梯混凝土宜連續澆築完,多層樓梯的施工縫應留置在樓梯段三分之一的部位。

2.7養護

混凝土澆築完畢後,應在12h以內加以覆蓋和澆水,澆水次數應能保持混凝土有足夠的潤濕狀態,養護期一般不少於7晝夜。

2.8冬期施工

1)冬期澆築的混凝土摻負溫復合外加劑時,應根據溫度情況的不同,使用不同的負溫外加劑。且在使用前必須經專門試驗及有關單位技術鑑定。

2)冬期施工前應制定冬期施工方案,對原材料的加熱、攪拌、運輸、澆築和養護等進行熱工計算,並應據以施工。

3)混凝土在澆築前,應清除模板和鋼筋上的冰雪、汙垢。運輸和澆築混凝土用的容器應有保溫措施。

4)運輸澆築過程中,溫度應符合熱工計算所確定的資料,如不符時,應採取措施進行調整。採用加熱養護時,混凝土養護前的溫度不得低於2攝氏度。

5)整體式結構加熱養護時,澆築程式和施工縫位置,應能防止發生較大的溫度應力,如加熱溫度超過40攝氏度時,應徵求設計單位意見後確定。混凝土公升、降溫度不得超過規範規定。

6)冬期施工平均氣溫在-5攝氏度以內,一般採用綜合蓄熱法施工,所用的早強抗凍型外加劑附有出廠證明,並要經試驗室試塊對比試驗後再正式使用。綜合蓄熱法宜選用425號以上普通矽酸鹽水泥或r型早強水泥。外加劑應選用能明顯提高早期強度並能降低抗凍臨界強度的粉狀復合外加劑,與骨料同時加入,保證攪拌均勻。

7)冬施養護:模板及保溫層,應在混凝土冷卻到5攝氏度後方可拆除。混凝土與外界溫差大於20攝氏度時,拆模後的混凝土表面,應臨時覆蓋,使其緩慢冷卻。

8)混凝土試塊除正常規定組數製作外,還應增設二組與結構同條件養護,一組用以檢驗混凝土受凍前的強度,另一組用以檢驗轉入常溫養護28d的強度。

9)冬期施工過程中,應填寫「混凝土工程施工記錄」和「冬期施工混凝土**」。

3.質量標準

(1)保證專案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劑等必須符合規範及有關規定,檢查出廠合格證或試驗報告是否符合質量要求。

2)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計量、攪拌、養護和施工縫處理必須符合施工規範規定。

3)混凝土強度的試塊取樣、製作、養護和試驗要符合《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87)的規定。

4)設計不允許裂縫的結構,嚴禁出現裂縫,設計允許裂縫的結構,其裂縫寬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基本專案;

混凝土應振搗密實,不得有蜂窩、孔洞、露筋、縫隙、夾渣等缺陷。

(3)允許偏差專案:見下表。

現澆框架混凝土允許偏差

注:h為柱、牆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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