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設工程專案報建暫行管理辦法

2022-03-13 06:02:47 字數 1433 閱讀 9152

第一條為了有效地掌握全省建設規模,加強建築市場管理,根據《山西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和建設部《工程建設專案報建管理辦法》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續建和技改的各類建設工程專案,包括房屋建築、土木工程、裝置安裝、管線敷設、裝飾裝修,投資額在20萬元以上,建築面積在300平公尺以上的工程,其建設單位均須按本辦法辦理報建手續。

第三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全省建設工程專案報建工作的主管部門,各地(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專案報建工作的主管部門。

第四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報建工作的權責與義務:

(一)受理建設單位的報建。報建一律不得收取管理費。

(二)對報建的建設工程專案進行登記,核實和分類彙總,及時向招標投標、質量監督等管理機構提供工程資訊,每月向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建設工程專案報建情況彙總表》及對違法單位或個人的處理情況。

(三)按照《山西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對下列行為進行處罰:

1、未辦理報建手續,未辦理建設工程專案管理機構資質審查手續,未取得建設工程發包許可證擅自開工的;

2、建設單位肢解專案或投資,即將乙個完事的專案肢解成若干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或將整個專案投資計畫肢解成年度計畫逃避報建、逃避管理的;

3、下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違反報建分級管理規定,越級受理報建的;

4、各級招標投標,質量監督管理機構給出未辦理報建手續,未取得《山西省建設工程發包許可證》的建設工程辦理招標投標、質量監督手續的。

第五條建設工程專案報建衽分級管理:

(一)國家和省投資的重點建設專案,以及投資總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工業、交通等專業建設專案和投資總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民用建設專案(含住宅小區),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建;

(二)第一項規定之外的投資總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專案向工程所在地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建;

(三)限額以上的其他建設工程專案向工程所在地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建。

第六條建設工程專案報建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報建必須履行的法定程式。建設工程專案可研報告或立項檔案批准後30日內,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分級管理許可權到相應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報建手續。未辦理報建手續,未領取《建設工程發包許可證》的,不得發包工程。

第七條報建管理程式:

(一)建設單位到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領取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製的《山西省建設工程專案報建表》、《山西省建設工程專案管理機構資質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按第(一)項兩表要求的內容填寫後,到分級管理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交驗建設工程專案立項批准檔案或年度投資計畫,建設用地批准檔案,建設專案管理機構組成等有關資料,領取《山西省建設工程發包許可證》。對符合規定的要在3日內辦結。

(三)建設單位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山西省建設工程發包許可證》到相應的招標投標、質量監督、建設監理等管理機構辦理有關手續。

(四)中標單位持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簽發的《中標通知書》到相就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領取《山西省建設工程施工證》後,方可施工。

建設工程專案報建流程表

一 經發局審查專案建議書 詳詢旅遊區經發局 二 建設規劃環保局出具的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意見 1 申報材料 建設單位須攜帶申請報告 可行性研究報告 專案地理位置圖 平面布置圖 規劃預審意見 用地證明材料 房地產證 租賃合同等影印件 2 辦事程式 1 填寫申報表 提交必備材料 2 現場勘察 3 建設單...

建設工程專案報建流程表

一 經發局審查專案建議書 詳詢旅遊區經發局 二 建設規劃環保局出具的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意見 1 申報材料 建設單位須攜帶申請報告 可行性研究報告 專案地理位置圖 平面布置圖 規劃預審意見 用地證明材料 房地產證 租賃合同等影印件 2 辦事程式 1 填寫申報表 提交必備材料 2 現場勘察 3 建設單...

山西省加強建設專案環境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實現我省確定的城鄉生態化和綠化 氣化 淨化 健康山西的目標,促進 十二五 經濟 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確保全省人民優良的生存環境。根據國家及省環保法律法規 產業政策 藍天碧水工程和汙染減排的有關要求,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在本省轄區內的新建和改擴建專案的環境管理。第三條新建和改擴建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