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 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過程流程圖
1 目的和範圍
為充分辨識公司生產、科研和銷售等過程中的危險源,正確評價風險,合理確定風險等級,並選擇控制手段,特制定本程式。
本程式規定了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的範圍、方法及風險控制措施管理的內容和要求。
本程式適用公司相關部門和各所屬單位。
2 引用標準
2.1 gb/t28001—200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範》
2.2 q/sy1002.1-2007《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第1部分:要求》
3 職責
3.1 公司生產技術處是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及更新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保持和實施本程式。
3.2 各所屬單位安全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管理工作並實施風險控制及削減措施。
3.3公司管理者代表負責審批確認公司和公司所屬單位中、高度危險源。
3.4公司及各所屬單位各部門負責配合主管部門做好危險源辨識評價工作,並負責本處室部門的危險源辨識、評價和管理工作。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危險源辨識
4.1.1危險源辨識範圍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必須覆蓋公司所有活動、產品或服務中的各個方面。應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覆蓋過去、現在和將來三種時態,正常、異常和緊急三種狀態,幷包括所有人員(包括外來人員)的活動、所有作業場所的設施(包括外來裝置、設施)。
4.1.2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時機
4.1.2.1 新、改、擴建裝置在專案可行性研究階段應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
即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在竣工驗收階段應進行勞動安全評價和職業病控制效果評價。
4.1.2.2 新、改、擴建裝置(包括監視和測量裝置、研究用裝置)在試執行前及投用後一年內應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
4.1.2.3 大型或複雜的施工作業在施工前應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
4.1.2.4 裝置(包括監視和測量裝置、研究用裝置)發生技術改造、裝置更新、裝置老化、工藝改變、原材料變化時,應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
4.1.2.5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更新時應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
4.1.3危險源辨識方法
根據公司實際和員工的素質情況主要採用現場觀察法和調查表法。
4.1.4危險源辨識組織過程
4.1.4.
1 生產技術處根據危險源辨識與評價的要求,組織專業管理部門編制危險源調查表,公司各部門和各所屬單位按照下發的危險源調查表,在全員參與的基礎上,由熟悉工藝、裝置和安全環保知識人員組成辨識評價小組,對本單位活動、產品和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源進行辨識,填寫《危險源調查及風險評價表》。公司及各所屬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各小組的調查結果進行彙總形成本單位危險源清單。
4.1.4.2公司及各所屬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專業管理人員對公司及各單位辨識的危險源進行審定和補充,必要時進行現場核實。
4.2風險評價
4.2.1風險評價方法
主要採用的風險評價方法為:直接判斷法和矩陣分析法;
4.2.2風險評價優先選用直接判斷法,下述情況可直接定為中度或高度風險:
a) 不符合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存在明顯缺陷的;
b) 曾經發生過事故,至今未採取防範控制措施的;
c) 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風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
按以上方法將直接判斷出的危險源,視導致風險的程度確定為中度或高度風險,登記到《中高度危險源清單》中,剩餘的不能直接判斷的危險源採用矩陣分析法對風險進行評價分級,詳細評價標準見附表《危險源風險評價矩陣圖》。
4.3 風險控制措施策劃
4.3.1由各所屬單位主管部門對評價出的中高度風險制訂風險削減措施。風險控制措施包括: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執行控制、應急準備與響應、培訓和意識、定期監控等控制方法。
4.3.2公司生產技術處對各所屬單位制定的管理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針對普遍性且需要投入較大人力物力改進的高度危險源編制管理方案,報公司管理者代表、最高管理者審批後組織實施。
4.4 危險源更新
4.4.1 發生下列情況時,公司生產技術處應組織進行危險源和中高度危險源的重新辨識、評價與風險控制策劃工作:
4.4.1.1 與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發生重大變更時;
4.4.1.2 公司產品結構、生產工藝及裝置發生重大變化時;
4.4.1.3 遇到緊急、特殊情況時;
4.4.1.4 管理評審要求時;
4.4.1.5 發生其他重大變化時。
4.4.2 公司及各所屬單位每年至少一次對其辨識的危險源和採取的控制措施進行確認並更新。
4.4.3 各所屬單位發現有新的危險源出現時,應及時增加予以評價,採取對應的控制措施,確定為中高度危險源時,應及時上報公司生產技術處。
5 記錄
5.1《危險源調查及其風險評價表》
5.2《中高度危險源清單》
5.3《危險源清單》
附表危險源風險評價矩陣圖
說明:發生頻次根據收集到的資料判斷級別,為相對值。
危險源風險評價標準
(一)對人的危害
(二)財物損失
(三)環境影響
(四)聲譽損失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控制程式
1目的對危險源和風險因素進行辨識和評價,確保主要風險能夠得到有效控制。2適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公司在辦公 採購 生產 安裝和服務等活動中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識別評價 更新與管理。3職責3.1 管理者代表負責重大危險因素的確定。3.2企管部負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的組織實施和核對彙總。3.3各部門及專案...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控制程式
q g 2 028 2007 風險評價控制程式 a版 編制人 日期2007年10月15日 審核人 日期2007年10月15日 批准人 日期2007年10月15日 2007年10月15日發布 2007年10月15日實施 1 目的 識別和評價公司所有活動 產品和服務場所的風險源,評價其風險程度,判定出重...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控制程式
1.目的 充分識別危險,全面 即時掌握公司所有活動過程,合理評價風險,判定不可接受風險 重大危險因素 並制定控制計畫以及及時更新本方面的資訊。2.適應範圍 本程式適應分公司範圍內生產 產品 服務過程所有作業場所 所有作業場所的設施 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常規 非常規及潛在的危險辨識及風險評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