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採隊安全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2021-07-31 14:29:13 字數 1674 閱讀 9990

為促進我隊職工學技術、學知識的積極性,提高職工對安全知識、應知應會的認識和學習熱情,根據「雙基」建設的要求,結合我隊實際,特制定此辦法:

一、培訓工資具體分配方案

個人考核總成績×安全培訓結構工資總額

個人分配安全培訓工資總額

全部職工考核總成績

安全培訓結構工資總額=(工資總額-固定崗位工資)×10%

個人考核總成績=日常學習成績×40%+月底考試成績×40%+學習筆記分×20%+獎勵分

日常學習成績=出勤率×100

個人月度培訓總出勤

出勤率當月培訓總次數

獎勵分:指日常檢查、提問、優秀學員激勵等所獎勵分值,直接計入考核結果,不進行折算。

注:以上各項成績均以百分計,折合百分比後計入總成績。且有下列任何一項為考核為0者(日常學習、月底考試不參加或學習筆記不抄寫者),本月考核結果為0分。

二、日常學習獎勵辦法

1、根據礦培訓中心要求,所有員工要按時參加隊裡組織的各項培訓,根據當月培訓次數和個人出勤次數進行打分,總分數為一百分,所得成績佔培訓考核成績的40%。(學習時間不帶筆記或拿他人筆記頂替者本次學習不得分)

2、學習期間現場提問,依照問題難度,每題回答正確獎勵3~5分/次。

3、由培訓中心提問回答正確者,獎10分/次,回答錯誤的扣10分/次。

4、對於能夠按時參加當月所有培訓的職工,個人當月培訓成績獎勵10分。

三、培訓考試激勵辦法

每月根據培訓中心要求按時組織各項考試,考試內容為當月培訓內容及日常安全生產知識,考試成績佔考核總成績的40%。對安全知識考試具體獎罰辦法如下:

1、全體職工必須參加每月的培訓考試,對出勤不參加考試的人員,按缺考處理,一律不予補考(特殊原因除外)。

2、對考試期間休班未考試者,必須在規定時間補考(補考規定時間以外,一律不予補考),否則,本月不予補考。

3、因個人文化水平等原因不能手寫試卷的職工,可選擇口述。

4、對培訓中心組織的統一考試,考試期間遵守紀律,且考試成績在80分以上者獎10分,考試成績90分以上者,獎勵20分。

5、對考試期間違紀作弊者(含不按要求答題、替或讓他人答卷等),個人成績以0分計。

6、如有特殊情況(因公事、病、傷等原因)不能及時參加考試的,待條件允許時,給予補考。

7、對考試期間無理取鬧者,視情節交隊委會研究停工學習。

8、考試成績公布後,如有異議,必須在規定時間到隊部糾錯,否則,不予更改考試成績。

四、培訓筆記獎勵辦法

每月根據我隊生產實際,對員工進行「每日一題」及日常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培訓內容必須抄寫在學習筆記本上,每月月底或日常進行抽查,學習筆記以百分計,根據抄寫情況進行打分,所得成績佔培訓考核成績的20%。對抄寫內容完整、認真的員工,獎勵20分;對抄寫不認真、不完整的相應的扣減分值,每少一次扣5分,扣完為止。

五、對礦特種作業培訓管理辦法

1、對不認真學習,考試不及格者,罰款100元。

2、對特種作業培訓考試缺考者,培訓期間不計出勤。

3、特種作業培訓期間,由培訓辦評選出的優秀學員,除礦獎勵外,隊部另給予100元的獎勵,並在培訓考核時獎勵20分。

六、其它

1、凡無證入井者,扣除個人20分。

2、凡被礦領導查到無證操作的人員,扣除個人20分。

如出現以上問題以外,給隊裡造成損失的人員,按損失程度經隊委會研究給予相應獎懲。

本辦法自2023年十月份起執行,原管理辦法廢止,獎罰分統一彙總納入當月工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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