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投訴處理制度

2021-06-16 17:20:40 字數 718 閱讀 4621

一、受理範圍

1、房屋建築工程質量投訴(以下簡稱投訴)是指公民、法人、投訴**和其他組織通過信函、**、來訪等形式反映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問題的活動。

2、下列情況不屬於房屋工程質量投訴受理的範圍:

(1)投訴人未先行與建設單位聯絡、協商解決的;

(2)因使用不當或第三者造成的質量缺陷;

(3)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缺陷;

(4)違法違章的房屋建築工程;

(5)超過保修期規定的和不屬於保修範圍的;

(6)已進入司法訴訟程式的;

(7)不具實名或匿名投訴的;

(8)涉及經濟補償和糾紛或提出退、換房要求的;

(9)被投訴人(單位)已破產、解散、失蹤、死亡等無投訴物件的;

(10)房屋建築工程以外涉及規劃、環境的部分;

(11)法律法規明確不屬於房屋工程質量範疇的。

二、受理程式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設投訴受理部門,對照受理範圍受理投訴。投訴人應向投訴處理監督機構告知下列情況,並填寫《質量投訴登記、處理表》:

(1)投訴人姓名、聯絡**和投訴時間;

(2)被投訴工程名稱、位址、幢號和室號以及建設單位。

(3)投訴的工程質量問題部位、情況簡述及舉證材料;

(4)投訴人的具體意見。

三、處理程式

1、站投訴受理部門在受理投訴後,根據投訴的性質,書面指定責任科室或責任人承辦,並將《質量投訴登記、處理表》連同有關材料轉交承辦人。

工程質量投訴處理制度

1 受理範圍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投訴 以下簡稱投訴 是指公民 法人 投訴 和其他組織通過信函 來訪等形式反映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問題的活動。2 受理程式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設投訴受理部門,對照受理範圍受理投訴。投訴人應向投訴處理監督機構告知下列情況,並填寫 質量投訴登記 處理表 1 投訴人姓名 聯絡 ...

工程質量投訴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規範建築工程質量投訴處理工作,維護投訴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築工程施工質量問題及時受理和妥善解決,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信訪條例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建設部令第80號 等有關法律 法規和規章,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在本公司承接的工程範圍內,質量保修期內或在建的建築工程質...

工程質量投訴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我公司工程質量,維護建設工程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做好工程質量投訴的處理工作,依據 建築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及 建設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暫行規定 等有關法律 法規,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工程質量投訴,是指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信函 傳真 來訪等形式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