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辦法

2022-11-03 01:57:06 字數 3611 閱讀 5322

第一條實施目的

一、為規範員工出差流程、出差審批和差旅費報銷,特制定本辦法。二、本辦法參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費用管理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二條適用物件

本集團所有員工。

第三條出差申請審批規定

公司員工出差,必須遵照流程申請,批准後方可外出,否則以曠工論處。部門主管依實際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出差工作需及時納入工作考核,出差員工須每天向主管報告工作情況和完成進度。

一、出差申請流程:

1、員工出差前需填寫《出差申請單》,經權責主管審批後,送人力資源部備查。因緊急任務需立即出差者,則由職務**人代為申請。

2、員工需將《出差申請單》中的出差預定行程填寫詳細,內容必須涵蓋日期、城市(地點)、行程起迄點、交通工具、接洽物件、工作事項、聯絡**等。3、員工需在出差當日前3個工作日完成《出差申請單》審批,以確保行程不致延誤。

4、出差期間須寫《出差工作日誌》,作為出差人工作考核、考勤補記和報銷參照。

5、經核准的行程,若發生改變而尚未成行,則撤銷原《出差申請單》,重新填寫送呈審批。若已成行,在行程中因臨時工作狀況須改變行程者,應以**或e-mail向其主管報備說明,報銷審批時另附書面說明。

二、出差申請審批權責

1、公司各職能部門主管、業務/工程系統主管負責所屬員工出差和出差費用的審批。

2、集團總裁負責對副總(副院長)、總監出差和出差費用的審批。3、員工出差國外或港澳台地區,一律由集團總裁審批。

第四條出差借支審批規定

一、出差借支說明:

1、出差人員經主管核准後出差,可按規定向財務部辦理差旅費借支。2、差旅費借支金額由出差核准人審核,但最終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況核批。3、借支原則:

前款不清,後款不借。即員工出差的借支,若有欠款未結清的,

或經常未按規定辦理或使用的,則視情況取消其有關借支的權利。

4、如需長期出差,又不適用外派辦法者,則其借支另行申請,呈總裁與董事長核准。

5、如個人因素造成下列事項,員工需自行承擔:(1)遺失差旅費用,則不得重複借支申領差旅費用。

(2)出差之後未返回公司而離職者,公司可從其薪資中扣除差額。(3)未將上期出差借支費用完成報帳者,不得再向公司借支。

二、出差借支審批權責

1、出差人員憑已核准的《出差申請單》辦理差旅費借支審批手續。2、根據《借支單》申請金額和審批許可權,送呈各級主管審核簽字後,交財務部審批。金額超過5000元的借支,須經總裁簽字核准。

3、財務部負責差旅費借支申請的審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最終金額核批。

第五條出差報銷審批規定

一、出差報銷說明:

1、報銷週期計算:實行每月一報原則,部門主管3天內審批核准。2、出差天數計算:以自然日進行計算,3-6小時內為半天,超過6小時為1天,以當日車票為準。

3、出差補助說明:因業務出差的個人補助為20元/天,連同工資於次月工資日一起發放。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參觀考察、學術活動等集體性外出,提

供用餐的,無補助,不提供用餐的,補助5元/人/天。

4、交通、住宿如已由公司或他人提供時,不得重複申請該項費用。5、在接到財務部銷賬通知一周內仍不銷賬的,財務部可扣發借款人的工資,待報賬時補齊。

6、員工出差期間擅作私人旅行/探親/訪友,或藉機處理私人事務,由此產生的超支增支部分,不得報銷;若從事違法犯罪事情,經查證屬實者,除依法究辦外,須賠償公司全部出差費用及一切相關損失。

7、員工出差期間,無論時間提前、延遲或出差時間逢休假日,均不以加班論。8、所有費用相關的單據或收據皆須保留,若無則不得報銷。9、員工差旅費如報銷不實,若經查證屬實,視情節輕重處理。

二、出差報銷審批權責

1、出差返回後,於7日內將《差旅費報銷單》並附《出差申請單》、《出差工作日誌》和相關費用票據,呈部門主管審批。部門主管的《差旅費報銷單》須呈總裁審批。

2、財務部收到《差旅費報銷單》與《出差工作日誌》,由財務經辦人核對該員工的《出差申請單》後,送呈財務主管審批簽字後報銷實際出差費用。

第六條交通費報銷審核

交通工具選乘規定:出差人員必須按照高效、經濟、安全、便捷原則選擇交通工具、路線和時間,反對浪費行為。選乘的交通工具應按公司的標準規定

等級執行,並憑出差時間、地點、路線一致的有效票據報銷。

一、客車:限短途,任何班次;憑車票原票或購票證明報銷。

二、火車:短途硬座,長途硬臥(10小時以上),任何班次;憑火車票原票報銷。三、公司商務車:按規定向行政部提交派車申請,實報實銷。

四、計程車:市(縣、區)內提倡乘坐公交車和地鐵,如任務緊急等特殊情況下打車需提前向主管申請或臨時**申請,並在報銷時書面說明打車原因,經主管副總(副院長)簽字確認後憑票報銷,原因不符合公司規定,不予報銷。打車費僅限由一人持票代為報銷,同行其他人員不得重複報銷。

五、私車公用:在無公車派用且為緊急事件情況下,經報備同意後可使用私車。補貼標準:

1.4元/公里(市內無補貼);停車費、過路(橋)費依與出差時間、地點一致的收據報銷,隨車人員不得重複報銷相關交通費。駕車違規罰款則自行負責,如出差中特殊情況則視情申請。

六、飛機航班:在因特殊情況需趕辦緊急且重要的公務時,或交通中斷不搭乘飛機無法到達目的地時,可申請乘坐飛機並須呈總裁核准。飛機票價以經濟艙票為原則,但副總(副院長)及以上人員出差飛行時間超過5小時以上時,可選購商務艙票。

公司員工應於出差後將已使用機票票根上註明部門、姓名貼上於《差旅費報銷單》上,一併交財務部審核報銷。七、出差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報銷交通費:1、未經同意,擅自超標準乘坐而發生的超支部分;

2、借出差之際探親、訪友和旅遊等而發生的交通費增支部分;3、出差時乘坐公司商務車、客戶提供的車輛、公司同事車輛的;4、未經批准,自帶私車發生費用超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費用的部分。

第七條住宿費報銷審核

出差人員應按公司的住宿標準規定等級執行,並憑有效票據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住宿以過夜為標準,白天鐘點房費用不予報銷。

一、住宿費審核以實際過夜天數和限額標準確定,並附與出差時間、地點一致的有效住宿報銷憑證,超過限額標準的部分自理。

二、因外事或重要業務,需要招待賓客住宿或需要提高賓客及隨同人員住宿費標準的,應事先向主管領導報告,經審核同意後執行,報銷時須附註事由說明。三、副總(副院長)及以上管理人員出差,可住單人間。同性員工一起出差的,應兩人同住一間雙人房,報銷額以公司規定的住宿費標準來確定。

四、不同級別的人員為同一件事出差,同行同住的,可按出行級別中最高端別的住宿標準享受補助。

五、如出差地就近有公司簽約折扣酒店,應優先安排;如出差地設有公司宿舍,應住公司宿舍為優先選擇;出差同一地點二個月以上,則以租用公司附近房屋為優先考慮。

六、出差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報銷住宿費:

1、由集團下屬公司、各運營站點、客戶等免費接待安排的;

2、參加會議、培訓、參觀考察、學術活動時,公司支付的綜合性費用中已包括了住宿費的。

第八條其他費用報銷審核

一、業務招待費:因外事或重要業務,需要招待賓客用餐、住宿等交際而須支出招待費的,應事先向主管領導報告,經批准同意的,可按公司招待費借支和報銷規定進行申請借支和報銷,須提供相關憑證並說明用途和內容。

二、出差期間因工作業務所發生的列印/影印/傳真費、郵遞費、公物托運費等,憑有效票據按實報銷。**費報銷依公司通訊費報銷規定執行。三、員工因工作地點調動,隨行行李托運費,憑有效票據按實報銷。

第九條附則

一、本辦法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定、修改、解釋。二、本辦法經總裁、董事長核准後,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三、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表單附件:1、《出差申請單》2、《出差工作日誌》

出差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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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出差管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同時控制費用開支,根據有關政策,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出差是指因處理公務 參加會議或培訓,須離開工作所在地一日 含 以上的情形。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全體員工。第二章出差管理 第四條出差審批 員工出差必須事先辦理出差審批手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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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 本辦法依據 內控檔案管理規章 制定。2.目的 為出差人員提供便利,同時對出差人員及費用進行管控,確保公司達成派遣人員出差之目的。3.範圍 因公出差的全體員工。4.定義 4.1出差 指到廈門市以外地方公幹 參觀考察 展覽或接受培訓,且一天內 不能返回或一天內乘飛機往返之行程。5.職責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