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學校教師教學量化考核評價方案

2021-05-27 06:04:47 字數 1653 閱讀 2317

1、具體內容及考核辦法(標準100分 )

2、教學成績(標準100分)

教學成績共佔100分,以公升學、期末考試成績為準,根據成績進行考核。

(1)一、

二、三年級優秀率佔40分,平均分佔60分。兩項各定為3檔,優秀率分別是40分、30分、20分。平均分分別是60分、50分、40分。

(2)初四年級以公升學考試上線人數計算,完成教育局或學校確定的目標,初三年級每位教師可得100分:超額完成的,初四年級任課教師分別可120分,超過目標人數達2人或2人以上,每位任課教師得140分,沒有完成目標的,畢業班年級每位任課教師得80分。

(3)其他年級音、體、美。沒有參加期末、公升學考試學科的教師教學成績為任教年級文化課教師教學成績的平均數;畢業班音體美教師輔導學生,每上線一人另加10分。

3、出勤(標準100分)

(1)出全勤的為滿分100分。 (2)病假每天3分。

(3)事假天扣5分4)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

(5)曠會一次扣5分,會議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出工差除外)。

以上各項不重複扣分,滿分為100分。扣完為止。

4、工作量(標準100分)

(1)工作量=周課時數/標準周課時數×100分

注:兼課教師加15分,工會主席、團委書記、教導主任各加30分,班主任加20分,教研組長、年級組長各加10分,總工作量得分最高不超過150分。

5、領導評議(標準100分)

每學期期末由學校行政領導對每位教師進行民主評議後計入總分。

6、學生評議(標準100分)

每學期期末由教師所任教班級學生對教師進行民主評議後計入總分。

7、獎罰分

教師獲得下列榮譽者.將在年終量化總積分中按下列標準加分。

(1)文化課教師輔導的學生在區、市、省、國家級競賽中獲獎者,輔導教師分別獎勵2分、5分、10分、20分。(書法、美術、作文及小**輔導教師獎分減半。)

(2)體育教師訓練的運動員獲獎,按如下方法給體育教師加分:

①縣級田徑運動會,桌球、籃球等比賽專案,獲團體獎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加10分,第四名加5分,市級按上述加倍加分,總積分為比賽前輔導教師總得分。

②省級以上單項比賽有學生參加加30分,獲得名次加50分,並可視成績給予特別獎勵。

(3)教師**在縣、市、省、國家級發表或交流的,分別加1分、3分、5分、8分。

(4)教師獲縣、市級教學新秀,學科帶頭人,分別加15分,25分;優質課、示範課分別加5分,10分。

(5)教師個人榮獲縣、市、省級先進稱號,分別加10分、20分、30分。教師團體比賽獲獎,縣級每人加10分,市級每人加15分。

(6)新聞報導及其他類文章發表,縣級加2分,市級加5分,省級10分,國家級15分。

(7)對學校作出特別貢獻者,經校委會研究決定加5——10分。

(8)教育局和學校組織的政治學習、政治活動每缺一次扣5分。

(9)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外出兼課、兼職者,發現一次扣5分。

(10)參與考試舞弊行為者每次扣20分。

(11)不服從學校安排,無理取鬧,影響工作正常的,每次扣5—10分

(12)同事之間不團結、鬧矛盾、企圖打擊報復而影響學校工作扣5--20分。(13)有侮辱、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行為者每次扣10分

本制度2023年9月1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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