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S合理化建議獎勵制度

2021-06-08 08:57:43 字數 2624 閱讀 2058

1 概述

1.1 員工向公司獻計獻策,提合理化建議是挖掘員工的智力潛能,提高公司競爭力的重大措施,也是依靠員工推動公司發展的有效途徑。

1.2 發動員工向公司獻計獻策,緊緊圍繞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目標,進一步提高員工綜合素質,提高經濟效益和生產效率。在提高產品質量,搞好安全生產,發揮管理效能,增產節約,增效節支,改進服務等工作中,充分發掘員工的聰明才智。

1.3 員工向公司獻計獻策是長期的、經常性的活動,各級管理人員要高度重視,要將該活動作為生產經營工作的重要補充。

1.4 員工向公司獻計獻策、提合理化建議活動的原則是「信任、鼓勵、支援、採用」。

1.5 發動員工向公司獻計獻策、提合理建議活動,從組織、發動、提出、收集、採納、實施、審核到獎勵,是乙個多環節的過程,需要各級管理人員嚴格把關。

2 適用範圍

2.1 適用於公司生產運營系統所有員工。

3 組織機構

3.1 為保證員工向公司獻計獻策活動的順利開展,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議評審領導小組,由生產運營副總任組長、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

3.2 評審領導小組是員工向公司獻計獻策活動的領導機構。其職責是:組織發動員工提出合理化建議;審批建議專案的方案;審核獎勵等級以及實施獎勵等有關工作。

3.3 在評審小組的領導下,日常工作以及組織、宣傳、發動、審查工作由人事部負責。各級管理人員應及時對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進行整理、分類、轉達、上報。

3.4 採納、實施等過程由人事部做好建議人、實施專案、部門、初審和創造價值等方面的記錄,同時填獎勵申報表,報評審領導小組進行鑑定、審核。

3.5 評審領導小組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評審,每半年進行一次表彰、獎勵。

4 合理化建議範圍

4.1 合理化建議,是指有關改進和完善生產技術、節約生產成本和經營管理方面的辦法和措施以及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新舉措;技術改進是對機器裝置、工具、生產流程等方面所作的改進和革新。結合生產企業的特點,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劃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生產技術、生產流程、生產工具的改進;

(2)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技術的改進;

(3)節約各類主輔材料、能源等成本的措施和辦法;

(4)產品質量的提高;

(5)技術推廣應用、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革新;

(6)企業現代管理方法、手段的創新和應用,經營管理的建議;

(7)公司精神文明建設、公司文化建設和公司職業道德建設方面的建議等。

4.2 合理化建議的內容是相對於公司目前技術水平、經營管理水平、精神文明建設有所提高和改進而言,所提建議應具有超前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經過各部門努力,促使其實現的,均屬於本範圍。

4.3 生產流程設計、技術措施方案,經過集體討論,上級批准,在實施過程中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技術上合理,經濟上有效益,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均屬於本範圍。

4.4 生產技術改進的一般原則是:技術上必需合理、可行,經濟上必需有效益,並能使公司受益的建議也屬於本範圍。

4.5 對於發現生產上有重大缺陷,並提出修改方案,從而是避免了生產過程中的浪費,即使造價提高,亦應屬於本範圍。

4.6 節約材料、能源的措施和方法,是指能夠有效地利用和節約各類材料、能源等各項成本的亦屬於本範圍。

4.7 引進國內外技術首次在公司內推廣應用,加速國產化的跟進和革新等,均屬於本範圍。

4.8 對公司目前的各項管理工作、經營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促進企業在現代化管理方法、手段上有所創新,經公司採納,確屬在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企業聲譽上有明顯效果的,均屬於本範圍。

4.9 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提出與本身職責雖無直接聯絡,但對目前本公司而言採用後有明顯效益的,均屬於本範圍。

5 申報與評審程式

5.1 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建議,均應事前由建議人以書面形式表達,必要時應附有圖紙、計算資料資料等,經上級審批後方可生效執行。

5.2 建議屬於小改小革專案的,且一次實施費用在3000元以下的,以書面形式將合理化建議上報評審小組審批,由公司評審領導小組審批後計獎。

5.3 建議屬於重大專案的,或一次實施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以書面形式將合理化建議報評審小組審核後,組織實施,取得實際成果後,由公司評審領導小組審批核算後計獎。

5.4 凡是有關生產流程改進的合理化建議,需以書面形式將合理化建議遞交生產部審核後,由評審小組審批實施後,由生產部門書寫合理化建議實施結果報公司評審領導小組審批後計獎。

5.5 企業現代管理和經營管理建議,需以書面形式上報公司行政部,並請有關部門共同審批,被採納者,由公司評審領導小組審批後計獎。

5.6 企業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成果,必須要有文字材料。

6 獎勵辦法與標準

6.1 合理化建議按程式上報,經報批被採納實現後,由評審小組進行集體評審確定其獎勵等級,發放獎勵金。

6.2 合理化建議獎勵標準如下表所示:

7 其他

7.1 凡與員工獻計獻策、提合理化建議獎勵有關,而本制度又未規定的內容,由評審領導小組進行裁定;

7.2 本制度由公司合理化建議評審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7.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相關檔案與表單

附件1:合理化建議申報與審批表

附件2:合理化建議成果評審表

合理化建議申報與審批表

提交時間: 年月日

注:經評審小組審批後方可採納、實施。

合理化建議成果評審表

評審時間: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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