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請假制度

2021-10-05 20:25:52 字數 1511 閱讀 8448

東莞***x****

第一條總則

1、 為規範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請假程式

1、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類別、事由、時間等,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辦公室備案。

2、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3、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4、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並交接工作。

5、備案制度

公司領導層幹部無論因公私請假,均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各科長(主任)、經理等管理層無論因公或因私請假,獲批准後,均需報人事部備案。

第三條公司請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向主管或上級領導報知,並於事後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 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

3、 假期的核准許可權如下:

(1)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3天內由部門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並報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2)主管級人員,假期3天內由辦公室核准,3天以上由辦公室審批,並報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3)高階管理人員請假由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4、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5、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主管級職員請假,均須在辦公室備案,並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8、本公司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9、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10、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11、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12、員工辦理續假手續必須報請部門負責人同意並經經理批准後方可續假;職員假滿當天須到人力資源科銷假;

13、請假條應在休假前交人力資源科備案,作為考勤附件、計算工資依據。若請假條各級審批不符要求,作無效處理;緊急請病假/事假必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30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科。考勤人員且應於病假/事假銷假後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條;

14、請病假者需提供醫院開具的有效病情證明單,請事假者需填寫事假申請單送交所在部門審核。有特殊情況需及時聯絡說明並補假。病情證明單、事假申請單原件交人事部備案;

15、員工如赴外地出差須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表》報上級領導批准,並將《出差申請表》交人事部備案,作為考勤的有效附件;

16、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17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第四條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負責解釋、補充。

2、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請假制度

2011年6月修訂版 發文單位 海天總經辦2011年 受文單位 相關單位發文日期 2011.06.10 第一條公司請假種類分事假 病假 婚假 產假 工傷假 喪假 特休假七種。第二條各類假期之規定 一 請假的一般規定 1 請假每次最小以2小時為計算單位 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 2 每月請假超過2小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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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總則 1 為建立健全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公司的請假制度,特制訂本補充制度。2 本補充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 含下屬各專案公司 所有員工,包括轉正員工及處於試用期內的員工。第二條分則 1 員工如實填寫 請假條 註明請假種類 假期 時間 事由等,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後,交集團公司行政部備案。否...

員工請假制度

第一章總則 1.1 為規範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規章制度。第二章請假和請假類別 2.1 職員在正常出勤日或在正常工作日內因公 因私 因事 因病等情況下確實不能出勤或必須離開工作場所時應按規定請假。第三章請假手續和審批程式 3.1 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 假期 時間 事由 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