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湖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2021-10-30 17:21:21 字數 3988 閱讀 1146

(試行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國家人事部、財政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資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8]19號)等檔案精神,按照長沙市規範教師津補貼工作的統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適用物件:在職在崗教師

二、在職人員發放辦法

(一)、績效津補貼的分配原則

1、堅持激勵與制約相結合的原則,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獎勤罰懶,獎優罰劣。

2、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3、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考核結果公開透明,與分配直接掛鉤。

(二)績效工資組成

1、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兩項的比例為7 :3

2、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制定分配辦法根據考核結果按月發放。

(1)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崗位績效、課時績效和其他績效三部分組成。

(2)崗位績效:工作質量從崗位績效中體現,參照《雨花亭學區教師常規工作考核辦法》執行。

(3)課時績效:按以下公式計算發放

課時績效個人月課時

課時計算參照《雨花亭學區教師工作量量化標準(試行稿)》執行。

(4)、其他績效:出勤管理按《雨花亭學區教職工出勤考核辦法》執行,教師獎勵參照《雨花亭學區教師獎勵方案》執行。

(三)、幾類特殊人員的待遇

1、不在崗人員

(1)按照相關政策獲教育局批准的提前離崗、身患病症或重性精神病、因公受傷**期間的人員。績效津貼按區人事局核定的標準照發。

(2)長病休人員:病假超過6個月的,生活補貼照發,不發給獎勵津貼,從第7個月起按以下原則發給工作津貼:

①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不發給工作津貼

②工作年限滿10年和10年以上的,發給50%的工作津貼

如本人提出書面申**意重新上崗須報區教育局按有關程式辦理。

(3)借(抽)調人員

經教育局批准的借(抽)調人員在借(抽)調期間,績效津補貼按區人事局核定的標準照發。逾期不歸的,從次月停發績效津補貼。

(4)因特殊原因不在崗且經教育局討論決定停發工資的職工,不發給績效津補貼。

2、在崗人員

(1)病假。病假超過2個月但不超過6個月的,生活補貼照發,獎勵津貼按學校方案執行,從第3個月起按以下原則發給工作津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50%的工作津貼;工作年限滿10年和10年以上的,發給80%的工作津貼。

(2)曠工。當月曠工2次以上的,停發當月工作津貼。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作辭退處理,上報教育局,停發工資和績效津補貼。

(3)年度考核合格等第以下人員

上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的,次年內,生活補貼照發,工作津貼發放學校工作津貼考核結果的80%。

上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和因個人原因未參加上年度考核的,次年內,生活補貼照發,工作津貼發放學校工作津貼考核結果的60%。

獎勵津貼按學校制定的獎勵津貼方案執行。

(4)法定的婚喪假、產假等待遇均根據相關政策處理。

(四)、執行時間:從2023年3月1日起。

四、離退休人員發放辦法

離退休人員實行生活補貼:與離退休時的職務(職稱)、技術等級(工人)相匹配,納入區財政工作統發中心統一發放到人。離休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的85%標準發放,退休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的78%標準發放。

從2023年1月起按標準進入財政工資統發按月發放。

長沙市雨花區蓮湖小學

2023年3月

雨花亭學區教師工作量量化標準

(試行稿)

為適應新課程背景下學校教學工作管理,科學合理分配教師工作,依照《雨花區中小學教師工作量量化標準參考方案》,結合學校實際略作調整,特制訂此工作量量化標準,作為教師工作量分配的依據。

一、適應物件:各學科任課教師、班主任、以及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員。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與依據

第1條: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崗位職能並重。即各學科教學工作以及各部門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崗位責能,並具有不可或缺性。

第2條: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課時為標準工作量單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標準課時工作量。

第3條:工作量制定的依據。以國家規定的課程計畫與相關的教育政策法規,以及《雨花區中小學教學工作常規》和《雨花區中小學教師工作量量化標準參考方案》作為教師工作量制定的依據。

三、工作量計算標準

第4條:教學工作量。凡進入課程表的課程(包括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且每節按規定時量(小學40分鐘/節,中學45分鐘/節)進行的課堂教學,教師每上一節課,計算1課時工作量。

第5條:備課工作量。

(1)各學科備課,按每週實際備課數,每備課1節,計算1課時工作量。任教平行班級的備課不重複計算工作量。

(2)所有跨學科或跨年級備課,每跨乙個學科或跨年級每週計0.2課時工作量,但不重複計算。

第6條:作業批改工作量。

(1)作業批改工作量包括課內、課外作業批改,分大、小班額兩類制定。大班額指每班46人及其以上(簡稱大班,以下同),小班額指每班45人及其以下(簡稱小班,以下同)。

(2)作業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週):

語文、數學家庭作業按課堂作業的50%折算。

第7條:班主任工作量。

大班每週計10課時工作量,小班每週計8課時工作量;副班主任每週計2課時工作量。

第8條:部門負責人員工作量。

(1)學校主要部門負責人,每週各計15~22課時工作量。兼任其它部門工作的,按其它部門工作的30%——50%計算工作量。

(2)教研組長,每週計3~5課時工作量。

(3)工會組長,每週計1~3課時工作量。

第9條:實驗教學與功能室管理工作量。

(1)在學校無專職實驗員條件下,由實驗課教師自行負責實驗課教學儀器領取、使用、整理和歸還的,適當計算實驗教學工作量。科學每班每週計0.5課時工作量。

(2)儀器室兼職儀器管理人員,每週計2~3課時工作量。

(3)體育室兼職體育器材管理人員,每週計1.5~2課時工作量。

(4)計算機維護按每10臺1.5課時計工作量,網路(**)兼職維護人員,每週計4~6課時工作量。

(5)衛生老師,每週計6~8課時工作量。

第10條:業餘訓練隊教練員、輔導員工作量。

業餘訓練隊指由學校批准成立的體育運動隊、文藝活動隊、書畫活動隊、園藝小組、紙藝小組等,且每週定時開展訓練活動的。其教練員、輔導員每訓練一次按1—3課時計工作量(每週未定時開展訓練的不記算固定工作量),有授課費用的訓練小組不再計算工作量。

第11條:臨時工作

全體在職教師每週按1課時計算臨時工作量,未完成臨時任務的不計算工作量。

第12條:其他人員周工作量。

(1)其他工作人員周工作量

總務老師計10-12課時科技輔導員計1課時(校內科技活動)

黨小組長計1課時心理諮詢每週計1—4課時工作量

辦公室室長計0.5課時圖書管理員計2--10課時工作量

音響維護每週計0.5課時校園布置與宣傳每週總計1.5課時

安全專幹:1-2課時課間操組織每週4課時

食堂管理員:如果有師生就餐,並有學生午休安排任務每週計4—14課時;如果只有教師就餐每週計1—4課時工作量。

(2)對參加課題研究的教師,根據其承擔研究任務的大小,每週按0.5~2課時工作量計算。

(3)各級骨幹教師按每週1課時計工作量。

(4)其它專案課時:早自習計0.5課時/天,組織排路隊(送到校門口)計0.1課時/次,眼保健操組織計0.1課時/次,值日計1課時/天。

雨花區雨花亭學區

2023年3月

雨花亭學區教師獎勵方案

試行稿)

為鼓勵教職工在各自任職崗位上努力工作,做出成績,作出貢獻,爭先爭優,特制定本獎勵方案。

一、獎勵範圍及認定標準

1、教學科研獲獎: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或逐級向上送評的各類獲獎方為認可,且以上級部門檔案或獲獎證書為證,凡是各類民間學術組織組織的各類評選活動,學校一律不認可。一學期內,同一內容比賽的以最高獲獎級別為準,不重複統計,作者為兩人的獎勵平分。

2、文章發表:凡是在區級以上各類正規報刊雜誌發表的的文章,以及指導學生發表的文章均視為有效,但文中必須標明作者的真實姓名及學校名稱,且要有樣刊,否則不予認可。

3、榮譽獎勵: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普定縣猴場中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 考核分配方案 為了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促進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按照 普定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細則考核分配辦法 結合我校實際工資教育特制定此方案。一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進一步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的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除教育教學工作,還負責組織管理其他工作的人員。以上人員不能夠完成本職工作的,扣除獎勵績效的5 六 有關問題規定。1 未完成本職工作的規定 教書育人是教師的天職,備好課 上好課 批改作業 培優提差,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是每個教師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凡沒備課上課 作業不批改,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扣當月獎勵性...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普定縣猴場中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 考核分配方案 為了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促進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按照 普定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細則考核分配辦法 結合我校實際工資教育特制定此方案。一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進一步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的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