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緊急放行控制制度

2021-06-15 02:58:32 字數 846 閱讀 5217

第1條目的

為了使「緊急放行」得到合理的利用,並對其進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緊急放行的定義

所謂緊急放行,即指因生產急需來不及驗收就讓來料入庫並投入生產的做法。

第3條緊急放行的條件

1.對緊急放行的來料,要明確做出標識和記錄。這樣,一旦發現不符合規定的物料,能及時追回和更換。

2.一般在下述情況下才允許緊急放行。

(1)來料若不合格,在技術上可以糾正。

(2)來料若不合格,在經濟上不會發生較大損失。

(3)來料若不合格,不會影響相關、連線、相配的零部件質量。

第4條在物料驗收程式中應對緊急放行作出規定:規定緊急放**況的審批人、責任人;規定可追溯性標識的標記方法;規定識別記錄的內容及記錄由誰儲存等。

第5條緊急放行所使用的全部質量記錄,應按規定認真填寫,在儲存期內不得丟失和擅自銷毀。

第6條當來料進廠後,根據情況需要緊急放行的物料,由責任部門(一般為採購部或生產部)的責任人填寫「物料緊急放行申請表」,報經授權人審批。

第7條對緊急放行的來料要做出可追溯性標識,同時做好識別記錄,記錄中應詳細記載緊急放行來料的規格、數量、時間、地點、標識方法和**商的名稱及所提供的證據。

第8條在緊急放行的同時,應留取規定數量的樣品進行檢驗,且檢驗報告必須盡快完成。

第9條應設定適當的緊急放行的停止點(停止點是指相應檔案規定的某點,未經指定組織授權批准,不能越過該點繼續實施緊急放行),對於流轉到停止點上的緊急放行來料,在接到證明該批產品合格的檢驗報告後,才能將來料放行。

第10條若發現緊急放行的來料經檢驗不合格,要立即根據可追溯性標識及識別記錄,及時、快速地將不合格品追回。

第11條本制度經總經理審核確認後,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緊急放行控制管理程式

一 目的 為滿足客戶要求,避免因採購計畫 零部件進料檢驗 試驗週期而影響出貨或生產。二 範圍 凡與生產有關的物料,委外加工品等均適用。三 權責單位 1.生產部 負責對零部件因進料檢驗 試驗而與生產 出貨發生時間衝突時提出緊急放行申請。2.質保部 負責根據到貨零部件產品質量及前期供貨狀態,對緊急放行可...

原材料緊急放行控制程式

incoming material used in urgent control procedure q qa s 20 目錄1.目的及適用範圍3 2.參考檔案3 3.定義及縮略語3 4.職責許可權3 5.流程圖4 6.內容描述4 7.記錄6 8.附錄6 1.目的及適用範圍 為了使原材料緊急放行行為...

緊急放行管理規定

1.0 目的 規定採購件緊急放行的方法,在保障生產的同時,保證產品滿足顧客要求。2.0 範圍 僅適用於武漢工廠採購件緊急放行的申請 批准和管理,公司最終產品不得緊急放行。3.0 引用檔案和標準 3.1 檢驗和試驗程式 3.2 不合格品控制程式 4.0 術語 4.1緊急放行 因生產急需,為保障生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