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2021-05-27 08:30:21 字數 3890 閱讀 8828

目的促進公司規範化建設,維護辦公持序,及時準確記錄員工出勤狀況。

範圍所有員工。

定義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人力資源部權責

考勤紀律管理監督,維護考勤管理嚴肅性。

按制度及時、準確地記錄員工考勤情況。

保管各種考勤憑證。

員工權責

有請假、加班、調休的權利。

按照制度規定按時出勤,遵守請假、加班、調休、外出、出差等制度和流程。

未按制度執行的,將予以對應處罰。

一. 日常考勤管理

1.要求: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登記制度。工作時間內上下班必須指紋簽到,一日四次,不得遲到、早退。

2. 特殊情況處理方式:

2.1 員工上班時間忘記簽到、或偶遇其他特殊情況未能及時簽到,須在24小時內填寫《考

勤異常說明單》,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具體原因,經部門負責人簽核,人力資源部備案後生效。

部門負責人簽核每位員工考勤異常許可權次數為每月3次,3次以外的,以指紋記錄時間計算

遲到/早退時間,無指紋記錄計曠工。

2.2 部門負責人的《考勤異常說明單》由總經辦簽核,總經辦的簽核許可權為每月3次,3次

以外的,以指紋記錄時間計算遲到/早退時間,無指紋記錄計曠工。

3. 違反規定處理方式:

3.1 遲到

3.1.1 每月遲到累計在5分鐘(含)以內視為全勤。

3.1.2每月累計遲到5分鐘以上的,每遲到1分鐘,罰款1元,累計計算。

3.2早退

3.2.1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3.2.2每早退1分鐘,罰款1元,累計計算。

3.3 曠工

3.3.1上班時間無審批通過的《外出申請表》、《請假申請表》或《出差申請表》且不在崗工作之行為視為曠工。

3.3.2單日半天無考勤記錄或審批通過的《外出申請表》、《請假申請表》、《出差申請表》視

為曠工。

3.3.3超過預定假期,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准而不在崗的,視為曠工。

3.3.4無故缺席公司統一安排的活動、培訓等必須參加的活動的,視為曠工。

3.3.5曠工予以以下處理:

曠工期間工資(以半天的整倍數計算)扣除,另加處扣罰3倍時薪。

當年度不得參評公司獎項。

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或全年累積曠工5天(含)以上者作辭退處理。

二. 請假管理

1.事假

1.1 請假時段小於3天,必須提前至少1天填寫《請假申請表》;請假時段大於3天(含),

必須提前至少3天填寫《請假申請表》。

1.2 請假時段小於3天,由部門負責人初審,人力資源部審批及備案後生效。

1.3 請假時段大於3天(含),由部門負責人初審,人力資源部複核,總經辦審批,人力資

源部備案後生效。

1.4 部門負責人請假,均由總經辦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後生效。

1.5 如遇特殊情況需臨時請假,無法執行書面審批流程的,必須事先按審批流程口頭報備,

事後補辦相應手續。未提前按程式報備的,按曠工處理。

1.6 所有請假人員,必須於申請時確定代職人。

1.7 假期前後均不得連線法定節假日,特殊情況需總經辦特批。

1.8 事假期間無薪資。

1.9事假未按以上程式審批的按曠工處理。

2.病假

2.1病假請假審批程式同事假審批程式。

2.2如因特殊情況無法按以上規定提前申請的,必須由本人應到崗而未到崗第一時間口頭通

知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部負責人,事後按規定補辦手續方生效。病假不得事後申請及委託

他人代請。

2.5 病假結束後必須提供市級醫院以上(含)開具的病歷等證明材料至人力資源部。無法提

供證明的按事假情況處理,凡經查證屬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

2.6 每位員工每月帶薪病假不超過兩天,超過時間按事假計算。

2.7病假未按以上程式審批的按曠工處理。

3. 福利假期

3.1 各項福利假期時間參照《後勤員工福利管理制度》執行。

3.2 福利假期均需提前3天申請,由部門負責人初審,人力資源部複核,總經辦審批,人力

資源部備案後生效。

3.3 部門負責人申請福利假的,需提前3天報人力資源部初審,總經辦審批,人力資源部備

案後生效。

3.4 福利假期結束時需附相關證明檔案至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按事假情況處理。

3.5福利假未按以上程式審批的按曠工處理。

4、補休

4.1補休時間小於3天的,必須提前1天由本人填寫《請假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初審,人力資源部審批及備案後生效。

4.2補休時間大於3天(含)的,必須提前3天由本人填寫《請假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

初審,人力資源部複核,總經辦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後生效。

4.3部門負責人補休的,均提前1天由本人填寫《請假申請表》,報總經辦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後生效。補休超過3天(含)的,必須提前3天向總經辦申請。

4.4代表公司參加婚、喪、喜慶、聯誼或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或活動不得申請補休。

4.5補休未按以上程式審批的按曠工處理。

三. 加班管理

1.加班必須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部門負責人初審,人力資源部複核並備案後生

效。特殊情況須在下班1小時前提出書面申請。

2.部門負責人加班的必須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總經辦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後

生效。3.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均由部門負責人申請,總經辦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後生效。

4.於辦公室加班的必須指紋簽到,加班時數以審批後之《加班申請單》與****機上記錄

的考勤時間取其交集計算。

5.未按以上程式申請而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不視為加班。

6.原則上加班必須在3個月內調休完畢。3個月內無法調休完畢的,需報部門負責人初審,

總經辦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後方可延期調休,最遲必須於本年度(自然年度)內調休完畢。

四. 外出管理

1. 日常外出

1.1外出時須提前填寫《外出申請表》,報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後生效。

1.2 部門負責人外出的,提前填寫《外出申請表》,總經辦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後生效。如總經理不在的,簡訊報總經理與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後,方可外出。

1.3 外出返回時,必須第一時間指紋登記。否則作考勤異常處理,且不能申報該次外出所產生之誤餐。

1.4 外出是到店鋪巡店的,必須由店鋪人員填寫《巡店登記卡》。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到店鋪巡店的必須先到公司指紋登記,特殊情況報總經辦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

1.5未按以上規定外出的,視為曠工,且不報銷任何交通、餐飲費用。

2.出差管理

2.1 出差必須提前1天由本人填寫《出差申請表》,報部門負責人初審,總經辦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後生效。部門負責人出差的報總經辦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後生效。

2.2離開公司所在地(深圳市)參加預覽會、訂貨會、培訓等公司組織活動的必須按以上規定辦理出差審批手續。

2.4 未按以上規定出差的,視為曠工,且不報銷任何交通、餐飲費用。

五.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經總經辦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六、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改。

七、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與本制度相同或相牴觸的,即日起自行廢止。

附件:《請假申請表》 《加班申請單》 《外出申請單》 《出差申請表》 《考勤異常說明單》

請假申請表

部門姓名入職日期:

說明:a 病假,b 事假,c 補休,d 婚假,e 喪假,f 產假

備註:1.非部門負責人:

請假3天內,至少提前1天申請,部門負責人初審,人力資源部審批及備案後生效;請假3天(含)以上,至少提前3天申請,部門負責人初審,人力資源部複核,總經辦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後生效。

2.部門負責人:均由總經辦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後生效。

加班申請單

部門姓名

注:加班必須提前1天將本表單交審批人書面審批後交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後生效。遇特殊情況須在下班1小時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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