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技術管理規程

2022-07-22 08:09:03 字數 4151 閱讀 8945

總則鐵路是國家重要的基礎設施、國民經濟的大動脈、交通運輸體系的骨幹。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國防建設的需要,鐵路在運輸組織和技術裝置方面有了長足的進步,同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對鐵路運輸提出更高的要求。

鐵路運輸具有高度集中、各工作環節緊密聯絡的特點。為確保鐵路安全正點、方便快捷、高速高效,必須制定統

一、科學的《鐵路技術管理規程》。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明確了鐵路在基本建設、產品製造、驗收交接、使用管理及保養維修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標準;規定了鐵路各部門、各單位、各工種在從事運輸生產時,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責任範圍、工作方法、作業程式和相互關係;規定了訊號的顯示方式和執行要求;明確了鐵路工作人員的主要職責和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是鐵路技術管理的基本法規。鐵路各部門、各單位制定的規程、規範、規則、細則、標準和辦法等,都必須符合《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的規定。

鐵路職工對《鐵路技術管理規程》必須認真學習,嚴格執行。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是廣大鐵路職工長期生產實踐和科學研究的總結,它將隨著運輸生產和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逐漸充實和完善。在鐵道部沒有明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門、任何單位、任何人員都不得違反本規程的規定。

第一編技術裝置

第一章基本要求

基建、製造及其驗收交接

第1條鐵路的基本建設、產品製造應綜合配套,保證質量,採用保證行車安全的技術裝置,不斷提高運輸能力,以適應國民經濟發展和市場競爭的需要。

各種技術裝置應採用先進技術,實現標準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從我國的具體條件出發,逐步實現鐵路現代化。

第2條鐵路基本建設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式進行,必須符合國家和鐵道部規定的技術標準。

設計工作必須由具有設計資質的單位承擔,並根據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須考慮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及勞動安全衛生的要求,充分吸取施工、維修、使用部門的意見。

設計檔案須經有關部門鑑定,並按規定的審批程式批准。

第3條工程施工須按照批准的設計檔案的要求進行,並應採用科學的施工組織和先進的施工方法,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監理制度,確保工程質量。

在營業線上施工時,按鐵道部規定程式審批,且必須保證行車安全,減少對運輸的影響。

第4條新建、改建工程竣工後,應按規定進行驗收,新建和改建線路驗收時須達到規定的行車速度。在確認工程符合技術標準、設計檔案的要求,並檢查竣工檔案和技術裝置使用說明書等資料齊全後,方可交接。

如運輸生產急需,可按上述原則分段驗收交接。

第5條鐵路基本建設專案中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及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第6條機車、車輛等裝置、器材及其零部件,均須按照國家和鐵道部批准的型別及技術要求製造或購置。新產品須按鐵道部的規定進行設計、試製、試驗(試用)、標準化審查和鑑定,經批准後,方可投入批量生產。變更設計(包括運營中的裝置)時,應徵求使用和維修部門的意見,並按規定審批程式報鐵道部批准。

機車、車輛等裝置、器材及其零部件投入使用後,製造部門應經常徵求使用和維修部門的意見,不斷改進產品,提高質量。

第7條一切產品都必須有嚴格的檢驗制度。凡發放生產許可證和製造特許證的鐵路用工業產品,嚴禁無證生產;不得使用監督抽查不合格和產品質量認證不合格的工業產品;招投標產品必須出具經國家認可的產品質量監督機構檢驗合格的報告。機車、車輛等重要產品,須按有關標準要求進行試驗,並經鐵道部指派的驗收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准交付使用。

產品出廠時,須附有合格證、技術資料和使用說明書。

第8條對新裝置(包括改造後的裝置)在開始使用前須有細則、操作規程、竣工圖紙等技術檔案和保證安全生產的辦法,並對有關人員進行培訓,經過技術測驗合格後,方可開始使用。

第9條鐵路機車、車輛、線路、橋隧、通訊、訊號、資訊系統、給水、供電等技術裝置,均須有完整和正確反映其技術狀態的檔案及《技術履歷簿》等有關資料。

上述技術資料由有關部門或單位妥善保管,並根據變化情況及時記載修訂。

第10條機車、車輛等技術裝置須有鐵道部統一規定的標記。

隱蔽的建築物及裝置須在地面上設有標誌。

第11條機車、客車等主要裝置的報廢須經鐵路局批准並報鐵道部核備,調撥及其重大的結構改變須經鐵道部批准。貨車由鐵道部統一管理。

第12條對現有不符合本規程規定標準的技術裝置,應有計畫地逐步改造或更換。

限界第13條一切建築物、裝置,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侵入鐵路的建築接近限界(附圖一)。與機車、車輛有直接互相作用的裝置,在使用中不得超過規定的侵入範圍。

在設計建築物或裝置時,距鋼軌頂面的距離應附加鋼軌頂面標高可能的變動量(路基沉落、加厚道床、更換重軌等)。

靠近鐵路線路修建各種建築物及電線路時,須經鐵路局批准。

機車、車輛無論空重狀態,均不得超出機車車輛限界(附圖二)。

第14條區間及站內兩相鄰線路中心線間的標準距離規定如下:

第1表鐵路線間距

(v≤140 km/h)

順 序名稱 線間最

小距離(mm)

1 區間雙線

4 000

2 三線及四線區間的第二線與第三線

5 300

3 站內正線、到髮線和與其相鄰線

5 000

4 站內相鄰兩線均需通行超限貨物列車

線間裝有

高柱訊號機

5 300

線間裝有

水鶴 5 500

5 站內相鄰兩線只有一條通行超限貨物列車

線間裝有

高柱訊號機

5 000

線間裝有

水鶴 5 200

6 鋪設列檢小車軌道的兩到髮線

5 500

7 換裝線

3 600

8 編組站、區段站的站修線與相鄰一條線

8 000

9 牽出線與其相鄰線

6 500

10 其他站線

4 600

第2表鐵路線間距

(140 km/h順

序 名稱

線間最小距離

(mm)

1 區間雙線

4 200

2 站內正線

5 000

3 站內正線與相鄰到髮線間

無技術作業

5 000

有技術作業(正線無列車通過)

5 000

4 牽出線與其相鄰線

6 500

第3表客運專線鐵路線間距

(160 km/h順

序 名稱

線間最小距離

(mm)

1 區間雙線

4 400

2 站內正線

5 000

3 站內正線與相鄰到髮線間

無技術作業

5 000

有技術作業(正線無列車通過)

5 000

4 站內正線或到髮線與其相鄰線

5 000

5 站內到髮線

5 000

6 站內中間設有接觸網支柱的相鄰線

6 000

7 線間設有融雪裝置的相鄰線

5 800

1.直線部分

站內正線須保證能通過超限貨物列車。此外,在編組站、區段站及區段內選定的三至五個中間站(包括給水站)上,單線鐵路應另有一條線路,雙線鐵路上、下行各另有一條線路,須能通行超限貨物列車。

現有站內線間距離不符合規定的,應逐步改造。在未改造前,如需**間裝設高柱訊號機時,其限界准許在正線、到發線上為2 100 mm。

2.曲線部分

區間及站內線路曲線部分中心線間的水平距離,線路中心線至建築接近限界的水平距離,均按曲線半徑大小,根據本規程附圖一規定的曲線上建築接近限界加寬公式計算確定。

養護維修及檢查

第15條鐵路技術裝置的養護維修工作,應積極實現機械化、自動化,嚴格責任制和檢驗制,堅持以預防為主、檢修與保養並重、預防與整治相結合的原則,合理確定檢修專案和檢修週期,組織定期檢查,加強日常維修,基礎設施逐步實行天窗修理,提高質量,發揮裝置能力。

第16條鐵路技術裝置應經常保持完整良好狀態。根據裝置變化規律、季節特點,安排裝置檢修。檢修單位應保證檢修質量符合規定的標準和使用期限,並經檢驗合格後,方准交付運用。

第17條為滿足檢修需要,應建立檢修基地,設定檢修、試驗裝置(包括檢查車、試驗車)、運輸工具、必要的生產輔助車間和生產房屋,並應儲備定量的固定資產、器材及其零部件,以備急需和替換時使用。儲備的固定資產、器材及其零部件動用後,應及時補齊。

檢修專用車應能進行機車、車輛一般修程的檢修及故障車的處理,並經常處於工作狀態。

對各種機械裝置應制定出檢修、保養範圍及作業過程,並實行包機制。有關人員應做到正確使用,精心保養,細心檢修,經常保持其良好狀態。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

第十七章移動訊號及手訊號 移動訊號 第337條移動訊號顯示方式如下 1 停車訊號 昼間 紅色方牌 夜間 柱上紅色燈光 如第107圖 第107圖 2 減速訊號 1 昼間 黃色圓牌 夜間 柱上黃色燈光 如第108圖 減速訊號牌應標明每小時限速公里數 2 施工及其限速區段在原減速訊號牌前方按不同速度等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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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鐵路總公司《鐵路技術管理規程》 工務

第30條為了保證線路 橋隧 路基等裝置質量,應設工務段等工務維修機構。工務段管轄正線長度,應根據單線或雙線 平原或山區等條件確定。在工務段管轄範圍內有樞紐或編組站時,應適當減少正線管轄長度。鐵路局根據需要和條件,設供鐵路專用的採石場和林場。第31條工務維修機構應有機具檢修 配件修理 輔助加工等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