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請假制度

2021-05-23 15:01:31 字數 891 閱讀 2305

為了增強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嚴格工作紀律,提高學校管理水平,依據《海南省教職工請暫行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別定此請假制度。

一、請假類別。

1、事假:教職工因事必須請假時,可請事假。事假每學期不得超過7天。

2、婚假:教職工本人結婚給假5天。

3、產假:女教職工產假為90天。

4、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給假7天。

5、病假:教職工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可請病假,病假視具體情況區別對待。

以上所有假期如遇寒暑假、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則寒暑假、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時間應計算在所休假期內。

二、批准許可權:

教職工請假兩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准,兩天以上7天以內由校長批准,7天以上報教育局批准。

三、請假手續:

凡需請假者,先在主管部門領導處填寫請假條,按照批准許可權,經批准簽字後並辦理了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校,離校前將請假條交辦公室備案。

因突發事件,本人不能親自請假者,可**或委託他人代為履行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為有效。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者。

2、已辦理請假手續但未交假條,考勤公布欄未公布該同志請假者。

3、本人或委託他人請假,續假但未經批准者。

4、請假期滿不按時到校,且未履行續假手續者。

五、假期待遇:

1、凡履行了請假手續,經過批准的,在規定的假期內工資照發。

2、凡請假超過規定期限的,按《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直接影響本人績效工資的檔次。

3、學校發的崗位津貼及課時補貼在請假時間內一律不發(若教師在假期內自動調好課的,不缺課時數的,課時補貼照發)。

六、銷假:

教職工在假期滿後應到辦公室銷假,未銷假的按曠工處理。

七、說明: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教職工請假制度

漢陰縣職教中心教職工請假制度 經2015年1月23日漢陰縣職教中心第二屆教代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為加強管理,使教職工請假規範化 制度化 程式化,現根據 漢陰縣教體系統教職工請假管理辦法 漢教體字 2014 297號 制定漢陰縣職教中心教職工請假制度。一 請假類別及時限 1 婚假 提倡教職工婚假安排在寒...

教職工請假制度

中心學校 一 對請假的要求 1 教職工因公 因事離崗,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因事情緊急不能及時書面請假的,應 請假,到校後必須及時補假,否則按曠工論處。2 請假須填寫請假條,上半部分請假批條交辦公室,下半部分課程或者工作調動交教務處或總務處。3 請假一節視為半天,兩節視為一天 按天請假的不再折算 4 教...

教職工請假制度

五烈鎮廣山中學 1 病假。因病需請假 或休養者給病假。請病假應由本人具報告,附鎮以上公費醫療機構證明。教職工請病假乙個月以內的,由校長批准,乙個月以上須報局備案。三個月以上者,須附市人民醫院病假證明,報市局批准。需往外地檢查 按公費醫療管理規定執行。全年累計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這以後的第乙個月起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