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請假制度

2021-06-28 20:11:42 字數 962 閱讀 5232

(試行)

為規範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規定,強化公司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員工請假時認真填寫請假條,註明請假時間、事由、****。請假條一式二份,其直接領導乙份,辦公室存檔乙份。

第二條員工請假3天以內(含)由部門主任審批簽字,並告知行政部存檔;3天以上先由部門主任審批簽字,再由經理審批簽字。

第三條請假經領導批准後,與同事做好交接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四條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第五條假滿回公司,再次做好交接工作。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讓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員工因疾病讓同事或家屬代請假的,由代請人填寫請假條,並讓主任(經理)簽字生效,否則以曠工處理。口頭請假並無請假條者亦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未辦妥請假手續,或假期屆滿仍未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並扣減月工資。曠工1天以日工資的3倍扣減,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因請假而影響工作時,可不予給假。

第九條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自動離職、辭退、開除四種(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雙方均有權提出辭職或解雇,而不負擔任何補償,離職前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

* 辭職:試用期過之後,職員辭職需提前乙個月通知公司,到職日期結算工資,但不結算任何福利;

* 自動離職:員工無故擅自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

* 辭退: 1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原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作本職,公司有權辭退,2一年內累計曠工十天(含)以上者,公司予以辭退,屆時結算工資及福利;

* 開除: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即予革職開除,計薪到革職日止 。

第一十條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第十一條除帶薪假外,公司員工每人每月請假3天以上按日扣減月工資;除帶薪假外,每月無病事假者則視為全勤,全勤者獎勵60元的全勤獎金。

第十二條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執行。

員工請假制度

2011年6月修訂版 發文單位 海天總經辦2011年 受文單位 相關單位發文日期 2011.06.10 第一條公司請假種類分事假 病假 婚假 產假 工傷假 喪假 特休假七種。第二條各類假期之規定 一 請假的一般規定 1 請假每次最小以2小時為計算單位 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 2 每月請假超過2小時的...

員工請假制度

第一條總則 1 為建立健全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公司的請假制度,特制訂本補充制度。2 本補充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 含下屬各專案公司 所有員工,包括轉正員工及處於試用期內的員工。第二條分則 1 員工如實填寫 請假條 註明請假種類 假期 時間 事由等,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後,交集團公司行政部備案。否...

員工請假制度

第一章總則 1.1 為規範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規章制度。第二章請假和請假類別 2.1 職員在正常出勤日或在正常工作日內因公 因私 因事 因病等情況下確實不能出勤或必須離開工作場所時應按規定請假。第三章請假手續和審批程式 3.1 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 假期 時間 事由 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