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辦法

2021-10-02 17:26:35 字數 2135 閱讀 1252

第十一條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超過預定期限停留時,需**請示批准延時,在查清事實基礎上,可按實報銷費用。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並依情節輕重論處。

第十二條在出差過程中,如需向客戶贈送土特產時,其金額應限在二佰元以內,並**報部門經理批准。超出此金額,須經總經理同意。

第十三條在出差地招待客戶,原則上應事先在「出差申請單」中提出具體預算,並經總經理批准。差旅費預支一次總額在2000元以上的,需總經理簽字,再由財務部主管簽字。

因公宴客的費用依以下標準支付:

職別招待費

總經理100元/人/餐

其他員工80元/人/餐

試用期員工無

定點餐館

第十四條出差費用超過職別標準時,應事先經上級主管批准。

第十五條出差中發生餐費補貼如下

蘇州範圍內:

早餐:0元午、晚正餐:15元

上海: 早餐:10元午、晚正餐:25元

其它地區:

早餐:10元午、晚正餐:20元

第十六條差旅費必須當月發生,當月報銷,當月因特殊原因不能報銷的須經總經理批准同意後於次月報銷;否則過期不予報銷,票據作廢,費用自理。

第十七條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除將所領追回外,並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第二章當日出差

第十八條出差者必須事先書面提交「外出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批准,交行政部備案。

第十九條出差者從公司出發和歸來時,必須向主管報告。不能按期回公司時,需通過**等與公司聯絡。

第二十一條日常性的當日出差,可依據「出差申請表」提出預算,並預付出差費

第二十二條出差者回公司後,應於一周內填寫「出差報銷單」,經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總經理逐級審批簽字後,提交財務部,以作結算。

第二十三條當日出差人員必須於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需在外住宿時,按遠途出差的有關規定支付住宿費。但應事先與主管及以上領導聯絡,並得到其批准。

第三章遠途出差

第二十四條出差者必須事先提交「出差申請單」,出差2天以內經部門主管(部門經理)審批、出差2天以上5天以內經部門主管(部門經理)、副總經理逐級審批、出差5天以上經部門主管(部門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逐級審批,並交行政部備案。

第二十五條出差者依據批覆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提出出差費預支申請。財務部對未結算上次出差費者,拒絕預付出差費。

第二十六條出差者原則上應在公司指定的旅館住宿,由行政部預訂。如變更旅館,須事先進行聯絡。

指定旅館名稱(標間):

地區旅館名稱

天津鴻發賓館

當交易客戶隨行時,指定旅館名稱(標間):

地區旅館名稱

天津勝利賓館

第二十七條對遠途出差者依下列標準支付鐵路、船舶、飛機票費、住宿費(無指定賓館)和交通費。

職別住宿費交通費

總經理軟坐、軟臥、經濟艙 600元/天100元/天

副總經理軟坐、軟臥、經濟艙 500元/天80元/天

部門經理軟坐、硬臥、經濟艙 400元/天60元/天

部門主管軟坐、硬臥、經濟艙 300元/天50元/天

一般員工硬坐、硬臥、經濟艙 200元/天30元/天

試用期員工硬坐、硬臥100元/天20元/天

第二十八條在特殊情況下,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可搭乘快速列車或飛機出差,由行政部預定。

第二十九條出席招待會、客戶接待出差、投宿於公司駐外機構時,不支付住宿費。

來往於公司和各關係單位之間的出差,原則上必須利用公司的住宿設施。

投宿於親友家時,支付50%的住宿費。

第四章國外出差

第三十條國外出差費用(不含伙食費)按實報銷,報銷限額參照國外出差報銷標準.如報銷限額超出參照標準20%,事先報副總經理批准,超出50%事先報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一條國外出差伙食費按國外出差報銷標準中的規定給予伙食費補貼,不再按實報銷.

第三十二條其他未列明事項,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下級職員與上級職員一起出差時,下級職員得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

第三十四條食、宿等費用的支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之。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下文之日起起執行,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所有。

出差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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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 本辦法依據 內控檔案管理規章 制定。2.目的 為出差人員提供便利,同時對出差人員及費用進行管控,確保公司達成派遣人員出差之目的。3.範圍 因公出差的全體員工。4.定義 4.1出差 指到廈門市以外地方公幹 參觀考察 展覽或接受培訓,且一天內 不能返回或一天內乘飛機往返之行程。5.職責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