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可追蹤與農產品食品安全管理

2022-05-26 15:54:03 字數 861 閱讀 7432

農產品安全質量屬性具有信用品性質,這是發生質量安全問題的根本原因,本文在回顧發達國家如何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基礎上,分析了我國發生農產品食品安全問題的經濟機理,並提出我國應借鑑國際經驗,在農產品食品**鏈中實施可追蹤,消除農產品市場的資訊不對稱,緩解食品安全問題;最後,針對我國農產品實施資訊可追蹤的現狀,就如何利用市場機制來實施可追蹤提出了三點建議。

關鍵詞:農產品食品安全可追蹤資訊不對稱信用品質農產品的安全質量屬性(這些屬性是消費者很難探測的,比如一項農產品是否是通過轉基因工程生產出來的)具有信用品質的性質,這決定農產品市場存在嚴重的資訊不對稱和逆向選擇,這是發生食品安全問題的乙個重要原因。如何揭示農產品的這些信用品質?

根據國際經驗,農產品企業可以通過實施可追蹤系統來證實這類信用屬性,從而消除由於市場資訊不對稱而引起的逆向選擇。可追蹤系統的實施有兩種形式:一種是農產品企業出於利益驅動而主動實施農產品資訊的可追蹤;另一種是**為了提高農產品市場傳遞資訊的能力,通過法規強制性要求農產品企業實施可追蹤系統。

在此,本文擬從經濟學的角度對當前我國農產品市場上農產品質量安全資訊的傳遞方式進行分析,以期揭示現階段在我國農產品中實施可追蹤系統的經濟激勵和經濟意義。

國外實施食品可追蹤的現狀

食品資訊可追蹤系統作為食品質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由歐盟為應對「瘋牛症」(bse)問題於2023年開始逐步建立起來的。按照歐盟現行的《食品法》規定,食品、飼料、供食品製造用的家畜,以及與食品、飼料製造相關的物品,其在生產、加工、流通的各個階段必須確立資訊可追蹤系統,以確保人們能夠通過該系統從生產到銷售的各個環節對產品進行追蹤檢查。歐盟目前已通過法律形式要求所有食品企業必須實施食品資訊的可追蹤,其法規no.

178(2002)規定,從2023年1月1日起,在歐盟範圍內銷售的所有食品都能夠進行跟蹤與追溯,否則不允許上市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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