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協議

2022-05-20 07:33:20 字數 1338 閱讀 3688

專案:「」產品的臨床驗證考核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申請註冊的醫療器械「」進行臨床試驗,以評價本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23年頒布的《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規定》(局令第5號)和《體外診斷試劑臨床研究技術指導原則》(國食藥監械[2007]240號),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產品的臨床驗證。

第二條甲方的職責

1、 向乙方提供該產品的註冊產品標準;

2、 該產品的自測報告;

3、 產品型式檢驗報告或相關說明;

4、 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的《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方案》,其內容包括a、該產品原理、適應症、功能、預期達到的使用目的、使用要求說明、安裝要求說明;b、受試產品的技術指標;c、可能產生的風險、推薦的防範及緊急處理方法;d、可能涉及的保密問題;

5、 與乙方共同設計、制定《「」臨床試驗方案》;

6、 向乙方免費提供受試樣品和部分對照產品,並對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負責;

7、 對乙方參加臨床試驗人員進行培訓;

8、 試驗過程中需要甲方協助的,甲方有協助的義務,如因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9、 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共元,協議簽訂後日內一次性支付,用於相關試劑耗材的購買和水電辦公等;經費預算如下:

經費預算

第三條乙方的職責

1、 乙方需完成檢測共例以上;(其中隨機人群試驗對照組例以上,感染人群試驗病例組例以上)

2、 乙方委派具有專業特長、資格和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作為臨床試驗負責人;

3、 實施前,必須給受試者充分時間考慮是否參加臨床試驗;

4、 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大寫: 天)內提交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要求的臨床試驗報告,並對報告的正確性及可靠性負責;

5、 如實記錄受試產品的***及不良事件,並分析原因;

6、 對甲方提供的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第四條合同的修改或終止

本合同簽訂後,如有一方要求修改或終止合同,必須以書面方式提出,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另行商簽有關檔案或合同,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終止合同方應承擔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不可抗力事件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證部門證明檔案,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仲裁

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實施試驗專案。如在執行合同中雙方發生分歧,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自簽訂日起生效,執行完畢即廢止。

甲方:位址 負責人:

**:傳真:

乙方:位址:

負責人:

**:傳真:

簽訂日期: 年月日

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方案

產品名稱 商品名稱 包裝規格 擬試驗時間 承擔臨床試驗的醫療機構 簽章 臨床試驗單位的通訊位址 含郵編 主要臨床研究者姓名 列印及簽字聯絡 臨床試驗型別 新診斷試劑產品的研究 已有同品種批准上市產品的臨床研究 關於變更申請中產品臨床研究 臨床試驗管理部門負責人姓名 列印及簽字聯絡 統計學負責人所在單...

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指導方案

徵求意見稿 由於體外診斷試劑產品具有發展快 專業跨度大 臨床使用目的各異的特點,不同使用目的的產品臨床研究方法及內容不盡相同。申請人應在完成產品分析效能評估,擬定產品標準後,方可申請體外診斷試劑產品的臨床評價。臨床評價開始前,申請人應根據產品特點及使用目的,確定臨床評價的專案 方法,制定合理的臨床評...

北京 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指導方案 徵求意見稿

二 實驗室所釆用的檢測系統應為完整 有效的,檢測系統包括申報產品的檢測系統和所選擇的對照檢測系統。對照檢測系統的試劑 校準品 儀器等應是經註冊批准的 其主要分析效能指標 如準確性 精密度 線性範圍 參考區間 測量範圍等 滿足臨床要求。申報產品的檢測系統與所選擇的對照檢測系統最好為同一型別的檢測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