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豐六小教職工請假制度

2021-06-14 00:49:07 字數 2302 閱讀 3575

信豐縣第六小學教職工出勤、請(銷)假制度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有序,根據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出勤

1、出勤要求

(1)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

(2)空課堅持在辦公室辦公,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按要求的時間簽到。

(4)值周、值日、值班時間視為正常上班時間。

(5)早自習、課外活動、開會、教研活動與上課時間等同。

(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曠課:

私自停課、調課者;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要求請假未獲批准擅自離開崗位者;假期滿後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獲批准而不按時到崗者;請假理由經查是編造假情況欺騙學校者。

2、缺勤處理

(1)按《信豐六小教師績效考核及分配方案》執行

(2)凡有曠工曠課行為者,年度考核不能評優,年終不能評先進;學年內累計曠課十節或曠工三天以上者,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

二、請假

(一)、公假

1、學校行政人員或教職工出席會議、培訓學習、參加教研活動等公事外出時間為公假。

2、教師外出參加學歷提高的函授學習,出具有效證明檔案,請假手續完備的視為公假,但相關費用自理。

3、公假期間視為教職工上班時間。

(二)、事假

1、教師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的,學校可不予批准或暫緩准假或縮短假程。

2、事假一次原則上不超過三天。

(三)、病假

1、教職工因病請假,必須出具縣級以上正規醫院證明。

2、教職工請病假後的工資待遇,參照國發[1981]52號、贛人工[1981]13號、信辦字(2014)152號檔案執行。

(四)、法定假

1、婚假

(1)調入本校以後結婚的教職工享受帶薪婚假。

(2)根據《婚姻法》以及《計畫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的假期為: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產假

(1)假期:90天+30天(晚育)+15天(剖腹產)

(2)工資待遇:享受現有工資和本人績效工資。

3、喪假

根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職工的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後,職工可請喪假料理喪事。

(1)假期:根據具體情況,由單位領導批准,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工資待遇:工資照發,旅差費自理。

(五)、工傷假

1、教師的工傷假應出具縣以上醫院證明和經權威部門鑑定的《工傷報告書》,休假天數根據核實後的醫院證明而定,其醫療和休養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政策執行。

2、教師因工負傷,傷癒或**到相對穩定狀態時,應做出醫療終結結論,根據傷殘程度由醫院出具證明,經權威部門確認,區分不同情況下,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三、請假管理

1、請假流程

無論什麼假和假期長短,都必須按以下流程逐***請假手續。

(1)請假人寫好請假條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按規定批准許可權辦理批准手續;

(3)請假教師安排(移交)好課務和其他工作,經值周領導確認,值周領導應及時在出勤表上註明請假人、請假類別及請假天數。

(4)請假教師將請假條交教導處負責人存查。

2、准假許可權:空課請假由值周領導批准;假期在一天以內,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批准;假期在一天以上(含一天)五天以內(含五天),由校長批准;六天以上由校長簽署意見後報教育局批准。學校班子成員請假一律由校長批准。

校長請假按信辦字(2014)152號檔案執行。

3、因突發事件或急病未能事先履行請假手續者,應利用手機或其他方式迅速向教導處和校長請假,並事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教師的公假、法定假、工傷假、病假由教導處安排課務。事假由請假人自行安排課務(家屬、子女因病手術或大病住院可由教導處協助安排課務),報教務處存查,若出現空堂按曠課處理。各種假期課務的代課費每節4元,自行安排課務的代課費從請假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扣除,其他假的代課費由學校公用經費支付。

5、教師請假工作一周一統計,統計由值周領導負責,在一周值周彙總表上標明本週請假人、請假天數、請假類別。彙總表和簽到表交教導處存查。

6、教師的病事假作為考勤內容,納入教師的綜合考核,作為教師評先評優、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之一。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施行。如與上級有關政策不符,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信豐縣第六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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