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維機車車載裝置管理辦法

2022-07-19 18:39:02 字數 4671 閱讀 4312

合肥電務段代維機車車載裝置管理辦法

第1條為加強代維機車電務車載裝置管理,確保機車過軌執行安全,根據鐵道部《關於印發<加強合資、地方、專用鐵路機務安全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鐵運〔2007〕242 號)和《上海鐵路局代維機車管理辦法》(上鐵機發[2008]126號)檔案有關規定,結合本段實際,制定《合肥電務段代維機車車載裝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2條本辦法適用於本段管內簽訂了代維協議的合資、地方、專用鐵路公司(企業)所屬的機車以及非鐵路局所屬的路內工程、建築、機車車輛工業總公司、中國鐵路物資總公司等單位所屬的機車。

第3條過軌執行系指代維機車有動力(或無動力回送)、因工作需要進入國鐵營業線路(包括臨管營業線路)時的執行。根據機車過軌的不同目的劃分為:代維機車到國鐵交接站、進入國鐵路網幹線;機車製造(大修)廠竣工機車在國鐵線路上試執行;代維機車無動力託運回送。

第4條代維機車監控裝置(lkj)技術標準:

1.監控裝置裝置型號:lkj2000型並具備警惕功能。

2.裝置必須符合《lkj2000型列車執行監控記錄裝置技術規範》規定。

3.監控裝置的控制軟體版本與鐵道部發布最新版本一致。

4.監控裝置控制模式各控制引數專案及數值與鐵道部發布最新版本一致。

5.機車執行區段的監控裝置地面資料與基礎線路資料一致。

6.按《lkj2000型列車執行監控記錄裝置技術規範》附錄g「lkj2000型監控裝置裝車檢驗標準」進行驗收。

7. lkj系統各裝置設計使用壽命期為6~8年,禁止裝置超期上道使用,為保證lkj系統的安全效能和作用可靠,根據裝置使用環境條件和運用質量指標的變化情況,由業主單位安排計畫更新。與lkj系統配套使用的ic卡使用應不超過3年。

8. 對於lkj裝置型號要求設定過渡期,lkj-93型裝置使用不得超過2023年7月1日,lkj裝置必須更新公升級為lkj2000型。

第5條代維機車訊號技術標準:

1.機車訊號裝置必須為通過鐵道部技術審查的jt-c系列一(主)體化機車訊號裝置。

2.機車訊號裝置功能必須符合《鐵路訊號維護規則》第10.3條、《jt-c系列機車訊號車載系統裝置技術規範(暫行)》(科技運〔2006〕82號)文、《jt-c系列機車訊號車載系統裝置安裝規範(暫行)》(運基訊號〔2006〕243號)文的規定。

3.機車訊號裝置更換週期必須符合《關於公布《鐵路訊號維護規則》的通知》(鐵運〔2006〕127號)文附件6《訊號器材入所修、更換週期及檢修工時定額表》中有關機車訊號裝置更換週期的規定。

4.機車訊號裝置具體鑑定細目需按照「電信鑑錶18」《機車訊號裝置鑑定細目表》規定執行,任何一項不達標的,鑑定結果為不合格,不予開具鑑定證書。

5.對於機車訊號裝置型號要求設定過渡期,非一(主)體化機車訊號使用不得超過2023年1月1日。

第6條代維機車語音記錄裝置技術標準:

1.機車tax綜合檢測裝置必須為tax3或者tax07型新裝置,安裝牢固。

2.機車語音記錄裝置必須為ly05型新型裝置,確保錄音時間和錄音質量安全可靠,清晰完整。

3.與列車無線排程電台連線錄音頻號,錄音通話檔案回放良好。

4.對於tax裝置型號要求設定過渡期,tax2型使用不得超過2023年1月1日。

第7條代維機車車載配套裝置技術標準:

1.對於安裝lkj2000型監控裝置機車,必須同步安裝有常用制動裝置和緊急制動裝置。

2.列車管、均衡風缸、制動閘缸必須加裝有tqg14a型壓力感測器。

3.機車輪對必須加裝兩個通道以上光電速度感測器。

第8條確保代維機車車載裝置準確、穩定、可靠地執行是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級管理及作業人員應通過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和嚴格管理,使裝置符合部頒各項技術規範、技術標準和執行質量指標的要求。

第三章技術管理

第12條為保證lkj系統準確、穩定、可靠地執行和提高作業及管理標準化、規範化程度,lkj系統裝置必須使用鐵道部批准的型號。

第13條 。lkj專用檢修測試裝置實行定期檢驗制度。

第14條 lkj系統的功能、效能、結構須符合鐵道部規定的技術條件或技術規範,未經鐵道部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擴充、刪減或變更; lkj資料取用編制、lkj控制模式設定須遵照鐵道部相關規範。違反鐵道部lkj資料管理規定的,按發生責任事故追究。

lkj控制、顯示、地面資訊處理、記錄及相關裝置軟體,lkj基礎資料原始檔編輯、lkj控制模式設定引數編制、ic卡資料檔案編制、lkj執行記錄資料格式處理和分析軟體須使用鐵道部規定的版本,分析軟體由機務處其他軟體由電務處統一管理。未經路局批准的lkj系統各部分軟體不得投入執行使用。

第15條為確保lkj的安全性和運用質量,儲存lkj車載控制檔案晶元和lkj車載基礎資料檔案晶元的重複使用七次。車載裝置車間建立管理制度和臺帳,跟蹤記載lkj專用資料晶元領用、發放、寫片、裝車、復用次數、報廢等情況。

第16條車載裝置車間按檢修互換單元逐台設立lkj系統裝置履歷簿(卡),登記裝置型別、主要技術引數、生產廠家、出廠時間和編號等基本技術資料,建立各主要裝置安裝和備品分布臺帳(揭示牌),跟蹤記載裝置安裝使用、技術狀態及修理等情況,隨時掌握裝備運用質量動態。相關裝置履歷、各項臺帳格式見《lkj維護管理**和臺帳》(附件2)並逐步實現計算機資訊化管理。

第17條

第18條為保證管內lkj系統各裝置的軟、硬體統一和規範管理,合資鐵路公司及路企直通輪乘的廠礦企業自備機車安裝的lkj系統或整機類備品,其裝置選型應報電務處審核批准。

第四章 lkj資料管理

第19條 lkj資料是lkj控制功能實現的基礎和執行分析的依據。lkj資料的準確性是監控列車安全執行的前提和保障。相關科室、車間部門及作業人員應高度重視,加強協調、精心工作,使lkj基礎資料與鐵路運輸基礎裝置、設施的資料保持一致。

第20條在既有列車執行圖執行過程中,遇線路、訊號、牽引供電等新建、改建專案,引起運輸基礎裝置、設施技術資料變化或行車組織方式變化,需對lkj基礎線路資料或lkj基礎執行組織資料進行部分調整的,。涉及電務部分的lkj基礎資料資料須經段訊號技術科審核確認、加蓋部門印章後送路局主管業務部門,按照「lkj基礎資料填寫表」《列車執行監控裝置(lkj)運用維護規則》(鐵運[2009]98號附件5)中的格式上報。段訊號技術科應將截止每年3月1日的lkj基礎資料,按照「lkj基礎資料填寫表」的格式,對lkj資料進行全面核對和規範後報路局主管業務部門。

第21條 lkj基礎資料原始檔由電務處組織編制並下發電務段裝車使用,由資訊科技科資料主管工程師負責資料接收。

第22條段須設定專用lkj車載基礎資料檔案實驗室模擬檢驗工作室。工作室須符合國家電子計算機機房的有關規範,配備專用測試裝置和晶元的擦寫裝置,確保資料檔案測試和固化晶元過程中的安全。

用於lkj資料編制、lkj控制模式設定和模擬檢驗的專用計算機不得連線網路,防範計算機病毒侵入。lkj資料編制和控制模式設定須在專業工作室完成。

第23條段資料主管工程師在收到電務處發布的lkj各相關資料檔案後,按照以下流程進行複核驗證和模擬檢驗,未經檢驗正確的lkj基礎資料,不得裝車使用。

1.資訊科技科資料主管工程師與電務處(檢測所)辦理交接手續,並對收到的lkj基礎資料檔案版本進行登記。

2.對lkj基礎資料檔案結合本次修改依據的文電資料與前發版本資料進行比對和複核驗證,發現異常變動應立即匯報電務處(檢測所)。

3.經複核驗證正確後,組織進行lkj車載基礎資料檔案的實驗室模擬檢驗,按照測試大綱要求逐條驗證並形成記錄。

4.根據上級要求,對需要進行執行試驗的lkj車載基礎資料檔案,會同機務段確定執行試驗方案和試驗內容,對試驗結論簽認並上報機務、電務處。

5.lkj車載基礎資料檔案變化涉及ic卡控制引數調整的,會同機務段制訂修改計畫,並完成相應的資料修改和驗證。

6.做好lkj資料晶元換裝的器材、寫片等準備。

第24條 lkj車載基礎資料檔案、lkj車載控制檔案的版本編號是實現lkj基礎資料應用和控制功能作用統一管理的標識,每個版本編號所對應的lkj車載基礎資料檔案、lkj車載控制檔案的檔名、生成日期、生成時間、檔案長度、驗證碼須保持唯一性。

第25條車間建立lkj車載基礎資料檔案、lkj車載控制檔案版本裝車使用臺帳,按照機車、動車組裝用版本情況和運用範圍做好動態記錄。具體格式見附件1之七。

第26條機務、車輛(動車段、所)、電務段的lkj資料換裝工作內容、要求及聯控措施:

1.電務段資訊科技科接到電務處發布的新版lkj車載基礎資料檔案、lkj車載控制檔案,應及時與電務處辦理資料資料交接手續。

2. 電務段新版lkj資料資料就緒,立即組織進行模擬檢驗,並按照路局要求牽頭組織執行試驗。

(1)新版lkj資料變化涉及對口機務段值乘交路的,電務段通知機務段派員參與實驗室模擬檢驗,參加檢驗人員對檢驗的結論須簽認。

(2)執行試驗前,機務、電務段共同確定執行試驗的機車、試驗區段、試驗車次和試驗內容以及應急處理辦法和所需的裝置、器材等,並指定專業人員參加試驗。執行試驗需要特別安排執行交路時,由機務段按規定要求向路局提報。試驗完成後,電務段須恢復既用的lkj資料版本。

參加試驗人員對試驗結論簽認後由機務、電務段蓋章上報機務、電務處。

3.機務、車輛(動車段、所)、電務段任一方收到lkj資料換裝電報後,均須主動聯絡。由電務段負責人(主管段長)會同機務段負責人(主管段長)召開lkj 資料換裝工作聯席會議(涉及動車組時,車輛段(動車段、所)須派員參加),共同制訂lkj資料逐台(組)換裝實施計畫。

主要內容:

(1)確定換裝範圍。按照本次發布的lkj資料檔案版本使用範圍,列出計畫換裝的機車、動車組型號及數量;跨局執行的機車、動車組需要在外局進行資料換裝的,應明確外局換裝地點和機車、動車組型號及資料換裝時間;對廠修及委外修、出租、備用等機車、動車組列入重點跟蹤範圍。入助、臨支機車由運用段納入換裝計畫;無臨支調令,因運輸需要在外段相對固定運用的機車、動車組由配屬(配置)段納入換裝計畫,需要相關單位協助換裝時,由委託方牽頭簽訂相關工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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