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y 酒店人事管理制度

2021-06-02 00:19:53 字數 4724 閱讀 5708

人事管理制度

聘用規定

一、 員工類別:

1、實習生: 旅遊學校學生或同類學生被酒店接受為實習

生。實習期通常為6個月至12個月。酒店不

與實習生簽訂勞動合同,只簽訂實習協議。

實習期滿後,經考核合格的實習生在正式錄

用時可免試用期

2、臨時工: 酒店可根據需要聘用臨時工。臨時工的聘用期

將根據需要而定或與該項工作同期結束。

3、試用期員工:酒店按試用期條件錄用的新員工。在試用期

結束時需經考核,試用不合格者將不予留用。

部門經理可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業務能力情

況,提出延長或縮短試用期(延長最多三個月)

若員工再次達不到要求,工作將被終止。

4、正式員工: 經過試用合格的員工將轉為正式員工,享有正式員工的待遇。

5、特聘人員: 酒店根據工作和發展需要,聘請具有豐富酒店

管理經驗的高階管理人員及具有專門技能的人

員。特聘人員的面試,工資待遇由總經理批准

及簽定特聘協議。

二、 合同期限/續簽合同

1、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一般為一年。試用期滿一般為2個月,合格後,員工的試用期將構成合同期的一部分。

2、 續簽合同:合同期滿前,根據員工表現,經部門經理審批

報總辦經理核准。

三、 員工招聘:

1、 酒店所有的招聘與解聘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簡稱總辦)

負責,並報總經理審批,其他部門及人員都無權辦理。

2、 部門需增補人員,在部門編制內的報總辦,由總辦負責招

聘。部門經理可參與面試。超出編制的應報總經理審批後,

由總辦負責招聘。

3、 酒店招聘員工採用公開招聘,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方法。

凡具有相關文化程度,專業知識或工作技能,身體健康的人員,均可向酒店總辦諮詢及申請職位。

4、 求職者到酒店求職,須提供有關證件,如:身份證,學歷

證,技術學校等級證書,健康證,流動人口計畫生育證(非

市區人口)等。如實填寫《職位申請表》所列各欄目,並願意承擔《職位申請表》所列之責任。員工身份、位址、**號碼、婚姻關係等個人資料如有變動,應即知會總辦,若因提供資料不確實或不詳而造成個人損失,概由其本人負責。

5、 酒店錄用的員工,必須接受業務考核、資歷審查及體格檢

查。身體健康條件合格的,經總辦和用人部門面試後,報總經理審批,方可正式聘用。

6、 員工聘用後尚須定期檢查身體,如發現患有不適宜服務工

作的疾病將立即停止其工作。在規定醫療期內痊癒的,經出示縣級以上醫療機構之有效證明後可申請復職,不能痊癒的可終止聘用。

7、 酒店所有人員一律實行試用制度。試用期為1—3個月(按

不同工種)。期滿合格後,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或延長試用期,用人部門或總辦有權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業務能力情況延長和縮短試用期,以不超過三個月為限。但如實習期滿或原從事酒店工作,富有工作經驗的,可免試用期。

四、 新員工入店手續

1、 酒店錄用的員工,由總辦負責填寫《人事變動通知書》通

知用人部門。

2、 員工被酒店錄用後,需繳納崗前培訓費50元和崗位培訓費

300元。崗前培訓費概不退還。崗位培訓費,如員工在酒店服務期滿1年(含試用期)以上辭職的,在辦妥手續後,可退還其繳納的崗位培訓費;服務期滿半年未滿一年的,在辦妥手續後,可退還其繳納的崗位培訓費的50%;服務期滿三個月未滿半年的,在辦妥手續後,可退還其繳納的崗位培訓費的30%;服務期未滿三個月或未辦妥辭職手續的,崗位培訓費不予退還。

3、 新員工如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交清崗位培訓費,須向總

辦提出書面申請,經總辦經理批准後從工資中扣除。但崗前培訓費必須入職前一次繳納。所有費用均由財務部收取或扣發。

4、 新員工職前應進行身體檢查,同時按照酒店從業人員健康

要求,進行定期檢查,所需費用由本人支付。

5、 新員工入職時,免費領取工號牌,更衣櫃鑰匙,《員工手冊》。如遺失,損壞須交納每項10元後方可補辦。工號牌如屬自然損壞可憑舊工號牌更換新工號牌。

6、 新員工入職時,免費領取崗位**2套。**一律不得穿帶出酒店。離職時應將洗淨的**退還酒店,如有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

7、 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獎金待遇及任何假期。

五、 員工辭職

1、 酒店員工在試用期內有權提出辭職,但必須提前七天向酒

店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辦理相關離店手續。

2、 酒店員工在合同期內需要辭職的,必須提前乙個月向酒店

提出書面申請,並經所在部門經理及總辦批准後方為有效。主管或主管以上管理人員,須由總經理批准。

3、 員工辭職申請經批准後,應按規定辦理離店手續。第一,向所在部門辦理工作移交手續,交清與工作有關的一切資料、財產、物品(包括鑰匙)等;第二,到財務部結清所有財務帳務;第三,到保安部辦理手續;第四,到總辦辦理員工宿舍、《員工手冊》、工號牌、**退還等相關手續。

4、 員工辭職未提前乙個月提出申請的,經批准後可以提前辦理離店手續,但要以乙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如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酒店有權要求其返回工作崗位,並責令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5、 如屬參加在職培訓或外派培訓的員工,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者,須參照培訓協議書賠償酒店相應經濟損失。

6、 一般員工辭職的由總辦簽批,部門領班以上的管理人員、部門文員、技術工種、外聘人員辭職的由總經理簽批。

7、 按規定可退還給員工的崗位培訓費的審批許可權與辭職審批許可權相一致。

六、 解聘和辭退

1、酒店員工在試用期內被發現不符合崗位要求時,酒店有權給予辭退並不予發放任何補償金。

2、員工在職期間如違反《勞動合同》、《員工手冊》及酒店其他規章制度的,按規定隨時無償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被勸退、開除者將不給予任何補償金,如嚴重損害酒店利益的,酒店並保留法律上追回損失的權利。

3、凡因觸犯國家法律被拘留或判刑的員工一律開除。

4、非因公受傷或患病的酒店員工,酒店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仍無法工作時,酒店將根據該員工在酒店的工作年限,酌情發放補償金。

5、酒店因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需要裁減冗員時,總辦須提前三十天通知員工本人,或增發三十天的工資作為補償。

6、各部門給予員工辭退、除名處分的,應填寫處罰通知單,並經被解聘、辭退員工本人確認和簽名,說明理由交總辦,報總經理審批後,方能辦理離店手續。

7、由於酒店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需要裁減冗員時被解聘的,崗位培訓費全額退還。由於違反《勞動合同》、《員工手冊》及酒店其他規章制度的被酒店辭退或除名的,崗位培訓費一律不予退還。酒店員工在試用期內由於不符合崗位要求被退的,酒店將根據員工的表現,酌情退給部份或全部的崗位培訓費。

8、按規定可退還給員工的崗位培訓費的審批許可權與解聘、辭退審批許可權相一致。

七、 人事變動程式

1、 新員工試用期滿定級、公升職、降職、調動崗位的工資級別都將隨人事而變動。

2、 任何形式的人事變動、均要求填寫《人事變動通知書》和《考核表》、經相關人員批准後,呈送總辦備案。

3、 人事變動審批許可權:員工定級初級c以下,由部門經理、總辦主任審批;員工定級初級b以上,由部門經理、總辦、主任、總經理審批;越級定級、特殊工種定級,由部門經理、總辦主任、總經理審批。

人事管理制度

考勤規定

一、 工作時間:

1、 酒店每年365天,每天24小時營業;

2、 員工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不包括用餐時間)每月享有休息日2天,實行輪休制度。

3、 酒店因營業需要設多種工作班次,不向某一員工保證提供任何特殊班次。

4、 員工按照部門制定的工作排班表工作,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調班,否則以曠工處理。

二、 加班、加點與積休、調休:

1、 加班係指員工在規定休息日,因工作需要來上班的時間。加點係因工作量過多不能按時完成而超過的工作時間。

2、 工作任務在工作時間內應完成,但因個人因素未完成,在工作時間結束後繼續完成,不可列入加班。

3、 加班、加點都應事先部門經理批准,否則不予計算,各部門應盡力做好勞動力的合理安排,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4、加班、加點原則上按等量時間安排補休,且應在此30天內補休完。但如無法安排補休,員工加班一天,酒店按日工資100%比支付,國家法定日加班,按日工資200%比支付。加點按月累計計算,當月累計不到4小時不予累計,當月累計4小時按日工資半天計算,以此類推。

5、各部門考勤負責人應及時填寫加班、加點統計表,寫明時間、姓名、原因、天數或點數,於每月底造表由部門經理簽字後送總辦審核。

6、員工如確有必要原因需積休、調休的,各部門經理可根據工作安排情況決定是否同意其積休或調休。積休、調休原則上不能超月份進行。

三、 考勤制度:

1、 除另行規定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必須進行打卡記錄,記錄卡片即為員工的個人考勤記錄,是薪酬的正確計算的依據。

2、 考勤截算日為:每月1日至當月最後一日。

3、 各部門的考勤工作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於每月一日對上月的考勤卡進行統計,經部門經理簽字後交總辦,總辦將核查刷卡記錄和考勤記錄,計算薪酬,最後呈送財務部核准發放工資。

4、 凡事先無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不來上班的為曠工。每月曠工半天的扣發當月15%的工資及全勤獎50%;每月曠工1天的,扣發當月30%的工資及全勤獎100%;每月曠工2天的扣發當月50%的工資及100%全勤獎;曠工1.5天、2.

5天的按以上比例處理;每月曠工3天的扣除當月全部收入,並予以開除處理。

5、 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或中途擅離崗位。每月累計5分鐘以上,視為遲到、遲退。每月累計6-10分鐘扣全勤獎20元;11-15分鐘扣全勤獎40元;15分鐘以上,扣除全勤獎100%。

距上、下班時間15分鐘以上,2小時以下,視為曠工;遲到、早退每月累計2小時以上按曠工1天計算。

6、 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須按規定辦妥請假手續後方可休假。員工所有休假須填寫《假期申請表》,各部門負責考勤的人員應將辦妥於手續的請假表及時送總辦存檔或審批。

酒店人事管理制度

聘用規定 一 員工類別 1 實習生 旅遊學校學生或同類學生被酒店接受為實習 生。實習期通常為6個月至12個月。酒店不 與實習生簽訂勞動合同,只簽訂實習協議。實習期滿後,經考核合格的實習生在正式錄 用時可免試用期 2 臨時工 酒店可根據需要聘用臨時工。臨時工的聘用期 將根據需要而定或與該項工作同期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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