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2021-06-22 05:38:39 字數 1074 閱讀 6775

一、總則

第一條凡有關固定資產的分類編號、添置改良、驗收、保管、調撥、**、報廢、盤點等手續,悉依制度處理。

第二條所稱固定資產包括土地、房屋及裝置、機器裝置、運輸裝置及其他裝置等,其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上,購價在500元以上者。至於小型工具其耐用年限在兩年以上,而價值在500元以下者,雖不必編號設卡,但必須設簿登記列入管理。

第三條財務室為本單位固定資產總管理單位,負責統一編號、資產調配,並責成各部門對其資產作妥當的管理。

第四條財務室除於總分類賬設統馭科目外,並應設定固定資產分類賬,記載各項資產的價值,各部門主管負責該部門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編號

第五條固定資產編號目錄由財務室統一編寫,新購的固定資產由財務室編號後填入「固定資產增加單」內。

三、添置

第六條固定資產的請購由請主席辦公會開會決定,再按權責規定呈核後交採購人員實施採購。

第七條請購單上應詳填名稱、規格、型別、效能、質量等資料,以備採購及驗收的依據。

第八條各部除依年度經營計畫編列擴充預算外,因特殊需要的添購,應說明其添購的效益。

第九條自製應先與製造部門議定**,按權責規定呈核後製造,製造按成本轉賬,如有差價則作內部損益處理。

第十條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隨時注意保養並善盡保管之責,至於改良其增加資產效能在二年以上者,應填「固定資產(改良)驗收單」(格式及填單規定另訂)併入原固定資產餘額內計算。

四、驗收及保管

第十一條凡經驗收合格及財務部編妥號的固定資產,使用單位應即以噴字或其他方式將編號印記於該項固定資產上。

第十二條各部門指定的固定資產負責人應妥為保管驗收單的第三聯,並在其背面記載資產的增減及調撥,並隨時與財務部核對資料,保持資料的一致。

五、調撥

第十四條各部門間固定資產的調撥,應填「固定資產調撥單」。

第十五條非經領導的批准,固定資產不得外借。

六、報廢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損耗無法修理,或修理不合經濟原則,以及廢棄不用的固定資產,交由財政審批統一報廢。

七、盤點

第十七條單位應於每月底,依電腦資料定期盤點,並查對編號,如有錯誤,應即更正。

第十八條盤點如有數量差異,應追查責任,並擬具改進意見呈上級核示後改進。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l 醫院固定資產是開展醫療服務及其他活動的重要物質條件,其種類繁多,規格不一。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保障醫院財產的安全,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損失 浪費。根據 會計法 醫院財務制度 和 雲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結合本院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2 本制度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 總則 1 1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檔案和股份 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1 2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加強股份 內部固定資產的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籌安排,達到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物質消耗,保證安全生產,增加企業經濟效益和實現生產現代化。1 3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固定資產各職能部門的職能 職責和權利,股份 下...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前言本制度起草 解釋部門 財務部。本制度起草人 趙志剛。本制度終批人 張金良。本制度為第5次修訂發布。修訂說明 見 制度履歷表 目次1.目的 1 2.適用範圍 1 3.主要內容 1 3.1定義及分類 1 3.1.1公司資產 1 3.1.2資產分類 1 3.2管理總則 2 3.3公司本部資產實物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