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工裝管理規定

2022-07-05 23:03:02 字數 3275 閱讀 4114

部門:集團人力資源中心主題:工裝管理規定

檔案號:天河人字〔2010〕008號簽批:李建玲

生效日期:2023年4月8日簽批日期:2023年4月8日

為規範工裝管理,展示良好的企業形象,特制訂此規定。

一、工裝製作:

(一)製作原則:

1、工裝的製作要根據各酒店的經營定位及風格,遵循「新穎、實用、經濟」的原則,根據崗位不同,統一設計工裝的款式、顏色,以便於區分和管理;

2、根據公司下設品牌劃分,按照產品線統一工裝樣式,包括領班級(含)以下崗位;

3、按照崗位性質需要統一款式的崗位:

(1)集團總部及各酒店部門經理級(含)以上管理人員(按級別統一款式);

(2)集團總部及各酒店行政人事系統、財務系統主管級,含主管級以下崗位;

(3)各酒店廚房系統所有工作人員(除廚師長、海鮮養殖、明檔崗位外);

4、集團及各酒店各級員工春夏季、秋冬季工裝各兩套,工裝使用年限為兩年。

(二)製作分工:

1、事業部總經理、集團全面質量管理中心負責對各酒店餐廳、房務、客服、廚房員工(領班級以下,含領班級)人員的工裝設計和統籌分配管理;

2、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各酒店行政人事系統、財務系統人員、集團總部人員及各酒店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的工裝設計和統籌分配管理;

3、集團採購物流中心負責聯絡工裝製作商招標後,選擇製作商根據各崗位工裝費用標準進行製作,並保證按時分發。

(三)製作程式:

1、工裝款式由事業部總經理、集團全面質量管理中心、集團人力資源中心、集團總經理負責確定,春夏季服裝款式確定日期為4月1日前,冬季服裝款式確定日期為9月1日前。服裝款式提交集團總經理同意後轉集團採購物流中心統一設計製作。工裝款式一經確定,非本單位或個人不得私自模仿製作;

2、各酒店根據配備標準、工裝使用年限說明、定崗定編情況將製作工裝崗位、數量、樣式、費用預算及其他要求以書面形式分別於每年2月15日,7月15日將工裝製作(補做)申請上報,經審核後報集團總經理簽批,交由集團採購物流中心製作;

工裝製作(補做)申報流程:

3、採購物流中心於每年4月底將春夏季工裝、9月底將冬季工裝配備到位。

二、工裝更換

1、春夏季工裝統一更換時間為每年5月1日;秋冬季工裝統一更換時間為每年10月1日;

2、冬季防寒服裝(保安、門僮、採購等特崗人員冬季防寒服裝),使用時間為每年11月份至次年4月份,到期按時辦理退庫手續。

三、費用標準及配備標準:

特殊情況需報集團公司另行批准。

四、工裝領用、退庫

1、員工工裝使用發放範圍必須是經集團、事業部或各酒店已辦理入職手續的員工;

2、由工裝使用部門填寫「出庫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到所在酒店倉庫領取工裝;

3、酒店倉庫保管員憑部門開據的「出庫單」辦理工裝領、退手續,建立登記簿,做好備查登記(登記簿須具體到個人);

4、凡工種變動(包括部門內部),憑集團人力資源中心、事業部或酒店辦公室簽發的《調動通知單》辦理舊工裝的退庫和新工裝領用手續,不得自行調換工裝;b級以上管理人員按規定年限製作工裝,調崗不予重做;

5、按大、中、小號分類製作的服裝,各酒店根據崗位定編人數按照10%備存。其他崗位根據人員增加,員工試用期後,工裝使用酒店應及時按申報流程上報工裝補做申請,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經審核後交採購物流中心製作。

五、工裝管理

1、集團總部員工的工裝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統一管理,各酒店員工工裝由酒店財務部統一管理,倉庫管理員要清楚工裝的型號、款式、顏色、存放位置,發放及退庫時要做到準確無誤;

2、各酒店倉庫應建立本酒店詳細的工裝出、入庫登記簿,每月定期盤點;

3、各酒店須按集團統一規定時間進行工裝換季更換,在領取完換季工裝十日內將原工裝清洗乾淨、修補後交酒店倉庫保管員,倉庫保管員按工裝發放登記簿進行清點;

4、工裝如發生損壞、丟失等情況,按工裝折舊金額賠償;

5、公司各級員工在崗期間必須穿著統一要求的本崗位工裝,不得隨意穿著其他崗位工裝;

6、集團全面質量管理中心負責對各酒店各級員工工裝穿著情況進行日常檢查、督導,集團行政中心負責對集團總部各級員工工裝穿著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對於工裝著裝不合格者,每次給予經濟處罰20元;

7、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聯合財務中心不定期對各酒店工裝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對未按規定執行或執行不到位者,給予當事人(工裝管理者)20—100元經濟處罰。

六、工裝折舊:

1、所有崗位每人冬夏季各配備兩套工裝,折舊期兩年。保安、門僮等崗位防寒服一套,折舊期兩年。

2、員工離職: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兩年後,工裝歸個人所有;未到兩年提出離職時,根據工裝費用按兩年平均分攤,集團只承擔個人在此實際工作期間的費用,剩餘費用從工資中扣除,工裝歸個人所有;特殊崗位包括——餐廳、廚房、客房崗位員工、保安、工程人員離職時,工裝收回,無損壞不扣費用。

3、員工調崗:

(1)後勤及管理崗位人員:工裝由本人帶走,由酒店行政人事部每月25日前書面通知酒店財務調撥相關費用,調出單位承擔該員工在其酒店工作時間內的折舊費用,剩餘費用轉入調入單位。

(2)基層員工崗位:調崗時,工裝交還調出單位(若出現特殊情況工裝需帶走的,執行第一條規定)。新崗位試用期結束後,由調入單位申請為其製作新工裝,費用由調入單位承擔。

(3)部門經理級以上員工在試用期間,自備工裝,須穿著與同崗位相似正裝,試用期轉正後由所在單位按程式申報工裝。

(4)員工自動離職,由酒店行政人事部出具書面證明,經員工所在酒店部門經理、總經理簽字後交酒店財務部,由倉庫保管員從登記簿中減出。

七、工裝洗滌

由集團採購物流中心統一指定洗滌商及洗衣地點,員工工裝每月可免費洗滌四次,超出範圍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

八、工裝報廢程式

(一)工裝報廢範圍

1、超過使用年限。

2、按公司要求統一更換其他樣式的新工裝。

(二)工裝報廢的程式

對於因超過使用年限導致的報廢,使用人員交回財務部倉庫保管員,每月5日前,由財務經理與使用部門負責人共同處理,並形成書面記錄,保管員據此登記。

1、對於因集團公司統一更換新工裝而替換下的舊工裝,由各酒店書面申請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協同相關職能中心對舊工裝進行鑑定,屬於報廢工裝直接由所在酒店進行報廢,其他由人資中心建立閒置工裝書面登記單,工裝交回酒店財務倉庫統一保管。

2、不再使用的工裝,由所在酒店打書面報廢申請,明確已使用期限、工裝類別、報廢數量,由酒店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後報公司人力資源中心,人資會同財務進行審核,報經集團常務副總經理審批同意後,返回酒店報廢,倉庫管理員做好登記。

3、工裝未到使用期限提前損壞,由責任人按工裝的淨值進行賠償後,方能繼續領用新工裝。

附表一:工裝制(補)作統計表

附表二:工裝登記表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工裝管理規定》作廢。

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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