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2021-06-21 00:30:05 字數 4518 閱讀 9048

(徵求意見稿)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號)、教育部關於印發《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15個學科課程標準(實驗)的通知(教基[2003]6號)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2005]6號)的要求,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一)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是深化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最重要的目標。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描述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狀況、社會公益活動和日常表現等真實、典型的內容,反映學生的素質發展狀況,為高等學校錄取學生提供更多的資訊,並逐步成為高等學校招生擇優錄取的重要參考之一。

同時對基礎教育階段的學校教育教學有重要的引導作用,通過對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目標、內容、方法、制度等方面的探索,穩妥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二)體現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發展狀況。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出發點是衡量學生全面發展的狀況,綜合素質評價堅持內容的全面性,體現學生之間的差異,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促進學生在打好共同基礎的同時,實現有個性、有特長的發展。通過對評價主體的互動化、評價內容的多元化和評價過程的動態化,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

(三)探索科學可行的評定方式方法,加強評價制度建設。根據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實際,制定科學可行的評定方式、方法和規範,完善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式,加強公示、監督、申訴等方面的制度建設,確保各項工作的實效和公正。通過探索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引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體現高中新課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課程方案的要求,通過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給高中教育正確的導向。

(二)操作性原則。方案實施要為普通高中學校、高等學校和社會各界理解並接受,要使普通高中教學組織、考試考查組織、高校錄取等方面的操作簡便、直觀。方案的指標體系制定要合理,有較強的可評性,評價要有多元主體的參與,評價操作要實現資訊化。

(三)公平性原則。加強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制度建設,提前公布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式、人員和有關規章制度,並廣泛徵求師生和家長的意見。保障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對學生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

(四)發展性原則。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評價相結合的原則,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適當收錄反映學生成長過程和發展水平的描述與實證材料。

正確發輝評價的激勵、發展功能,突出評價對學生全面發展的促進作用。關注學生全面發展,全面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客觀反映學生的個性差異和個性特長。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工作的全面指導。

(二)各市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學校評價工作的監督指導,諮詢、投訴、復議等事宜的處理。各市的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學校實施,校長是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綜合素質工作的實施細則和規章制度,對學校的評價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審定評價結果,受理諮詢、投訴和復議申請。

四、評價內容和方法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模組修習記錄、基本素質評價、實驗操作考查和資訊科技等級等四個方面。模組修習記錄反映學生在校期間各科目學分獲得情況和各科目各模組修習情況。基本素質反映學生的道德素養、文化素養、綜合實踐、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各方面情況。

實驗操作考查反映學生在科學領域的實際操作能力。資訊科技等級反映學生在技術領域的資訊科技能力和素養。

(一)模組修習記錄

普通高中課程由學習領域、科目、模組三個層次構成。根據學分管理的要求,學生修習課程的情況通過三年學分進行管理。學校通過學分記錄學生的學習過程和學業成績。

學生學業狀況通過學分記錄予以量化反映,通過適當的描述反映學生成長發展過程。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開展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通知》粵教基[2004]47號文「課程設定及學分分配表」要求,學生畢業的必修學分要求:每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必須獲得一定學分,三年內必須獲得必修學分116分(包括綜合實踐活動23學分);學生畢業的選修學分要求:選修學分在28分以上,其中選修二至少獲得6學分。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中要將必修學分、選修學分和各學分對應修習的模組名稱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二)基本素質評價

依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基本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素養、文化素養、綜合實踐、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五個方面。

1.評價內容

具體維度、要素和評價內容見附件一。

2.評價方法

採用學生自評和他評相結合的方式,以寫實性文字描述為主,提供實證材料等對學生的基本素質進行評價。在評價中要根據基本素質的不同內容,採取相應的方法。

(1)道德素養

學生道德素養的評價,根據學生的日常表現、成長記錄、教師和同學的評價等,由學生的自我評價為主,同學互評為輔。

(2)文化素養

學生文化素養的評價,根據學生學分管理檔案,對學生所得學分的總量、學分的分布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真實反映學生的知識結構和學習興趣。通過學生學習興趣、學習方法、學習成績客觀反映學生的學習能力。

(3)綜合實踐

學生綜合實踐的評價,根據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中的表現及完成情況,參加研究性學習活動、社群服務和社會實踐的實證材料等,客觀反映學生在綜合實踐方面的表現。

(4)身心健康

學生身心健康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體育課程、體育活動中的表現和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表現,客觀反映學生身心健康狀況。

(5)藝術素養

學生藝術素養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參加藝術活動的表現及作品,客觀反映學生的藝術表現能力和審美能力。

3.評價結果呈現

基本素質評價由學生本人描述性記錄和具體作品名稱等呈現,學校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對學生的描述或記錄予以確認或補充,尤其應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同時提供能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狀況的典型材料。

(三)實驗操作考查

1.考查內容

實驗操作考查內容涉及科學領域和技術領域中通用技術科目的必修學分對應的模組內容。以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由省制定《普通高中實驗操作考查要求》,著重考查學生在實驗範圍內的觀察能力和操作技能。

2.考查方法

各地級以上市統一命題,由各學校設立實驗考查考場,負責實施考查。

3.考查結果呈現

實驗操作考查成績按以等級呈現,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將考查結果的等級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四)資訊科技等級考試

1.考試內容

資訊科技等級考試內容涉及資訊科技科目的必修和選修內容。以《課程標準》為依據,由省制定《普通高中資訊科技等級考試大綱》,規定各個等級考試的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維具體目標要求,公布試卷結構和題型。

2.考試方法

普通高中資訊科技等級考試由廣東省考試中心負責提供統一的試題及考試系統,各地級市教育局的****負責組織實施。學校負責將考試成績記入學生檔案。

3.考試成績呈現

資訊科技等級考試成績按以等級呈現,分一級、二級、**、四級、五級等五個等級。將考試結果的等級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五、評價結果的使用

評價的結果是學生綜合素質的具體反映,學校將評價結果通知學生個人及其家長;評價結果作為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依據之一;評價結果作為高等學校錄取或退檔的依據之一。

六、保障措施

為確保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公開、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發揮評價對學校發展和學生發展的促進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評價工作的公示、誠信、監督、申訴等制度。

(一)各市在評價工作開展前,將評價的內容、方法、評價結果的使用等向學校做出明確的說明和解釋,對學校進行評價工作實施的培訓。對學校的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對在評價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行為進行相應的處理,接受社會及學生家長對具體學校評價工作的投訴及情況核查。

(二)學校在評價工作開展前,將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細則、具體程式、工作小組人員構成進行公示,對以班級為單位的評價小組的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審定、公示評價結果,受理諮詢、投訴、復議申請,對評價過程中行為不當的教師進行相應的處理。

(三)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人員構成要有廣泛性和代表性,由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校家長委員會代表組成(畢業班家長迴避)。以班級為單位成立評價小組,由在本班授課不少於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小組成員不得少於5人。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要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資訊,及時處理評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步建立綜合評價誠信等級制度,由省教育行政部門、高校、中學教師組成誠信等級核定委員會,在一定期限依據相應的標準對各中學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度進行評級,並向社會公布。對誠信等級不合格的學校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附件一:《普通高中學生基本素質評價細目表》

附件二:《普通高中學生模組修習記錄表》

附件三:《實驗操作考查、等級考試記錄表》

附件四:《普通高中畢業生電子檔案表》

二○○六年二月九日

附件一:

高中學生基本素質評價細目表

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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